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来福客栈后院里。
沈浩看着眼前的男子,眉头紧皱起来。
男子满脸虬髯,头发长长的直垂至颈,衣衫破烂不堪,简直如同荒山中的野人,身一股恶臭味,让沈浩一阵不适。
“你就是丁典?”
只见像乞丐的男子,冷漠的望着沈浩,一言不发。
沈浩怀疑道:“哑巴?没抓错人吧?”
玄德子急忙道:“沈公子,这家伙就是丁典,完全按照您的要求抓来的,绝对不会错。
整个地牢里,就这家伙一人琵琶骨被人刺破、脚戴着脚镣”
沈浩想了想,给老子玩深沉是吧,既然你不说话,那就逼你说话。
黑着脸道:“去把凌知府的女儿凌霜华给我杀了”
话音刚录,丁典立马脸色大变。
“你们谁敢!”
说着运转神照经就要反抗,结果,被玄德子一掌将其打飞出去。
“对我家沈公子客气点,要不然要你狗命”
丁典见状,只是恶狠狠的看着沈浩不言语。
心中也在猜测沈浩的身份,能让两个大宗师保护,这样的人是何等身份,他不敢想象,因为从没有听说过这么牛的人。
毕竟丁典只是宗师境,但却在两人手里一招都走不过,除了大宗师想不到其他。
这年代大宗师这么烂大街了吗?都混到成保镖了吗?
沈浩确认了丁典的身份,心情顿时好了起来。
只要没抓错人就行。
“看来你承认你是丁典了。
号称“情侠“,为人义薄云天,又号”菊花剑客“。
据说你本来是荆门武林世家的一名子弟,意外之中救下被三个徒弟追杀的铁骨墨萼梅念笙。
梅念笙见你为人质朴,便将绝世武功《神照功》和宝藏秘诀《连城诀》传授给给了你。
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汉口菊花会,你遇了让你一生的至爱——人淡如菊般的才女凌霜华。
哪知凌霜华的父亲凌退思是一个衣冠禽兽,设计毒倒擒获了你。
你虽然有盖世武功本可轻易逃走,但却甘愿在牢中受苦,只为每天看到凌霜华的菊花。
我只能说你是个大傻逼。
这么强的武功,抓走凌霜华一起逍遥快活不就行了。”
沈浩话音未落,丁典怒从心生。
“你懂什么,我如果真这么和凌霜华私奔了,她无名无份,一辈子都不得开心,那比杀了我还难受。
我不愿意看到霜华受到一丁点的委屈”丁典痛苦道;
“傻逼就是个大傻逼”沈浩气的就骂,气不过又踹了丁典几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