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士,得祖宗之荫庇,在这联邦最富有的城市,最核心的地段,拥有整整一座六层的小楼。
作为新世纪的地主,不会住小楼这样拥挤的地方,因此祖上还留个小洋房,正宗百年前的古董小洋房。
占地上千平,在地价都上天的这个城市,就是顶级富豪都要羡慕!
家里面还有跟随着他们家百年的管家和保姆夫妇,为他打理着个人资产和日常生活事务,所以晨士作为新世纪的文化宅男,就这样混吃等死了三十年。
每天都在旁边六层小楼租客的艳羡下,躺在书房的摇椅上,文绉绉的看着古籍,喝着上好的空运红茶,日复一日的流逝着时间。
今天,文化宅男摇着头,吟诵着古诗句:“只为恩深情郁郁,多因爱阔恨悠悠。”
很有意境,边朗诵边揣摩着里面的意思,“这诗句告诉我们,谈恋爱有风险,单身狗没有伤害!”
发表完自己的感受,然后就从椅子上悠悠而起,端起紫砂茶壶,准备向外面走去。
一直注意书房动静的老妈子,练就一副好耳朵,服务精神完全不是现在的服务行业可以比肩的。
要知道在以前,服务不好的老妈子,可是要被抽鞭子赏嘴巴的,作为用心、忠心的老妈子,当然知道这个时间间隔是怎么回事。
“少爷,是不是要续水了,我这边水已经备好了!”
书房,不是卧房,在老妈子眼中,读书的地方是神圣的,未经主人许可,是不能进去的,这是身份的鸿沟,也是服务少爷的基本准则。
而听到老妈子的话,晨士拍拍自己的脑袋,又是麻烦这个老妈妈了,其实在他心中,老妈妈已经比他逝去的父母更亲了。
婴儿时候,喂食的人是她!
少年时候,接送、洗衣做饭、生病吃药都是她。
现在自己人到三十了,父母已然不在,老妈妈还是依然照顾着他,所以他迅速打开门,抱怨的说:“年龄到这么大了,改天重新招人,你们歇一歇,指挥一下就行了!”
“那怎么行,少爷金贵的身子,是他们毛手毛脚的能伺候好的吗?”
态度很坚决,闻声的管家也过来了,笑着说:“没有少爷一家,我们活着就没有意义了,所以您啊还是快些找好少奶奶吧,少看些这伤肾的书!”
“呃.......”
晨士有些尴尬了,毕竟看着经典名著被人捉了现行,尤其还是亲近的人,总有些不好意思。
不由回头一望,桌上泛黄的书籍,赫然是九十年代的老版偷印书籍,翩翩少年郎,尽然如此高雅的装着文化人。
禁书,秽书也!
不过晨士也不完全是个废物,他有个别人都没有的技能,就是他能仿佛化身书中,让书中的画面在脑海里形成图像。
这种技能,晨士不知道是不是特异功能,说是吧,这个功能完全没有多少作用,反而搞不好还会伤到身体。
说不是特异功能吧,晨士凭借着这样的本事,在古文化理解上,比一般大师都要厉害上三分,现在对外的头衔还是很高大上的——古文学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