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熄前,全镇三百口人,没一人敢说路易斯有半分胜算,可风止后,剑圣的尸体就摆在那里,容不得一点非议。
劫后余生让一大把年纪的老板老泪纵横,一瘸一拐地带着哑姑走到路易斯跟前,拉着哑姑一同朝路易斯下跪。
“阁下救了我全家的命,您是我瘸子约翰的大恩人!”酒馆老板感激道。
路易斯赶忙扶他们起来,后面的镇民们在瘸子约翰的带动下,哗啦啦地下跪。
“阁下不仅救了瘸子约翰和哑姑,还救了全镇七十五口人,是全镇的大恩人!”
路易斯顿感头疼,劝了半天,才让镇民们起来。
瘸子约翰大手一挥:“今天我酒馆摆庆功宴,一个都别缺席。”
众人顿时欢呼起来。
晌午时分,酒馆坐满了人,甚至就连门口都摆了几十张桌,一字排开,镇上不管是青壮、老者还是稚童都来了,大的喝酒,小的喝果汁。
这场酒席是瘸子约翰包办的,虽说花费不少,但今时不同往日,也没啥好讲的,他将自己珍藏多年的红酒和火腿都拿了出来,可劲造!
路易斯坐在最里头,同桌的都是镇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桌上的菜肴也是最好的。
无数人抢着劲敬路易斯酒,他来者不拒,酒水一扎杯一扎杯的见底。
直到入夜,这场闹剧才停息。
瘸子约翰跟几个妇女打扫一片狼藉,哑姑则扶着站不稳的路易斯来到二零六房间前。
哑姑在路易斯身上翻找出钥匙,进屋后将他轻放在床上,还为其脱下鞋袜。
哑姑随即离开房间,但没过多久又回到这里,贴心地帮路易斯敷上热毛巾,这才安心离去,临走时还多看了眼刻满金色符文的法杖。
砰!
关门声响起后,路易斯从床上坐起,将毛巾放到旁边的床头柜上,然后低头穿上鞋袜。
路易斯有呼吸法,能将酒气排出体外,根本喝不醉。
他拿上法杖走到窗前,纵身一跃。
正在打扫卫生的瘸子约翰忽然感觉到前头有一阵风吹过,就像是有什么东西飞快的跑过似的,可当他抬头,却是什么也没有,挠了挠头,也没多想,继续用扫帚扫垃圾。
路易斯到马厩骑上自己的马往镇口驶去,斩草要除根,他不会让那些马匪逍遥快活,正好试验个法术。
喝酒时,路易斯在那些人口中套出了马贼聚集地的位置,他之所以要用套而不是用问,就是怕被问东问西,被吵的脑壳痛。
路易斯来到镇口,一根三丈高的旗帜上,挂着一具尸骸,他的视力很好,因此一眼就认出是马匪头子剑圣的。
这么做是为了威慑那些马贼,这里民风彪悍,干出这种事倒也正常。
月朗星稀,一骑孤零零的行进着。
前方出现成群的灯火,应该就是马匪们的所在地。
在山腰上隐约有些建筑,路易斯没有上去,从怀中掏出巴掌大的收束袋,入手沉甸甸的。
路易斯下马后,打开收束袋,里面尽是蓝红混杂的粉末,将魔法石磨成粉后,掺上鸡血,再画独特的法阵,就能召唤骷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