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殊本以为有钱人都很大方的,哪想到消息发出去半天,都没看到陆慕笙回过来只言片语。 一直到车子开进车库,孟小菜扯着温琴的手喊饿,闹着要离开,他也没正眼瞧她一次。 多少嚣张啦! 保姆杀手果然名不虚传啦! 你以为我辞职着说着玩的啊? 女人认真起来,绝不敷衍的好吗! 庄殊干咳了一声,转头向温琴道:“孟太太,我认真考虑了,觉得自己还是不适合这份工作。您还是再找找其他人吧。” 温琴呆了呆,有些无措地问:“怎么突然……咱们之前不还说得好好的?” 之前你给我开了高薪好伐! 现在是倒扣好几个月工资! 庄殊正要隐晦的表达自己的不满,由司机扶着坐上轮椅的陆慕笙冷冷地插话进来:“走之前把医药费先结了。” “还有精神损失费。” “还有车子刮擦了的维修费。” …… 庄殊飞速地在心里计算了下,登时就是一个哆嗦。 好贵! 赔不起! 温琴期期艾艾地看着她,那表情仿佛在劝说:你不走,就不用赔了。 庄殊咬牙,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 “我仔细想了想,做人还是要有始有终,不能光凭喜好做事。”庄殊厚着脸皮打了个铺垫,正在思考如何不着痕迹把话题带到工资上,温琴已经迫不及待地小声打断了她。 “你放心,钱的事儿,他说的不算——这个月薪水,要现金还是打卡里?” 这才有点资本家挥霍无度的样子嘛! 钱都谈妥了,庄殊的罢工行动果断正式取消。 。 *** 陆慕笙终于还是成功加进了那个热闹非凡的粉丝群——大家见他频繁进出,都好奇心大盛: “你刚怎么退了?” 陆慕笙才懒得解释,复制了之前的那句话,重新发了一次。 “什么啊,你是来追星的,还是来玩游戏的?” “就是!” “我们这儿是同好群!” “入群审核提问还是要的呀——新人,要留群里要先回答问题!” 陆慕笙一头雾水,接着就见一份文档传了过来: 《陆行鸟》中,An一共自杀几次? 陆慕笙一共拍过几部电影? 陆慕笙的出生年月? …… 陆慕笙扯扯嘴角,一个一个的填上答案,填到第7个时,手一下顿住了。 ——《花败》中,男主淋雨后吃了什么? 《花败》,那个电影拍的那么烂,也有人记得? 淋雨后吃了什么……他努力回想,记起来的,却只有炎炎夏日,和黏在身上的臭汗。 还有接下来的第9个问题,《陆行鸟》中一共有几首插曲? 第12个问题,An跳楼时,穿着什么颜色的鞋子? …… 他迟疑着回过头,问庄殊:“这些问题都是谁设计的?” “我呀。”庄殊奇怪地看他,“不是你让我去组织她们的?” “你记得《花败》里我告白失败后吃了什么?” “拉面和油煎酥饼呀。” “《陆行鸟》里有几首插曲?” “5首嘛。” …… 陆慕笙握着手机的手指无意识地用力,按得屏幕都起了雾气。 明明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她却记得比自己还要清楚。 近十年的光影仿佛不存在一般,简直随口拈来。 “是不是很感动呀?”庄殊笑嘻嘻地看着他,“那我告诉你一件更加感动人的事——那个群里,400多人,全都答对了才进来的。” “砰”,陆慕笙手指一松,手机直坠落地上。 那些“无关紧要”的曾经,便也随着手机一起撞击地面,倒映着他和轮椅的轮廓。 原来,未曾遗忘他的人,还有这样多。 *** 陆慕笙的入群提问,最终是由庄殊帮着完成的。 “你真是奇怪,居然连自己演过的角色做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庄殊一边填答案,一边嘟囔,“我1年前拍的平面广告穿的裙子,都还记得颜色款式呢。” “模特?”陆慕笙嫌弃地上下打量她。 ——庄殊的脸当然是过关的,毕竟是科班出身,别说拍平面广告,就是放娱乐圈里,也算可以走走清纯路线的小美人。 可怕的是她的打扮! 绿色格纹短裤,橙色T恤,粉色拖鞋,荧光紫发圈。 自他见她的第一面起,她身上的颜色就没下过三种。 这种穿衣品味,时尚资源是不用去撕了。 街拍也不要搞了,形象不好不说,估计还得吓死不少迷妹迷弟。 庄殊浑不知自己的缺点在那儿,原地转了一圈,嘀咕:“我胖了吗?没有很明显吧” 她还想去争取那个有特写的丫鬟角色呢! 上镜就怕胖啊,胖了就不好看了。 陆慕笙:“……你在家穿这么花哨干吗?” “花吗?”庄殊又转回来一圈,“我这T恤都没什么图案。” 是没图案,但是整件衣服颜色就过分饱和,连着短裤一起看,特别像跟刚菜场里的胡萝卜啊! 陆慕笙在心里吐槽。 庄殊可不知他的想法,把手机还给他,提醒道:“都可以了,注意别在群里跟人吵架啊。” 陆慕笙白了他一眼。 这群里很多小丫头是在群里进游戏坑的,平时就喜欢一起开黑,见他对游戏这么热情,便也将人带上了。 庄殊暗暗摇头,打了个哈欠,缩进柔软的沙发里。 夏日的黄昏也并不凉爽,吹进窗户里的热风都带着暑气,幸亏有空调没日没夜的开着。庄殊抱着自己胳膊,调整了下睡姿,开着窗口吹空调,奢侈呀! 吹着吹着,眼皮越来越沉重,渐渐就合上了。 这一觉睡得踏实而绵长,连梦都没做一个。 再醒来时候,天已经全黑了,陆慕笙也不在房里。 庄殊伸了个懒腰,起身倒了杯水,边喝边掏出手机想看看时间。 不开不要紧,这一打开,却被那个粉丝群的消息吓到了。 “陆行鸟你会不会玩!” “对啊,刚才为什么不开大?” …… 放眼望去全是谴责,再往下拉:陆行鸟被管理员xxx移除群。 庄殊一口水全喷手机上了。 忘了自己做过的事情就算了,被自家粉丝踢出来,是什么滋味啊? “阿笙,阿笙?”庄殊打开门,开始四下找人。 画室没人,浴室没人,走廊也没人。 难不成下楼去了? 还是上去了? 庄殊手指在电梯按钮上犹豫片刻,最终还是按下了顶楼的按钮。 花房被太阳晒得水汽氤氲,扑面而来的湿润生机。 爬在墙上的圆叶牵牛纵横捭阖,隐约冒了写嫩绿的花苞出来;泛滥的点地梅也开着细碎小巧的粉色花儿…… 虽说是野草,进了温室,也摆出了当家作主的风范,你追我赶地抢夺着地盘。 陆慕笙坐在靠门的位置,正仰头看那株几乎把整个花房定完全遮蔽了的爬山虎。 身侧的洒水装置开着,水珠儿星星点点落在他的白色衬衣上,不一会儿就消失了踪迹。 庄殊松了口气,慢慢走过去。 “你在这儿干吗?很快要下雨了,浇什么水呀?” 陆慕笙斜了她一眼:“这是室内。” 庄殊这才意识到,虽然是些野草,却是有着名花待遇的温室野草。 她便也在边上蹲坐下来:“说实在的,我到现在都没搞懂,你种他们干什么。” 陆慕笙没搭理她,她便继续说下去:“那些小姑娘都才几岁呀,你别生他们的气,一会儿我就把你重新拉回去。” 陆慕笙轻“嗯”了一声,半晌,突然问:“你跟他们那么大的时候呢?” “啊?”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庄殊怔住,脸慢慢红了起来,争辩道:“谁喜欢你啊,我喜欢的是An,故事里的人。” 陆慕笙难得被反驳也不生气,靠着轮椅,轻笑道:“那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An的?” An,也就是《陆行鸟》中飞跃下高塔的失聪少年。 那是他的第一个角色,也是他再没有超越过的角色。 “我觉得自己演不好,因为,”陆慕笙有些自嘲地笑,“我不明白,作为一只陆行鸟,有什么不好的。” 导演为了跟年少的他表述清楚陆行鸟的概念,特地讲了个故事: 遥远的小村庄里,漂亮的女孩艾达生来就比普通的孩子多出了一双翅膀。 因为这双巨大的翅膀,她每天都像驼背的老人一样靠着拐杖才能独立行走。 艾达长到了18岁,悄悄爱上了本村的男孩子,男孩子却只喜欢健康美丽的拉曼儿,并当众像她求婚。 大雪覆盖整个村庄的夜晚,“驼背的艾达”爬上了最高的雪峰,像神灵祈祷,“哪怕伤痕累累,流血而死都不要紧,请把它们从我身上带走吧。” 神灵没有出现,魔王出现了,成功帮艾达拿走了翅膀。艾达终于可以和普通人一样轻松地奔跑在大地上,她的心灵却在一夕间开始苍老。 魔王这才告诉她真相:凡人祖先自从天上坠落而生,初时,每个人都长着长而宽阔的翅膀。 但因为沉重的身体而逐渐失去了飞翔的能力。 后来有人发现,假如撕掉翅膀,走起路来就没有那么吃力,和朋友一起逛街时也能挨得更近。 渐渐的,不长翅膀的普通人越来越多,只有固执的一小部分人怎么也不愿意妥协。他们还牢记着先辈描绘过的辉煌天空,还想再一次回去看一看。 可他们的身体这样瘦小,几乎要被翅膀压得佝偻到了地上,不得不借助拐杖才能直立行走…… 庄殊听得入迷,陆慕笙却停了下来:“是不是挺讽刺的?当年不理解,现在,却轮到我自己不得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