女人的直觉不得不说,有时候真是可怕,不然也不会和男人的推理逻辑,并称为人类的两大法宝了。
谭本琴觉察到身后的怪异,眉头不自觉的轻微往上挑。
尽管我的柔情似火,但遇上她的冷若冰霜,终究还是无济于事。
她缓缓起身,对着我挤出一个笑脸,样子很是勉强,然后发出冷笑,“呵呵”!
“沈大队长真够隐藏得深的,掌握了证据,却装作若无其事的扮猪吃老虎,问了这么多,只为了让我认罪伏法,不会这么简单吧!”
“那倒不是,只因为没有法院的逮捕令,而且证物未到,我办事一向讲求证据,哪怕明知道你是凶手,”
“宁愿你逃走,我也不会在你未认罪,或法院逮捕令下来之前,动手实施抓捕,因而只能出如此下策”。
“难得沈大队长如此知法守法执法,不像某些人,芝麻一点官,不!连官他都算不上,手中仅有的那点权力却被发挥得淋漓尽致”。
“好!既然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趁我现在还是自由之身,我就把案情彻底交代,我不想在冰冷的派出所,戴着手铐,被人拷问”。
“沈队长,可以吗?”
这!沈民兴沉吟不语,脸上的神色极是为难!
旁边的几个警察则有些不满,显然对领导的犹豫感到不近人情,有些不理解。
也对,如果谭本琴认罪之前,她尚且有资本和自由与警方讨论一切,因为她最多也就是个嫌疑人,而且还没有确凿证据和证物当场指定她。
而认罪以后,她就是犯人了,不,准确的说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犯人是经法院审判之后的犯罪嫌疑人。
现在的话,她似乎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部分权利已经被限制,从而没有了资本和警方谈条件。
“沈大队长,我想你忘了一件事,或者说你是误会了,我刚才可没有亲口承认,是我杀了王忠,你们在场的谁听到我有说话吗?”
虽然有些惊讶,可是我们几人一致摇头否认,当然了,否定只是针对沈民兴,肯定的则是谭本琴的话。
因为谭本琴的确没承认自己杀人,尽管已经很明显了,但是哭泣,瘫倒在地,不等于就是凶手。
她要是说,是沈民兴污蔑她,被吓晕了过去,那也完全说得通,从她此刻脸上的表情,我知道她有这种想法,不过就看沈民兴的回答了!
真是聪明,都这个境地了,谭本琴居然还能考虑到这些东西。
沈民兴究竟会不会同意她的请求呢?
她的这个要求,怎么看都比较人性化,虽说合情合理,但似乎不怎么合规定,在我看来,这大概也是沈民兴犹豫不决的原因!
不过,谭本琴也有一张王牌,沈民兴刚刚说自己做事讲求证据和原则,要是现在他不同意谭本琴的要求,准确的说是请求,而选择马上将谭本琴抓捕,那么将是自己打脸。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好吧!不过并不是我法外开恩,只是由于当前没有掌握你的犯罪确凿证据而已,所以你不必感激我,希望你能长话短说,否则我的同事带来证据,你就没机会在这里开口了!好好珍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