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三章 乐队的过去(1 / 2)璀璨摇滚梦首页

李笑晓第一次接触摇滚,是在他14岁的时候。

那一年,李明国终于死了。

李明国是李笑晓的爸爸。

一个酗酒、家暴、赌博、劣迹斑斑的人渣。

在李笑晓6岁的时候,他的妈妈就因为不堪忍受家暴,跟陌生男人私奔了。

从此,李笑晓就跟着李明国生活。

在李笑晓的童年印象中,李明国不是在酗酒,就是在殴打他。

在这种耳濡目染下,李笑晓也学会了打架。

初中毕业的那一年,李明国醉酒后骑摩托车撞到了护栏上,当场死亡。

李笑晓也没有考上高中,进了当地的一所垃圾职业院校。

在那所垃圾职业院校里,李笑晓的生活就是逃课,打架,混网吧打游戏。

就是在这种生活状态下,李笑晓遇到了阿岩。

后来,李笑晓无数次想,如果当时的他没有遇到阿岩,现在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境况?

恐怕,已经走上歧途了吧。

因为遇到了阿岩,所以遇到了摇滚。

是音乐,拯救了他。

那一天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晴朗的日子,无所事事的李笑晓纠集了一帮不良少年,在小巷子里,拦住了一个背着吉他的少年。

“把身上的钱都拿出来,不然废了你!”

不良少年们把背吉他的少年堵在墙角,亮出了拳头威胁着。

那个背吉他的少年,一头乖乖的黑色短发,脸上是懵懂而带点天真的表情,身上穿着县城实验高中的校服,脚上是一双昂贵的运动鞋。

县城实验中学是当地最好的中学,能进这所学校的,要么是学习还可以的,要么是家里有钱有关系的。

李笑晓叼着一支烟,双手插在裤兜里,无所谓地看着他的小弟们。

“我、我身上没带钱啊……”背吉他的少年缩在墙角,嗫嚅着说道。

“没钱?揍你一顿就有钱了!”

那群不良少年们说着,抢过了背吉他少年背着的那把吉他,扔在了一旁。

也许,就是冥冥之中自有缘分吧。

那把吉他就这样摔在了李笑晓脚下。

吉他落地的那一刻,发出颤动的清朗声音。

李笑晓感觉自己的心弦,像是被拨动了下。

“喂,这东西怎么弹?”

李笑晓拉开吉他包,问道。

那群原本打人的不良少年,一听老大发话,都住了手。

刚刚那个被围殴的少年,一脸惊恐地看着李笑晓,半天,才弱弱地说道:“……有、有和弦。”

那个背吉他的少年就是阿岩。

那是六年前,他们的第一次相遇。

那个时候,他们彼此之间一定想不到,一个是家境优渥、就读于实验中学的富二代,一个是打架斗殴、被社会抛弃的垃圾,两个彼此之间毫无关联没有交集的人,会在以后的岁月中,因为摇滚,成为过命的兄弟。

而与阿岩的相遇,也将李笑晓的人生引向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方向。

在这之后,李笑晓便经常来找阿岩。

在县城郊区废弃的旧厂房里,阿岩教会了李笑晓怎么弹吉他。

起初,是阿岩在教李笑晓,但只是很短的时间,李笑晓的吉他技术就超过了阿岩,他开始向阿岩进行反向输出。

之后,阿岩开始向李笑晓分享他珍藏的国外摇滚CD,两人在满是烟味脚臭味的小网吧里,一人一个耳机听着国外的摇滚演出现场。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两个,关系越来越近。

从陌生人,成为了朋友。

很快,林泽也出现了。

就是在那个小网吧里,有一天,李笑晓和阿岩目不转睛地看了一个多小时的演出视频。

而一个中学生模样的男生,就饶有兴味地站在他们背后一块看着。

等李笑晓注意到他时,他淡淡地一笑,说道:“你们也喜欢摇滚吗?”

那个男生面容冷峻,个子高挑,混合着优等生和叛逆少年的独特气质。

他就是林泽。

这之后,林泽也加入了李笑晓和阿岩的小团体。

三个人一起玩,一起聊音乐,一起听摇滚。

在县城废弃的旧厂房,他们可以一边喝可乐,一边弹吉他,从午后一直玩到黄昏。

有一天,林泽突然提议,“我们组一个乐队吧。”

这个想法,三个人一拍即合。

随即,他们便分好了工,林泽从小打架子鼓,他自然是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