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四人在这家客店住了三日。
这三日里,傅朝朝每天都能感受到掌柜的煎熬,而且越来越严重,
他大概猜到了简云瑶的打算,所以也就配合着他,将自己展现成为一个闹着要跟着妻主下山采买的小夫郎形象。
焦县这个边关小县,地界不大,但该有的到时都有。
傅朝朝用光了简云瑶给他的碎银子,又向她要了十两银票,而堆在屋子角落里需要带回山寨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简云瑶没说什么,傅朝朝也就丝毫不收敛。
可惜的是,他这银子确实不多,算不上是挥霍。换个角度想,边疆小县城不比盛京,这里虽然该有的都有,去没有盛京那种争奇斗艳的架势。
傅朝朝正坐在暗几前算账,一手执笔,一手横放在胸口,他昂着头在脑内回忆着每一件采入物品的价格,等到整个理清之后,他才浅沾墨汁下笔。
傅朝朝很喜欢看着笔尖在漆黑的墨汁里略过,片刻之间就吸满黑色的墨汤,捏笔的手指轻微用力,看着先前吸满的墨汁从笔尖中溢出,重新汇聚在砚台中央,成为一汪漆黑的泉。
他喜欢这样浅淡静谧的片刻,尤其是燃香散发着淡香,午后的阳光恰好从外斜斜照射,光线之下,点点微尘纷扰,是如此静景中唯一的那点动静。
很多时候,他能在这样安静之中待上整整一个下午。非要说的话,傅朝朝不认为自己是安逸的性子,他最跳脱了,可偏偏就是喜欢这点滴舒适。
简云瑶就是在他将要落笔的时候进来的。
那抹明艳的色彩,惊得傅朝朝提笔的手稳抖,在他精挑细选许久的纸张上留下一个丑陋的墨点。
她的步子很大,惊扰那些安静悬浮的粉尘,甚至连带着阳光都悦动起来。
从那抹光中闯过,简云瑶抬手遮光,抬起的手几乎是瞬间夺去傅朝朝的视线,光线匆匆她的手很快放下,然后整个人就这样来到了傅朝朝面前。
今天他穿了一身月白色的衣袍,面前的压纹纸也透着白,唯独那点不合时宜黑墨缓缓晕染,成了最显然的存在。
简云瑶的视线直勾勾地看着这点不协调,微微蹙起眉头。
“朝朝,你在作甚?”
她的声音如同清泉,分明动听,却突兀至极。
傅朝朝低头看了一眼那在纸张上晕染的墨迹,黑的扎眼,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夸张到发出一声粗重的鼻息。
简云瑶的眉眼柔和起来。
“简云瑶!”他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喊出这个名字。
那可是他选出的最顺眼的一张纸,就是为了配合今天这刚刚好的意境,平白让简云瑶一下吓得半点不剩。
云瑶靠近了一步,做出一个噤声的动作。
她压低声音:“这名字你回山寨叫我不管你,在这里不行。”
傅朝朝也是在话音脱口而出时候察觉到不妥当,见云瑶这样说,顺着她的意思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