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道:“这些饼子多半不够吃,不如我们一块去附近集市或镇上,买点好吃的?”
逸菊却笑道:“哪里需要那么麻烦?这座小庙周遭的田野水沟之中,多的是天然美食。”
我听得一怔,心想:“这个小道士不会是冒坏水,打算去刨农民伯伯家的蔬菜瓜果吧?”
我正这样想着,忽然几声清脆的蛙鸣,从远处传来。
逸菊伸手向庙外一指,我这才心领神会。看来我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人家逸菊好歹也是武林有点头脸的人物,怎么会像我一样胡闹,长期在乡下干着偷菜窍瓜的勾当?
时值初夏,蛤蟆早已成群结队,出来活跃了,池塘水田到处都是它们欢快的身影。何况在这个时代,乡村根本没有任何工业污染,想必蛙肉会更加鲜美。
我顿时兴奋之极,嘴边拖着一条亮晶晶的口水,说道:“快走,我们一起去抓蛤蟆吧!”
说罢,我便一跃而起,操起烘得半干的衣裳,就要穿戴起来,准备与逸菊一同出门,去实施捕捉蛤蟆的伟大计划。
逸菊却一把拦住我,笑道:“兄弟,你衣服尚未干透,还是留在庙中守着篝火,莫要让它熄灭了。这事我一个人前去就行了。”
我略微思索,觉得逸菊说得也挺在理,便道:“你拿一枝火把,带上照明吧。”
逸菊笑了笑,指着屋顶的破洞说道:“今天适逢十六,月色明亮,足以视物。”
我抬头一看,这才发现圆月当空,可见我多么蹩脚,又在自作聪明了。
然后,逸菊便一道烟似的,飞奔出门而去。
我就蹲在那儿烤火,过了没多久,衣裳全部干透了,我便胡乱穿戴起来。
这并非我不想好好的穿衣裳,实在是这套服饰设计古怪,与现代样式完全不同。特别是有一些奇怪的布条,我真的不知道是做啥用的,反正绑在身上就好了。
穿得人模狗样,我开始打量这间徒有虚名的白龙庙,除了前殿,还有后堂。
我探头看去,里面也是一塌糊涂,横七竖八散落着一些破败不堪的物事,似乎没什么特别之处。
大凡一个人独处,总喜欢胡思乱想,我亦不例外。
我虽然来到了明朝,但是我还抱有一丝幻想。假如老天爷真的仁慈无边,就安排我与师父鱼忘言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吧!
这样我只要找到师父,便能够通过离魂罅,再次回到我所生活的二十一世纪,我还想继续念完我的小学六年级呢。
可是,我又觉得自从我偶遇师父鱼忘言,所有的事件都发生得太过诡异。
按照命中注定的运势,估计我没有那么好的运气。
接下来,我很可能会像鲁宾逊一样独自奋斗,只不过他是挣扎在一座加勒比海的无名孤岛上,而我则将经历一段轰轰烈烈的历史。
眼下最关键的问题,如果我再也无法回到从前,我首先要搞清楚的是:我到底现在变成了谁?
单看我这一身光鲜的衣服,就知道绝对不是穷人。难道我现在摇身一变,成为一个有钱有势的地主崽子?
于是,一阵莫名其妙的喜悦之情,反倒在我心头油然而生。
现在仔细想来,墨镜老头袁水通的预言委实可怕,干嘛要让我去做什么九五之尊?
天可怜见,这种事在梦里飘过就可以了,千万不必兑现。
我只希望自己这辈子做一个有钱人家的普通子弟。
就算再不济,最好也要跟逸菊一样,混个武林中人,活得潇潇洒洒,还可以浪迹江湖,快意恩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