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章:猎猪(2 / 2)这个真仙不对劲首页

薛老板伸出一只手来道:“五十两一间,这个数,应该足够了吧?”

草!

那些家伙手里的屋子怎么值得了五十两,我说不得十几两就把他们都拿下来,到时候又狠狠赚他一笔!

张全德心中再无一丝疑虑,脸上的笑容亲切的就像是一朵盛开的老菊花。

“没问题,这事儿啊,您就包在我的身上吧!但这定钱......”

张镇长的心思,又怎么瞒得过面前的薛老板,但他也不甚在意,这些钱拿出来,本就是想让这些本地人把事儿干的漂漂亮亮的。

想来,张镇长必定会全力以赴了。

薛老板拍了拍手,他身后一个壮汉便从包裹里,取出了一个木盒,在张全德的面前打开。

“我只给你三天,中元节前,这事情就得办成,知道了吗?”

一叠整整一百张十两面额的银票,瞬间让张镇长的手都抖了起来。

亲娘咧,这么多钱,薛老板就不怕自己跑了吗?

他看了一眼那三个壮汉,咽了口唾沫,连忙把钱收好,豪气的举起一杯酒,拍着胸脯道:

“薛老板,你就等着吧,不出半个月,您就可以数地契了。”

正在这时,酒铺里的一阵喧闹,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好家伙,这野猪得有两百斤了吧?”

“那是莫小子吧,这娃娃都能进山下套了?”

“嘶!他才十五岁吧!”

听闻喧闹,薛掌柜回头看向窗外,眼睛顿时一亮。

暴雨之中。

一个身材修长的少年扛着一头被割了喉咙,身上有几个洞眼的野猪走在青石板路上。

野猪死透了的头颅上,那至少三寸长,泛黄而锋利的獠牙,看得人心头一寒。

但它此刻也不过就是个战利品而已,成了那少年的陪衬。

一头绑扎的黑发凌乱湿润,笔直的眉毛之下眼神深邃,鼻梁挺立,微薄的嘴唇一抿起来,更显俊朗。

他此刻赤着上身,轮廓分明的肌肉因发力而鼓起,胸膛因喘息而起伏,像是刀削斧刻出来,吐息间尽显阳刚之气。

野猪的鲜血混着雨水一起顺着他的脖颈往下流淌,润湿短裤,在身后被踩出一串猩红脚印,脚印片刻便被雨水打散,却像是留在人的心头,让人不由侧目。

“好俊的少年郎!”

薛掌柜看那少年的眼神,让张镇长有些毛骨悚然,忍不住夹紧了些。

听闻城里总有些喜欢旱道行船的真丈夫,眼前这位,不会就有这天杀的癖好吧?

张镇长敏锐的发现,薛老板背后的三个壮汉,此刻都默契的悄悄远离了一些。

啧啧,不敢想!不敢想啊!

咚!

那少年在众人注视中走向酒楼,酒铺的李掌柜迎出门去,近距离下,那只巨大的野猪更显渗人,李掌柜倒吸了一口凉气,惊讶的看着他道:“好家伙,你从山里一个人扛着就下来了?”

少年将野猪仍在地上,双手撑着腿,一边大口喘息,一边咧嘴笑道:

“李叔,我让你给我带的酒,带来了吗?”

“买到了,丰登县豆女酒家最上等的女儿红,一坛足足三两银子!”

“拿上来!”

李掌柜招呼酒博士,从柜台后面取出两壶红绸绑带,泥塑封好的酒壶递了过来,莫振声一把掀开,在周围众人的惊呼中便将之灌入肺腑。

辛辣的浊物穿过口腔,酒气一激,又出了一身汗水,整个人站在那里,都像是在散发一股热气。

但绝没有粗糙汉子的臭味。

反而尽是酒香。

俯仰之间,那身姿便是镇里的男人都看的一阵目不转睛,跟着便是叫好。

莫振声吞干酒壶,重重打了一个酒嗝后笑道:“痛快!”

这声痛快,让薛掌柜心里猫抓一样的好奇那女儿红的滋味,这酒自己在丰登县是喝过的,但在看过这少年饮后,总觉得两人喝的不是一种酒。

李掌柜见莫振声不提银子,搓着手,有些着急的道:“莫小子,你可只给了二两的定钱,剩余的......”

莫振声闻言一笑,从怀里掏出些许散碎银子径直拍在桌上,然后提着剩下一壶酒,扛猪便走。

李老板随手颠了一下,怕快有五两重了,得,比自己的报价还多了一两!

嘿,莫小子还是这么憨啊,那女儿红最多也就二两银子,这一来一去,自己就赚了三两银子,比得上这酒铺半个多月的营收了。

见莫振声马上要走出小楼,握着银两的李掌柜好奇道:

“莫小子,这又是酒又是肉的,要干什么去啊?”

少年走入雨幕,头也不回的道:

“学烧茶!”

烧茶还需要学吗?

等等!

莫不是那快死的王老头,那专门在中元节时给过路之鬼烧的肉茶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