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057权利商讨(1 / 2)我的太阳监狱首页

关于监狱的工作,科里询问了一些和市政厅接洽的内容。

包括监狱的手续之内的。

科里之前办理了许多牌照,但有一部分还没有批准下来。

比如允许狱警使用火药武器的牌照。

运营私营监狱,科里雇佣的狱警也都是自己私人聘请的。

所以没办法直接使用市政厅的牌照。

而之前如果要办这样的执照,大概需要耗费好几个月时间。

但市政厅的新部门运营起来之后,就可以由这个部门去向奥雷联邦相关部门督促,让他们尽快办理。

另外一点,则是监狱正式运营之后,市政厅对私营监狱的监管。

监管的问题涉及到私营监狱到底能够保留公营监狱的多少权利。

特别是涉及对犯错的犯人处罚方面的。

科里打算先提一下自己的意见。

毕竟里德现在还没有正式上任,等他上任之后才能开始研究讨论这方面的问题。

科里表示,希望自己能够保留包括有条件击毙监狱囚犯,对囚犯实行体罚措施之类的权利。

“里德,我希望你可以仔细考虑一下,毕竟我今后运营监狱,肯定会遇到那些不听话的囚犯。

正常情况来说,如果有极度危险的囚犯敢于在公营监狱越狱,被发现之后还暴力反抗,又或者使用自制的武器在监狱中威胁到狱警和其他囚犯的安全,那么被击毙也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这样的权利如果被市政厅收回,那么私营监狱的运营环境必然会恶劣起来。

有些重刑犯本来已经被判了几十年刑期了,他们活着离开监狱的可能性很少。

如果在监狱暴力反抗他们则有很大的机会逃脱升天,就算被发现了也不会当场被打死。

被抓住也仅仅是刑期延长而已。

这样的囚犯无疑会成为私营监狱中极大的不稳定因数。”

科里说道这,问了旁边的玛格丽特一句:“玛格丽特小姐,请问私营监狱如果想要得到这方面的执法权,是否会出现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

玛格丽特知道这是开始工作了,或者也是考量自己专业水平。

于是认真思考起来,等了一会她才摇头说道:“我已经想过,这件事在奥雷联邦法律中并没有任何违法的地方。

至于西海岸州法律,我反而找到一条理论依据。

任何私营性质的公共设施,场所,区域等,如有必要可以类比同类型的其他公营设施场所区域等招募安保人员,并且私人招募的安保人员具有和公营设施招募的安保人员同样的权利。

这一条原本是以前私人银行出现的时候修改出来法律,如果没有这一条,那么私人银行就不可以招募自己的保安和警卫。

而私人银行的保安和警卫如果不能和政府银行的保安警卫一样在上班的时候随身佩戴枪械,那么私人银行必然会受到各类歹徒的光顾。

现在这条法律正好可以拓展来解释私营监狱方面的问题。

监狱也具有公共属性,可以认为是某种公共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