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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小偷!”    “我的包!小偷!”    乔初夏18岁生日那天,许了一个愿望,希望自己能攒够钱,然后出国去伦敦玩一圈。去看看著名的大本钟、泰晤士河、伦敦眼、大英博物馆等等。当然,还有乔初夏向往已久的福尔摩斯博物馆。    作为一个吃货,乔初夏早就把伦敦的美食查了个门清。什么海盐薯片、龙虾卷、姜汁啤酒、柑橘果酱。乔初夏只要一想,就觉得垂涎欲滴。    乔初夏还幻想过无数次,在雾都的午后,悠闲的看一本推理小说,品尝一杯正宗的英式红茶,那种心情是有多么的惬意。    据说伦敦的咖啡也很好喝,香醇柔软,芬芳爽滑,微苦带甘,似乎……    “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同……”    乔初夏手中端着纸杯咖啡,喝完了最后一口,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里。同时放下手中拉着的行礼箱,深吸一口气,然后一个箭步就冲了出去。    周一的清晨,又是一轮新的工作日,伦敦的街头人来人往。突然有位女士激动的大喊着抓小偷,人们这才注意到,有个小红毛抢了那位女士的背包,正快速的撒腿狂奔,逃之夭夭。    在大多数人根本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乔初夏已经以最快的速度,迎面冲到了那小红毛的面前。    “别挡路!”    小红毛眼见有个个子娇小的女孩挡在了自己面前,他不屑的一边谩骂一边伸手去推乔初夏。    要知道,乔初夏的确个子不高,也就将将一米六,行走在充满艺术感的伦敦街头,向来都是要仰视别人才行的,看起来完全没有攻击性。    那小红毛目测至少有一米八五左右,比乔初夏大了不只是一个型号。    “啊——”    乔初夏快速的扣住了小红毛推过来的手,然后一拧一转,小红毛立刻疼的大喊一声,紧跟着就是“嘭”的巨响,似乎地面都跟着抖了一抖,小红毛登时被乔初夏绊倒,四仰八叉的摔在地上。    小红毛来不及再爬起来,手中抢来的背包已经被乔初夏拿走。    “咔嚓!”    他的手腕上却多了一样东西,是冰凉凉的手铐。    乔初夏变戏法一样的将手铐拿了出来,把小红毛拷在了旁边的路灯杆上,说:“今天的第一项工作是抓小偷……”    乔初夏仿佛在自言自语,又说:“总比寻找失物和扶老奶奶过马路有挑战性。”    乔初夏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虽然后来有了监护人,不过总归是别人家的孩子,又不是亲生的,自然不会太上心。    乔初夏初中开始就被放在全寄宿制的学校生活,一个学期也不会“回家”一次。后来上了高中,她的监护人就找她谈过了,并不打算供她上大学,毕竟高中毕业之后,乔初夏就已经十八岁了,是个成年人了。    乔初夏虽然在18岁那天许了一个愿望,但是这个愿望简直就像是个白日梦,从没想过可以实现。    再后来乔初夏每天忙碌在各种兼职和打工之中,大学学费和生活费好歹都解决了,但是想要去伦敦瞧一瞧,那还是万万不可能的事情。    乔初夏买不起去伦敦的机票,但是却上了一趟诡异的列车,只是在兼职下班的公交车上打了个瞌睡,再睁开眼睛,已经到了她向往已久的伦敦。    这年头穿越小说比比皆是,乔初夏偶尔闲暇的时候,也不能免俗的会看一看傻白甜的霸道总裁文。只是她从没想过,自己也会赶上小说中的荒谬情节,竟然就这样莫名其妙的穿越了。    乔初夏奇奇怪怪的穿越了,直接来到了伦敦不说,还穿成了一名苏格兰场的小警探。    虽然说是警探,不过乔初夏一直以来做的工作,可能更像是巡警一样,每天也就是端茶倒水、寻找失物、抓小偷扶老奶奶等等。    乔初夏想起来就忍不住叹了口气,要知道,她上高中和大学的时候,最不拿手的就是英语科目了,每次考试成绩都惨不忍睹,更别说真的面对一群一群的外国人了。    乔初夏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感觉自己脑袋都要爆炸了,房东太太在说什么,她听不懂还可以微笑着假装很懂,但是上司在说什么就……    因为听不懂上司和其他警探在说什么,乔初夏真是吃了不少苦头,每天的日常就是犯错和挨骂。以至于现在,每天上班都在干着巡警的活儿,同事们出任务也不喜欢带着她去。    不过好在,乔初夏的适应能力还是不错的,这么些时间下来,日常交流已经不成问题。    乔初夏来到这个地方也有些日子了,对于自己突然“穿越”的这个事实,她已经很自然的接受,毕竟不接受也没什么其他太好的办法。    在接受了穿越的设定之后,乔初夏又发现了另外一个不太好接受的问题。她所在的伦敦,似乎和原来认知中的伦敦,有些细微的不同。    例如说,乔初夏上个月,和一同巡逻的警员吃午饭的时候,随口谈起了福尔摩斯博物馆,以前只是在照片中见过,说休假的时候想要去亲眼看看。她很好奇书中福尔摩斯住的地方,当然还想看看二楼华生和赫德森管家住的地方。    结果几个同事全都用迷茫的眼神看着她,问她什么是福尔摩斯博物馆。    乔初夏才发现,她所在的这个世界,似乎与原本的世界有着细微的不同,就好像是另外一个平行空间。这里有大本钟,有伦敦眼,却没有福尔摩斯博物馆。    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仿佛不曾存在过,完全不被任何人所知。    乔初夏感觉很惊讶,放假的时候,真的跑到贝克街221B去看了一圈。果然那个地方,并不是什么博物馆,只是普通的住宅楼而已,门上还贴着一张简易的广告——招租。    于是乔初夏有了新的住处,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乔初夏拖着自己的行礼箱,走在贝克街的路上,准备住进夏洛克福尔摩斯没有住过的221B……    乔初夏拖着自己的行礼箱,等了一会儿,就有其他的警员赶过来,将被抓到的小偷带走。    乔初夏拿出手机看了看,已经浪费了不少时间,今天可是周一的早晨,乔初夏还要去苏格兰场上班。当然在上班之前,她要把自己的行李搬到221B去,今天也是她住进221B的头一天。    虽然不知道大名鼎鼎的夏洛克去了哪里,但能看到221B的管家赫德森太太,乔初夏也还是有些兴奋的。    不过此时的赫德森太太并不是221B的管家,只负责帮忙收收房租,打理一下房子而已。    赫德森太太此时就站在221B墨绿色的大门前面,见到乔初夏立刻笑容满面,走上来给了她一个拥抱,说:“亲爱的,你可算来了。”    乔初夏不好意思的说:“抱歉,路上有点小意外。”    “没什么好抱歉的,快进来,你的房间在二楼,我已经给你收拾好了,干干净净的,你肯定会喜欢。”赫德森太太热情的说。    乔初夏跟着赫德森太太进了221B,穿过有些狭窄的门厅,就到了221B的一楼客厅。    赫德森太太说:“亲爱的,你看,一楼的客厅多么宽敞,那边是浴室,这边是餐厅,你可以自己在家里做饭,如果你会的话。哦对了,你的室友就住在一楼,对面那个房间就是他的卧室。在带你上楼之前,我们来跟他打个招呼。是个很英俊的小伙子,跟你一样,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笑起来真是太迷人了,你绝对会喜欢的。”    赫德森太太说着,还对乔初夏眨了眨眼睛。    乔初夏的薪水当然不足以支撑她租下整个221B,一楼的卧室已经早就有人租下了,乔初夏租的是二楼。据说她的室友也是个亚洲人,这让乔初夏觉得有点亲切感。    赫德森太太走过去,一连敲了三次卧室门,不过里面没有人回应她。赫德森太太转动了一下门把手,房门轻松的就被打开了,并没有上锁,里面空荡荡的,根本没人。    “哦,我明明告诉他,今天他的室友会过来,让他别着急,打个招呼再走的。真是个急性子,看来已经去工作了。”赫德森太太失落的说。    乔初夏笑着说:“没关系,反正以后会天天见面的。”    “说的也是。”赫德森太太说。    乔初夏又说:“时间差不多了,现在我也要去工作了。回来的时候,会给赫德森太太带小甜饼的。”    赫德森太太笑起来说:“你才是小甜饼,可真甜。我帮你把行李搬到二楼你的房间去。”    “不用,我自己搬就好了。”乔初夏连忙说。    赫德森太太说:“我还没有老到搬不动行李,我觉得你应该去洗手间重新梳理一下头发,毕竟是要去工作的。”    乔初夏被她一说,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这才发现可能乱的像鸡窝一样。    乔初夏梳着干净的马尾辫,本来整整齐齐的,不过刚才中途去抓小偷,难免会变得乱七八糟。    乔初夏不好意思的说:“我都没有发现,那我去洗手间整理一下。”    赫德森太太点头,说:“二楼的洗手间地板在翻修,最近不能用,你就先用一楼的吧。”    乔初夏说:“好的。”    赫德森太太热情的提着乔初夏的行礼箱上了二楼,楼梯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不过这种声音让乔初夏听着有些悦耳,从今天开始,她就要住在这里,相信接下来的每天都会非常开心舒适。    想到这里,乔初夏的嘴角忍不住越翘越高,心情也好的可以飞起来。    “咔哒——”    乔初夏愉快的哼着走掉的歌儿,推开了洗手间的大门。    房门一推开,乔初夏走掉的歌儿就戛然而止了,刚才关着门,完全没有注意到,洗手间里竟然有“哗啦啦”的水声。这看起来有点老旧的房子,隔音竟然如此之好。    乔初夏瞬间目瞪口呆,洗手间里雾气蒙蒙,一阵热气扑面而来,里面竟然有人,而且是个正在洗澡的人。    而且……    是个正在洗澡的男人。    看得一清二楚!    乔初夏头一次懊恼自己的眼神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