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俺想要块田。”抽着鼻涕的小孩幼稚地询问着自己的父亲,“我看隔壁老爷都给自己儿子地了,正抽着鞭子叫人家干活呢。”
“笨!瓜娃子,你可不能有这点追求。”被太阳晒得黑黝黝的手臂马上抱住了小时候的林特。
“你记得你爷爷么,对,去年就是被老爷赶走的。这些人,对付你爷爷可坏的很,你这个小机灵鬼要想在这里活着,指不定会被欺负呢。”
“我以后长大了有一双手,一双腿,有什么不能干的!”林特不满地抱怨道。
“唉,就是不能种田,我看货郎说的有道理,你就应该去城市里当什么...对,工人,说不定活得比你爸和爷爷都好喽。”
父亲的身影在夕阳的照射下略显模糊,他破烂的草帽,以及深邃的笑容,都让林特深深地记住了。
可林特长大后才知道父亲的真谛。
那就是粮食不足,家里面已经揭不开锅了。
地主,也就是老爷收受的杂税越来越多,税率越来越高,即使全家去干全年的收成也不好,只能吃点糠米搜米,甚至是野草、观音土。
林特清晰地记得自己有两个妹妹,但是为了让家里三个男孩吃上饭,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父亲将自己的孩子一个个卖给了人贩子,才换来了十几斤白面。
林特的母亲就算拼死抵抗,摔了家里的所有东西,换来的也只有家徒四壁和孩子们空洞无助的眼神。
“林特,怎么不吃饭,还有你,老婆,别哭啊,一起吃饭才有力气干活。”
这个背负了沉重压力的父亲故作逗趣地笑着。
笑着笑着,就湿润了眼眶,红了眼睛。
这个悲惨的年代,一个正常的农民家庭连活下去的希望都渺茫。
为了逃荒,也为了让家里面少双碗筷,自觉的林特只带上了父亲给的一块银元,就扒车上了大城市的火车。
他最后看到的,只有父亲的消瘦背影。
父亲的兄弟是在大城市做行商买卖的,所以几番打点,林特就在自己舅舅的名下做了一名搬货的工人。
可是好景不长,华夏的战争到来了。
被历史浪潮所席卷的舅舅生意惨遭失败,只能流亡海外,临走前也问林特要不要跟他一起出去。
而林特,惦记着家乡的父母,于是干了两年的他拒绝了舅舅的邀请,连续走了一百多公里,才回到了魂牵梦绕的村庄。
可是,这里已经是战争的前线。
村庄的主体已经不在,几发120mm迫击炮将他的家炸了个稀巴烂。
他疯狂地寻找着父母的踪迹,却只找到燃烧的布头,还有几具烧的辨识不清的骸骨。
天,塌下来了。
林特抱着这些残骸,整整哭了一天。
他已经是一个没爹没娘的孩子。
林特并不是单独的例子,在这个动乱的年代,能够有一个壮丁活着继承家庭的姓氏,并且传承下去,已经是极为难得事情。
村头巡逻士兵一时嘴快,说这里的炮击是地主支持的武装集团打的,林特就选择了就地参军。
一来是混口饭吃,一来则是复仇。
所幸的是,这个士兵是农村联合会组织的队伍中的,这里不发军饷,采取的配给制,这些看起来土老帽的士兵们互相交流,互相安慰,林特也重新找到了一个大的家庭——组织。
林特的记忆如潮水一样褪去。
因为他感觉远方有人正在呼唤他。
那是一句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