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星期后。
晚饭后的餐厅里,女仆正手脚麻利的收拾着餐桌。
屋子里的壁炉正熊熊燃烧着松木,程仪和昂热围坐在明亮的火焰边,各自在做各自的事情。
昂热手中拿着一根钢笔,对着手里那本《天主教释经学》的大部头书写写画画,程仪则在看一份未裁板的《标准报》。
“有兴趣明天去打猎吗?”程仪翻过一页报纸,随口问道。
“随便。”昂热简单的回答。
“那就这么定了,我们今天去看剧,明天我们去郊外打松鸡,也不知道这个季节有没有松鸡可打。”
男仆将一杯泡好的印度红茶放在程仪手边的桌子上,轻声说。
“市剧院的包厢已经为您订好了,伏尔泰的舞台剧《中国孤儿》,开幕的时间是晚上7:50分。考虑路上的行程,我建议咱们出发的不要太晚。“
“我们七点出发。”
程仪想了想。“时间很充裕。”
“明白,我会准备好马车。”男仆点点头。
仆人的名字叫做拉尔夫,是一名专业的男仆。
所谓专业,就是只要你把想要做什么告诉他,他立刻就会用科学家般的严谨和钟表匠般的精确完成所布置的任务。
无论你是想去市剧院定一个包厢,还是搞到两柄适合打猎的毛瑟霰弹枪,拉尔夫都能有办法搞定。
堪称人形万事通。
程仪询问过,对方不承认自己认识什么加图索家。
他自称自己一直在北约克郡为别人做贴身仆人。他在圣诞节第二天接到了一份工作邀请,上面介绍这里需要一名专业男仆,周薪十个基尼(英国旧货币单位,约七八个先令),所以就来到了这里。
如果程仪不喜欢他,随时可以炒掉自己。
程仪暂时接受了这个解释,不管他是加图索家的人,还单纯只是朱丽叶顺手请的佣人,短时间内自己都找不到像拉尔夫这样合格的佣人。
拉尔夫安静的退了回去。
壁炉里的柴火哔啵哔啵的响。
程仪又读了一会儿报纸,终于看完了康拉德正在连载的短篇小说《吉姆爷》,他的目光从报纸上漂移,扫过餐厅的窗户外面落满雪的花园,最后落在昂热的头上。
“这样的生活真好,对吧。”
“这一点我毫无意见。”昂热肯定的点点头。
“你有没有想过去国外读书?昂热。”程仪突兀的问道。
“国外?我不是要去剑桥吗?我觉得我很有希望拿到主教的奖学金。他已经暗示如果我也能学会希伯来文,就把奖学金给我。“
昂热合上了书本。
“不去剑桥,换个地方。巴黎,柏林或者布鲁塞尔?实话实说,我现在挺有钱的,完全可以让你上一所寄宿制的男校。你去贵族公学读两年书,在上一所本地的大学,就算成功混入上流社会了。这是我们过去做梦都想的事情。”
程仪犹豫了良久,还是对昂热说道。
“你呢?一起吗?”
“我,我会给你写信的。”他含含糊糊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