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八章 蒙恬发明毛笔,嬴泽发(2 / 2)大秦:开局大雪龙骑,镇杀成蟜首页

“王!”

“民女以为还是不要去的好!”

“农家乃诸子百家中弟子最多的门派,据说足有十万人!”

“而且民女听说农家还有一个阵法,叫地泽二十四……”

惊鲵抢在嬴泽之前建议道。

可她话未说完,就被嬴泽给打断了。

“你懂什么?”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嬴泽故作生气的训斥道。

话毕,他大袖一挥,把惊鲵赶去了厨房。

农家执意求死,他岂能拒绝?

而且他刚好想看下,究竟是农家的地泽大阵强,还是大雪龙骑强!

章邯和屠睢跟着大雪龙骑训练了这么久,也是时候让他们领兵实战了!

“没错!”

“寡人也觉得月底去潜龙堂,是将农家一网打尽的好机会!”

嬴政用力点了点头。

他和嬴泽想法不谋而合!

他修为虽没有嬴泽高,但也是个主战派!

嬴泽颔首,跟嬴政碰了下酒樽。

“王,君侯!”

“月底时末将愿亲率我大秦铁骑,护送你们去潜龙堂!”

蒙恬闻言当即主动请缨道。

这难得的表现机会,他岂能不抓住?

嬴政欣然应允,用力拍了拍蒙恬肩膀,他果然没有看错蒙恬!

大丈夫何惧危险?

……

酒过三巡后。

蒙恬突然从怀里拿出了两支‘兔毛笔’。

“王,君侯!”

“这是末将改造的兔毛笔,你们试下!”

蒙恬朗声道。

话毕,他满怀期待的把兔毛笔递给了嬴政和嬴泽。

在他改造出兔毛笔之前,人们都是先分签蘸墨,然后再把字写在竹简,布帛或者兽皮,书写速度很慢。

蒙恬因为督造嬴泽的各种发明,所以要经常给嬴政写信汇报情况。

久而久之,他就想改良一下写字工具。

刚好前几天他去打猎时,用神臂弓一箭射穿了三只野兔。

后来他回军营时,由于打到的野兔多,拎在手里很沉,一只野兔的尾巴拖在了地,血水在地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

蒙恬见状不由得心中一动,产生了用兔尾做毛笔的想法。

然后他经过不断尝试,终于做出了‘兔尾笔’。

这种笔经过含有石灰质的碱水浸泡,兔尾十分柔顺!

把它往墨汁里一放,瞬间就能吸足墨汁,写起字来非常流畅,而且字体也显得很圆润!

“恩?”

“这是甚?”

“能用来写字吗?”

嬴政刚把蒙恬发明的毛笔放到墨汁里,眼角余光就瞥见了窗台的草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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