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无良媒体为了博取大众眼球,广泛报道,其实我们社会上帮扶老人没被讹的人更多,但与被讹的相比,不能吸引流量,不能掀起舆论,媒体不会去大肆报道它。
于是,在这两种因素下,讹诈别人的老人越来越多,媒体乐此不疲的报道,以至于大众时常看到这样的信息,思想潜移默化的改变,看到跌倒的老人都觉得怕。
那归根结底,谁的错?从子贡赎人,子路拯溺的角度来看,就是南京审这个案子的法官的错,当初他要是判老太败诉,就算老太是被彭宇撞到,那亏得也就只是老太一家人,然而现在呢?全社会的风气被带坏了,社会上的人看到老人跌倒都会犹豫,那我们将来谁又没有老去的一天?如果我们在路上跌倒受伤被人漠视,又该走么办?
所以说审这个案子的法官,他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可能他这个错误所造成的罪过,比那些杀人犯所造的罪孽还要深重的多。
当然,他可能自己是没有意识到的,不然我估计他不会这么做。
所以我时常在想,中国的法律应该进行教育普及,从初中就开始教法律课程,这样一来,律师和法官的增多,优胜劣汰下必将提高法院法官的质量,如果法院里的法官成为智者,可以洞察他每一个判决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那么像彭宇案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况且从另一个层面来讲,初中普及法律教育,可以让学生们了解自己国家的法律,让他们有自信时刻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和家人的权利,这不比学英语高强?你说你除了将来在特定岗位上能用到英语,真正进入社会工作的人,有几个能用到英语的?大多都是白学。
当然,说到这里,就说偏了。
折回来。
再说第二个正面的例子:陈光标援助汶川地震。
事件:汶川地震发生后,商人陈光标第一时间带领120名操作手和60台大型机械组成的救援队赶赴灾区,挽救一百多人的生命,因为此事,陈光标在那一年出尽风头,甚至国家总理亲口称赞他:“有良知,有灵魂,有道德,有感情,心系灾区的企业家。”且国家总理还亲自向他致敬,获得的口碑和利益让其它商人眼热不已,为此,汶川地震后一个月,央视还专门给那帮错失良机的眼热商人一次‘将功补过’的机会,让他们在中央一套的大舞台上,梳装整齐,露出最慈爱的笑容,怀抱标着自己企业捐款数额的木牌美美的表演了一番。
那我们再从子贡赎人,子路拯溺这个故事的道理上来看。
陈光标可以说是做了一件功在当代,利到不知何年的大事,从这件事发生之后,大家可以发现,国内只要有大的灾况发生,企业家们都会竞相捐款。
那如果,我们说如果啊,假如现在中国某地再来一次汶川这样的大规模地震,吸引了全国的目光,那可以想象,在陈光标这件事的启发下,奔赴灾区救援的商人不知凡几,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可能都不是救援的官兵,而是那群大商人,他们绝对会以最快的速度抢占救援高地,拉起横幅,对受难的人施以援手,这帮人可能还会相互比拼,比谁救的多,那可能到最后他们的确得到了国家的表扬,人民的赞颂,获得了生意场的某些豁宽利益,但这些在我看来其实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受灾的人得救了!
这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就是一种功德。
所以我说陈光标这个人做了一件大事,如果他当初去汶川真的就是出于一念的善举,那他应该被传世称颂,即便他有私心,他做这个事,对大众来说也是功德一件。
好,现在例子说完了,那再来分析子贡赎人,子路拯溺这个故事的道理,即:判断一件事物的好坏不能从小的个体去片面的看待,而要站在社会大众的角度来考量这件事情所能造成的影响,然后才能来评价。
那再说到方磬,他的大仁大忍,就是以这个道理来作为他的价值观,但他又有所不同,他是把这个道理运展到了极致。
我们说任何事,过犹不及,一旦做得极端,就会出现差错,因此方磬这个人在我看来是有问题的,从乞食那两章就可以看出他的问题,当然,并不仅仅于此,后面还会说到他,但由于将来不会再做关于他的角色创解,所以这里大致的说一下,简而言之,他的问题在于:见解跟不上道理。
然而若剖析这句话,又要扯远了,估计都能写一篇万字长文了。
那索性不说了,我再看下字数,写的也够多了,嗯,那就这样吧,本来第一卷的角色创解想说主角应乾的,但我想留到应乾最辉煌的那一卷再说他,因此就选择了方磬。
如果大家看了这篇角色创解,有自己的见解,可以在书评区留言,还是那句话,不谩骂,不侮辱,就不删帖,说的好的,会加精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