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垃圾桶时,他沉默地掏出一只口罩戴上。
气氛一时冷场。
右侧的棕发波浪卷女人开口:“童韵诗,前面就是你家了吧?”
女生指着不远处说:“对,就是那里。我爷爷应该在家。”
童韵诗?
郁汀打了个激灵,垂死病中惊坐起。
这个名字……是《把二哈捡回家后我们相爱了》的女主!
果然。
郁汀确信自己穿书了。
穿进了这本以现实世界为媒介的萌宠粉丝同人文……
他当时只看了书的开头,但对这个女主可谓是印象深刻。
因为她可太穷了。
虽说在设定里是某豪门遗落在外的真千金,但之前的家里欠债,与养爷爷相依为命。
即使连打两份工也顿顿吃泡面,把二哈捡回家后只能省出里面的假牛肉粒喂养。
郁汀当机立断,快逃!
不仅是为自己往后的伙食生活考虑,他也想到了对方——
如果自己不被这女孩捡走,牛肉粒丰富的蛋白质就能让她吸收了。
然而童韵诗走了没两步就注意到他,惊喜地叫道:
“是哈士奇!天啊,我感觉刚才在狗肉车上看到的就是这只……”
顾莎凑近端详片刻,说:“这不能吧。难不成它还知道我们救了它,特意跳车跑过来?”
郁汀闻言微滞。
果然书里处处都是巧合,女主竟然在无意间就救了他。
童韵诗蹲下身,温柔地摸了摸哈士奇的狗头说:
“真的,我记得它身上的伤痕,跟这只都一样。”
郁汀完全不想被摸,但他已经没啥力气挣扎了,只能默默偏过一头扎进臭水沟。
果然童韵诗赶紧收回了手。
顾莎:“那还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
童韵诗:“哎,怪可怜的,要不我把它带回家养吧?”
郁汀:漏!咱就是一整个大漏特漏!
经历一天逃亡,郁汀身上脏得如同在泥里滚了一圈,近乎看不清原本的毛色。
而且他穿过来时就已经是成年大狗的样子了,看着就很重。
两个女孩商量要怎么抱它起来。
顾荆芥在一旁看着,丝毫没有要施加帮助的意思。
视线再落到对方身上——郁汀咬了咬舌尖,一丝剧痛袭来。他明白自己没有产生幻觉。
以顾荆芥的身份,的确不可能出现在这个破旧的城中村。
但如果这是一本小说,那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同人文大多是梦女。
顾荆芥作为书中后来喜欢上女主的男二,被作者月老牵线,肯定会跟童韵诗产生各种各样的联系。
郁汀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对他而言,这个以前讨厌的人却是自己此刻的唯一希望。
变成了狗,郁汀也想回到熟悉的环境里——比如新买的那套大house。尽管还背着房贷,卡里的余额仍足够他支撑很长一段时间,让他一只狗也能活得很好。
郁汀想,一定是命运的安排让他和顾荆芥变成邻居。
所以,他也必须被顾荆芥捡回去。
这样才能方便自己回家!
在信念的支撑下,郁汀奄奄一息,却仍艰难爬行。
童韵诗惊讶道:“它居然在动了!”
然后,两个女孩眼睁睁看着这只二哈伸出它黑乎乎、脏兮兮的爪子,毅然圈住了顾荆芥的脚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