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故地(1 / 2)春光长盛首页

林白在野马旅店一连住了一个多月。

她辞职时本就对未来没什么计划性,回到姑河,也只是因为这是她离开北京时大脑的第一反应。

这么多年来,作为一个女明星的经纪人,她的收入挺可观的——虽然在北京仍然是买不起房,但换成姑河这种小城市,她银行卡里的积蓄就算是绰绰有余了,尚且能支撑很久。

林白暂时没有工作的计划,想好好地休息一下,再慢慢打算。

住在旅店的一个多月,她无所事事,悠闲极了,有大把的时间发呆。白天没事的时候仍旧到处去逛逛,穿梭在静谧的街巷间,她有充分的时间和自己的内心沟通交流。

在北京的时候,这样的时光根本不可能有,想一想都是奢望。

金鱼店虽然不在了,但她家那条街却还是保持着原样。

林白幼时的家在崇德里,徐影春也是,两家紧紧挨着。

那边的一排房子都是低矮的两层独栋,因为姑河人口不多,地皮不值钱,这样的老旧房屋有很多。

林白那天只探头远远看了一眼崇德里,没靠近,她不知道她父亲是否还住在这里,虽然她早已不是当年因为年少而常常感到事事无力的少女,但一些人,仍旧不想再见。

林白家的房子外墙似乎被重新粉刷过,而徐影春家的却比记忆里的更加陈旧,这么多年都没重新装修过的样子,破败在时光里。

不知道她家有没有搬走。

徐影春和林白是邻居,她比林白小三岁,以前整日叫着林白“姐姐”。徐家夫妇的关系也不好,他们一吵架,林白在隔壁听到了就会把后门打开,带着徐影春到自己家来。

像是个暂时安全的避风港。

可终究还是走散了。

林白本来以为她和自己一样,原生家庭如此恶劣难忍,自然对这地方没有任何留恋。可是她要离开的时候,徐影春却说:“我不走。”

眼神坚定。

那个眼神,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林白的梦里,黑色的瞳仁很大,里面一片平静,像是月夜下的湖山,不动声色,包容一切,徐影春明明生着一双无辜干净的鹿眼,很幼态,但不经意的某一刻,她的脸上眸中会突然溢出一种漫不经心的悲伤,抿着的唇角吞咽心事,不肯吐露一字一句,表现超越年龄的老成。

她没告诉林白她为什么不愿意走,只是说:“你如果想走,就走吧。”

徐影春轻轻从林白手中抽回自己的手,姑河的炎炎夏日,高温不下,可她的手也没热起来,林白的手心一空,可是徐影春看她的样子却不是林白丢了她,而是她放了林白。

少女又安慰性地在她手背上拍了两下,转过了头,不再看她。

……

林白睁开眼睛,发现颈侧的汗水沾湿了头发,粘腻一片。指尖触及眼角,似乎也微有湿意。

“……我哭了吗?”林白怔怔地想。

住在旅店的这些日子,她总是梦到徐影春。

可是……至于么?

当年真正离别的时候,她们都那么平静,怎么反倒如今矫情了起来?

只是很多人很多事,隔着时光往回看,总免不了怅然若失。

林白自嘲般地提下嘴角,可惜脸上一丝笑意也没能挤出来。

也许是当时太年轻,太轻狂,觉得未来无限好,并不明白离别的真正含义,故作轻松,告诉自己这并不算什么,不算什么的。

可是随着时光流逝,人在外面滚过一遭,真心才如大浪淘沙一般,逐渐清晰明朗。

可现在知道这些还有什么用呢?

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林白走的那一年,八年前,那个年代,她没有手机,也根本买不起,而徐影春更不可能有,更别提现在的什么社交媒体软件了。

提着行李箱转身离开,就是真的断了联系,泥牛入海、寻觅不见了。

现在,徐影春还在不在姑河都不好说,虽然当年她说不走,但少女心思最难解,万一她那天就改变了想法呢?这地方到底还是太小了,那么一个年轻的人,会从未走出去就甘愿在这老死一生么?图什么呢?

可就算她还在,姑河的人口虽然跟大城市比很少,但好歹也是一个城市,要在一座城里寻一个人,无异大海捞针。

退一万步说,若是真的机缘凑巧,那天她们在姑河的街上相遇,也只能像两个素未谋面的谋生人一样擦肩而过吧?

又能说什么呢?

哪怕林白主动询问,交换了联系方式,故人相逢,也只剩尴尬了吧,又能说什么呢?终究是回不去的,岁月不回头,人的关系也是。

林白回过神,发现自己想得有些太远了。

此时胃里突兀地传来一声不合时宜的“咕噜——”声。

推开被子坐起身,林白瞥了眼手机,发现现在刚刚六点。尴尬的时间点,对于起床来说,太早了,可是再回去睡个回笼觉,又不够。

胃里烧得太难受,林白也不知道这家旅店是几点开始供应早餐,抱着碰运气去看看的心态,披上了衣服推开房门。

这家旅店不大,房间也只有十几个,连走廊都很狭窄。

此刻,天尚未亮起来,整座旅店都昏暗着,走廊两边的吊灯坏了几盏,光线更加微弱。

但林白还是瞥见了前方的人影。

仔细一看,是两个人影,一男一女,因为靠得很近,所以远远看去几乎像是揉成了一道影子。

林白瞧清楚了,立刻刹住了步子。

都怪这旅店的走廊太窄了,若是她要通行,那两人肯定得错身相让,她才能过得去,但瞧那两人的情状……她就这么过去,实在尴尬。

林白后退一步,按住了胃部,安静地等待。

她没想偷听,但那边两人的对话却不断传来,清晰可闻——

那女人身后是一间紧闭的旅店房间,她就倚着门框,姿态慵懒,声音也漫不经心:“……开始的时候就说好了好聚好散,难不成你还想白头偕老啊?”

她鼻子里哼出一声嗤笑,轻轻的,充满撩人的风情。

她背对着林白的方向,看不清脸,可光看那背影也能看出风华绝代的气质,女人穿了件修身的丝绒长裙,侧面开叉一直开到腿根,又披了件针织的外套,若隐若现露出后背,身段极佳。

她面前的男人也不赖,光线太暗,看不清脸,可身材是很好的,宽肩长腿,露出的胳膊上有薄韧的肌肉。

“……可是,我不想分手。”那男人低声说,姿态很低,“我做错了什么,我改。”

那女人噗嗤一声笑起来:“你改?可是你没做错什么啊。”

“纯粹就是我腻了而已。”

林白听得暗暗咋舌,真渣啊。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那女人就是有种魔力,听她说的话,挺气人的,但听那语气,又气不起来。

那男人又纠缠了一番,准确地来说,是苦苦哀求不要分手。

女人很冷酷,虽然声音带着笑,但立场坚定地不同意。

不知过了多久,那男人苦求无果,才黯然神伤地转身离开。林白总觉得,他想要哭了,看起来真的很爱那个女人。

她还没回过神,那女人就回过神,仍然倚在门框上,睨了她一眼:“听多久了?”

林白:“没听多久。”

女人啧了一声:“虽然我不介意人听,但没想到你还挺八卦的。你虽然是客人,但我可没有免费提供八卦的义务吧?除了房费,你是不是还应该给我点精神损失费啊?”

女人往林白的方向走了一步,一张脸从黑暗里露出来,带着残妆的一张脸,红唇鲜艳,眼线黑浓,正是旅店的老板娘。

她刚好站在了一盏灯下,裙子侧边那开叉被动作牵动,林白看见那腿根上纹了一簇的玫瑰花,美得惊人。

林白说:“我不是故意听的,只不过出来有事。”

老板娘不信:“这个点,你出来能有什么事?”

林白如实以告:“饿醒了,出来找点吃的。”

老板娘看了她两眼:“这个点,厨房还没上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