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想在这里和大家说几句实话,我是一个九零后的青少年,已经在社会上工作两年多了,就在上个月我辞去了自己的工作,毅然决然的走上了写网文的这条坑坑巴巴的大路,发现优秀的人太多了,而自己不过是百万写文大军中一名毫不起眼的小将。
我最近开始有些迷茫了,天天失眠,文还在继续更,也上了推荐,可也仅仅是上了推荐而已,似乎除了每个星期自己发红包得来的几张推荐票以外再无其他收获。
不知道自己的书写的到底怎么样,反正是把心里想写已久的一个故事写了出来,选了青春的题材,其实故事本身也掺杂了些许真实的东西在里面。
作品同时参加了现实主义题材的征文比赛,写一种展望,小说前半部分都在讲男女主人公初中时期的回忆,说实话写这一段的时候我很痛苦,可以说是痛并快乐着,一边回忆着青春,一边用相对单纯又稚嫩的语言表达出当时那个时代,学生之间的小小悸动,有些东西我不敢写的过于详细过于露骨,因为毕竟都是一群孩子,我希望在那个年龄段里,他们的青春刚刚开始的时候,一切看上去都是简单的、含蓄的、完整的。
没有太多的甜宠,也没有多少霸道,论青春,这一段似乎疼的不够深,甜的不够齁。
前段时间完完整整看完了哥哥张国荣演的经典之作《霸王别姬》,的确是老戏骨,哥哥演的太像了,最后蝶衣一刀抹脖的镜头至今还时不时在脑海里回放。记住的一句话是段小楼对程蝶衣说的:“蝶衣呀蝶衣,你真的是不疯魔不成活呀!”我也是看完《霸王别姬》以后才知道,原来这句话的出处在这儿,那一刻感觉自己和蝶衣之前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从小就对身边的一些怪才颇有好感,喜欢和他们相处,因为这样的人一旦钻到自己喜欢的事情上就会特别专注,特别痴迷,你想叫醒他们太难了,可他们的这种执着在我看来却是一种魅力,我喜欢执着而专注的人。
其实我也想尝试着去迎合一下大家的口味,去写霸道总裁,去写甜宠,可真正执起笔来,准备真正的成为一个一穷二白独有一腔孤勇和狗血的全职作家的时候,我还是选择了一条最冒险的路,青春题材,适当的守了一些旧,加了点自己的东西,写了一些真实的人和事进去,我知道写真实的人和事不是一个聪明人的做法,可我还是忍不住做了,当作品完结,我估计要请一大帮人吃饭了,当然如果到时候我请得起的话,请不起就欠着吧。
总之我是写了这本书了,爱咋咋地吧。天天失眠,天天的想着要不先找下一个工作吧,可早晨起来却又忍不住坐在电脑前,码了一整天的字。写不出来的时候就坐着或发呆,或看书,睡着了以后梦的全是书里的人和事儿,我想我大概是疯了……可我还是想写书,从高中开始我就想写,这个念头一日存在,我就一日不能专心投入到大学学的那份考验技术和算数的工作中去,心心念念想得都是文科,怎么走好理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