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街上哒哒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马夫目不斜视的驾驶着马车,闻声见车之人纷纷避让。
只因这辆马车上插着一面旗子,上书一个大字,周。
“公子,我有些不明白,您为何断定这诗不是刘家小姐写的呢?”
车厢内,书童挠挠头,疑惑的问道。
很多小姐都知道自家公子喜欢诗词,为讨公子喜欢,钻研此道的女子越来越多。
刘记斗兽场日进斗金,家境殷实,刘彩云有大把的时间琢磨诗句,说是偶然造出三句佳诗也并非没有可能。
“她没这才华,”周鸿宇轻蔑的一笑,讽刺道,“诗境更与她不符,张冠李戴,真是可笑。”
“你看这首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何等的痴情绝对,可歌可泣!”
“刘彩云的体重都快飙到三百多斤了吧,你从哪里能看出来她消瘦憔悴了?”
书童被噎了一下,哑口无言。
公子所言极是,刘家小姐穿衣服都费劲,写这种诗出来,要么是在侮辱自己,要么是屁也不懂。
“还有这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此诗韵味绵长,抒发的乃是恋人离别时的相慰之意。”
“我和刘彩云都没见过几次,何谈相恋爱慕?”
周鸿宇冷笑,啪的一声合上了折扇。
他从口袋中拿出了署名刘彩云的书信,低头再次细细观看起来。
“最后一句,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意境过于悲壮,豪迈中不失女儿柔情,似与战事有关。”
“大涧王朝已有百年未再起战端,这首诗寄我是何意?”
书童听明白了,抬起一手捻着下巴,又摇摇头。
“依公子所言,刘家小姐矫揉做作,将别人的好诗滥竽充数,以此来博得公子欢心,这也太不要脸了吧!”
不过转念一想,刘记斗兽场赚的也都是黑心钱,不比干奴隶市场的家族们干净。
像这样的暴发户培养出来的子弟,男的纨绔,女的骄横,倒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无所谓,我只想见见写出这三句诗的人。”
周鸿宇将书信收起,眼底深处却隐有一丝狂热。
燕城是边陲小城,寒门难出贵子,豪门多出败类,他自幼在这里长大,能入他眼的没有几人。
对于写出这等诗词之人,唯有惊才绝艳四个字可以形容。
因此,他想要见到这人的念想,也是前所未有的强烈!
“那公子可能看出写诗之人是男是女?若是女子,公子岂不是能结下一段喜缘!”
书童掩嘴偷笑起来。
“放肆!”哪知道周鸿宇却突然变了脸,怒道,“不可胡言!写诗之人有大才,在我心中如圣,岂能亵渎!”
书童惊呆了,赶紧闭上了嘴巴。
他从未见到过公子对别人有过如此之高的评价,这写诗之人这么厉害吗?
正在这时,车厢外传来了马夫高亢嘹亮的叫喊。
“大公子,已到刘家府邸了!”
……
刘府,家主刘振海正和几个小妾进行多人运动,欢歌笑语不断。
“禀老爷!周家大公子突然造访,说是想要见小姐。”
王护卫慌慌忙忙的跑到了主卧门前,弯下了腰。
屋内的浪语戛然而止。
片刻后,房门被推开,从内走出一个衣衫不整留着山羊胡的精瘦老者。
“周鸿宇过来,你不去通知小姐,通知我干什么?”
刘振海脸色不悦,好事被人扫了兴致,此刻只有想杀人的念头。
但一想到周家在燕城的地位,他还是黑着脸整理起了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