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橡树园,安迪见到了庄园主人约翰·威尔克斯的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
威尔克斯的后代年龄都不大,最大儿子艾希礼·威尔克斯也是才10岁左右大男孩,
至于他的两个妹妹,英迪亚和霍妮还只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
安迪在十二橡树园内受到了热情招待,那位叫作艾希礼的大男孩还一直满脸崇拜的向他请教如何战胜一只巨熊呢。
对此,安迪只能无奈的一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不过,身处于十二橡树园内,他倒是免于受到那些南方小报的骚扰。
而且这里风景优美,因为是南方的关系,即便是深秋时节,十二橡树园也绿意盎然。
翠绿色草皮,白色的房子在加庄园外,那十二颗苍劲古朴的巨大橡树。
整个庄园显得美轮美奂,仿佛置身于一副色彩艳丽的油画之中。
在这样的环境中,渐渐的安迪终于从失恋的悲痛中恢复了过来,
他不在去想那位不告而别的迪丝小姐,将两人的记忆封存在内心深处。
这天,安迪开始应那位亚特兰大的米德医生请求,整理一些输血方面的资料。
他将自己的在输血方面的认知,写成一篇医学的论文。
“对于现存的输血事故,总的来说,是因为血型这个新概念的原因,在人体的血清中存在一种凝集素,能够凝集其他人的红细胞.....”
安迪将后世的血型A,B,AB.O分类写在论文,这份论文会被送往英伦著名的学术杂志《Lancet柳叶刀》,为现代医学做出贡献。
当然,安迪之所以如此痛快的答应了米德医生的要求,可不单单是为了治病救人。
说到底他还是一个俗人,逃脱不了名利的束缚。
毕竟虽然现在他在鹰酱甚至欧罗巴都算是声名在外,但是发明火药这种夺取人类生命的东西可不是好名声,
就安迪所知许多的卫道士就公开宣扬他的黄火药是魔鬼的发明。
所以,海伦娜的母亲阿斯特夫人,除了血统论外,才那么反对海伦娜嫁给一个火药贩子。
对于信奉天主教的人来说,安迪的确称不一个合适的结婚对象。
于是,安迪就准备改善一下自己的名声。
毫无疑问,血型的发现将促进现代医疗体制的建立,能够挽救无数人的生命,还有什么比这个还能够刷声望的吗?
写了一会后,安迪停下笔看向窗外,一眼望去都是翠绿的一片,让人心旷神怡。
咚咚咚!
就在这时,房间的门响了起来。
“请进!”安迪瞥过头说道。
于是,一名黑人女佣就打开了房门,恭敬的说道
“先生,老爷请您用餐!”
“好的!”安迪随即就站起身,跟着黑人女佣一起去了庄园的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