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胡说什么,我会长命百岁的。”
久病的人最怕听到死字,魏盛当即勃然大怒,可随后他又平静下来,“这样的混账话不许再说,更不要让我爸妈听到,明白了吗?”
“我也是听我堂哥说的。”魏盛不想听,马红梅偏要说给他听,“他跟我说,等你死了,魏家的财产都归我。我熬个两年三年的,就找一个年轻力壮的入赘,不耽误什么。”
恶毒的话不要钱的往外掏,马红梅说着,还朝魏盛眨眨眼,“所以,你到底什么时候死呀?”
这样就受不了了?想上辈子她在魏家受的苦,比这过分一万倍。
魏盛脖子上的青筋肉眼可见的暴起,瘦骨支棱的脸上胀得通红,可他居然没有暴怒,反而盯着马红梅的眼睛慢慢平静下来,反问,“马文龙真敢这么说我?”
心思诡谲、喜怒无常,这才是真正的魏盛。
说完,他慢慢靠回躺椅,望着窗帘陷入沉思。
马文龙是围在魏盛身边拍马屁的几个狗腿子之一,他还真不相信马文龙胆子有这么大。
“信不信随你。我又不了解你,瞎编乱造干什么。”马红梅云可不怵魏盛,不但不怵还蹲下来娇滴滴的摸了摸魏盛的手。那双手惨白暴瘦跟鸡爪子似的,她一点都不稀罕,但为了让婚事泡汤,只好自我牺牲了。
“听我说,我们结婚的话每个要给我三十块钱做家用,如果可能我想去复读,明年再考大学,你同意吗?”说完,她又用毫不掩饰的贪婪眼光打量着房间。
最醒目的,还是摆在五斗橱上的收音机。红灯711,一台就要九十多元,这笔钱农村人一年都未必攒得到。
魏军对这个独子,可谓是掏心掏肺。
恋爱中的男女手牵手,都跟触电似的。可对魏盛来说,这就是一万伏的高压电,电的他喘不过气来了,电得他差点原地去世,他朝着堂屋大喊大叫:“妈,妈,你快来救救我。”
魏盛的大喊大叫其实细若蚊蝇,远在堂屋的朱金翠却听了个真切,等她跑进东屋看到缩成一团的儿子,整个人都不好了。
“马红梅,你对我儿子干了什么?刚刚还好好的,怎么几句话工夫他就......”她单膝跪地拉着儿子的手,看向马红梅的目光充满了愤怒和怀疑。
“我、我、我没干啥呀。”马红梅捏着辫子后退半步,满脸惶恐。
嘿嘿,她是没干啥,不过就是摸了魏盛一把。
这个人有严重到病态的洁癖,被陌生人碰一下就像掉了半条命。
这是她上辈子发现的,用来毁了亲事再好不过。
“妈~让她走,我不要她当我婆娘。”魏盛一个大男人撒起娇来毫不含糊,“妈,我喜欢笨笨的,乖乖的,和妈一样的。”
话里的歧义朱金翠根本听不出来,听到儿子的话她只觉得自己一颗心软塌塌的,忙不迭的答应:“好孩子,妈都听盛盛的,咱不要她哈。”
安抚好儿子,朱金翠这才缓和脸色,自己儿子什么性子她一清二楚,跟马红梅应该没有关系。她拉着马红梅出了房间,心里一阵惋惜,这姑娘色色俱全,可惜儿子看不上。
朱金翠抓着马红梅的手,羞愧道:“红梅啊,以后当伯母是一家人多走动。今天辛苦你白跑一趟,只怪我们盛盛没福气。”
站在房门口焦急等待的马文龙,听到这话两眼一黑,就知道十拿九稳的亲事给办砸了。
他抓着门框直哆嗦,亲事砸了不打紧,供销社的工作也跟着砸了他忍不了。
嗐,大学大学考不上,男人男人拢不住,马红梅还能干啥?
活着就是浪费粮食。
可当着朱金翠的面,他还不好发作,只能悻悻然瞪了马红梅一眼。回家一定要跟叔告状,让马红梅紧紧皮肉。
马文龙不痛不痒的眼神马红梅根本不会放在心上,她抓着辫子瑟瑟发抖,敬业的扮演失落的相亲女青年,“魏伯母,到底什么情况?我不明白,前一秒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
看,她多体贴,故意帮马文龙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