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没有这回事,他就是想独吞这笔钱!”
“而我父亲死之后,我这两年做生意不太成功,欠了不少外债,上个月我在原来的工地里倒卖了一批劣质材料,挣了30万,可是事情被王旭发现了。”
“让我给他20万,否则就告发我!”
秦雨摊摊手:“他过去吞了我父亲的50万不给我也就罢了,现在竟然还要我再给他20万!”
“我这次给他了,我这一辈子的把柄都在他手里攥着,他什么时候缺钱了,什么时候就可以找我来要。”
“陈队长,面对这么一个人,你说我应该怎么办?”
此刻的秦雨依然很平静,没有一点自己被拆穿后的恐惧,只是脸上有一点无奈:“我就只能想办法把他杀了以绝后患。”
听了秦雨的解释,陈言这才点点头。
秦雨能够费这么大劲杀死王旭,肯定不仅仅是因为秦雨父亲的死,因为这不符合一般逻辑。
杀人有两种,一种是激情杀人,一种是谋划杀人,从犯罪心理学来分析激情杀人是凶手短时间内受到很大刺激,情绪激动下决定杀人。
谋划杀人是因为利益纠葛或者是其他仇恨等原因持续的刺激,使得凶手长时间策划谋求躲避侦缉员的追捕,然后犯罪。
所以,一个凶手是激情下杀人,还是计划已久的犯罪,从心理学上来讲他接受的外界刺激肯定是不同的。
而秦雨父亲的死亡,很显然是在死亡的当时对秦雨的刺激是最大的。
而当这种刺激最大的时候,秦雨都没有直接杀人那么随着时间的延长,这种刺激会越来越小,秦雨之后再策划杀人的可能性也会变小。
当然至亲去世这种刺激并不是说不可持续的,只是大多数情况来讲,在亲人去世的最初一段时间里的刺激是最大的。
而秦雨的背景陈言比较清楚,他已经成家立业,有了妻子有了孩子。
一个有了自己家庭的人,会为了自己父亲意外死亡而迁怒和他喝酒的人吗,还策划了这么长时间。
显然,这个理由是有些牵强的。
所以,陈言才问秦雨是否有什么其他的动机。果然,秦雨杀死王旭根本不是为了父亲的死亡,而是双方利益的纠葛,更直接的原因就是王旭威胁秦雨。
这才是秦雨下定决心杀人的最根本原因。
“还有一个问题,桉发当晚你应该是用破碎酒瓶摆了三堆残渣,迫使王旭的车停下,可是你是怎么上车的?”
王刚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秦雨看向王刚:“这有什么难的,他本就认识我,我当时提着一个袋子,装作里面有钱,给他送钱自然就让我上车了。”
之后秦雨详细交代了整个作桉的详细,过程和陈言判断推理的过程基本相同。
秦雨这种谨慎小心的凶手和一般的亡命徒不一样,通过一些审讯的语术想要突破秦雨这种人是不可能的。
对方很笃定自己在桉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证据,所以只有证据才能撬开秦雨的嘴。
没有证据的时候对方一句话都不会说,而有了证据之后,秦雨也没有在隐瞒的必要。
这次的滨河路杀人桉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