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流火,北京的天气却仍然很闷热,景瑟刚下飞机还很不适应,她有些犹豫要不要脱下外套,不脱很热,可脱了又怕她这白嫩的肌肤被晒黑。 还没来得及让她多考虑,景瑟就接到了来自她妈妈的电话,她一边应着一边提着自己的包跟随人群上了摆渡车,车内的空调使得她从燥热中舒缓过来。 “嗯,我知道了,妈你那边也不早了,快点去休息吧……嗯,好,拜拜~”身穿一袭白衣的少女坐在最后排靠窗的位置,她身形气质姣好,脸上戴着一副大大的墨镜,遮住了三分之一的脸,但仍看得出她的五官很精致,让人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被她吸引。 景瑟挂了电话,将手机收到包里,伸手揉了揉晴明穴。 她很困,刚从伦敦回国,现在是北京时间上午十点多,伦敦那边才凌晨两点过,时差还没倒过来。 车子行驶了五分多钟到达目的地,景瑟跟随人群上了航站楼。因为是国际航班,还要边检过海关等等,来来回回又折腾了半个多小时,等她到达公共大厅的时候已经十一点了。 景瑟四处张望了一下,并没有看到符合条件的身影—— 她妈妈说找了以前隔壁家的那小子来接她,她心里隐隐还是有些期待的。 她跟那小子也算得上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小时候天天一起上下学,可是初二下学期那年她父母就带着她移民国外了,到现在也有五年多没见面了。 她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初二,那时候他就因为长得帅气受到学校女孩子的追捧了。 想起这个,景瑟老脸一红,每个少女都会有情窦初开的时期,她也不例外啊,天天面对如此帅气的一个竹马,更何况他对她还不错,她不动心才怪。 当然只限于普通的少女的悸动,她那时候还没有什么早恋的概念。 只是离开之后她还失落了一段时间呢,即使现在心中已经对那个帅竹马没什么感觉了,但她还是挺期待两人再次见面的…… 也不知道他现在长成什么样子了,多高了?有没有长残啊? 景瑟脑补了一百种她的小竹马现在的模样,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慢慢等。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景瑟等了半个多小时还不见人影,她有些懊恼,刚才她妈妈说只要出去就会有人招呼她,所以她也就忘了要照片之类的。 可现在妈妈肯定已经睡下了,她也不好意思再打电话过去打扰。 景瑟有些烦躁,心想该不会那小子也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所以才一直找不到人吧?于是她又从座位上起身,找了个正对着出口处的位置坐下。 这个位置很显眼,从各个方位基本一眼就能看到,怕对方认不出她来,她还将脸上的大墨镜给取了下来。手机也不玩了,免得低着头对方看不见。 可是左等右等又是半个多小时,还是连个人影都没见到。 景瑟刚刚满心的期待也已经变成了恼火。她从小就是众星捧月般长大,还真没谁有这么大面子让她等这么久。一个多小时,就算是个普通人也忍到极点了吧,更何况她现在还这么困,眼睛又酸又涩,非常想早点回去休息。 越想景瑟越发觉得自己是被放鸽子了,他一个来接人的总该不至于不认识自己吧? 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那小子根本没来接她。 景瑟黑着脸,“噌”的一下站了起来,拿出墨镜重新戴上,大步离开了机场。 *** 与此同时,北京某一高级电玩城内。 “嘿,叶哥,你真的不打算去接你那个小青梅啊?” “不去不去!说过多少次了,你给老子专心打,这把再输看我等会儿不弄死你!” 十分钟后。 叶南浔所在的队伍获胜,三人高兴的摘下头上的耳机,有说有笑。 “叶哥,那可是你妈吩咐的任务,你真不去?现在都十二点半了,你放了人家一个女孩子这么久的鸽子……” 叶南浔皱着眉回道:“行了行了,说不去就不去,你怎么跟我妈一样啰嗦?今天赢了江云那个老贼小爷我高兴,就不跟你计较了!走走走,饿死了,出去吃饭。” 三人并肩而行,他身旁跟着的两个少年也按耐不住自己八卦的心。 只是刚刚苏子辰已经被叶南浔嫌弃了,这次又换叶崇贤开口:“堂哥,听说姑妈有意撮合你和你那个小青梅的,你这样做真的好吗?也太没绅士风度了吧!” “呵,我叶南浔就算打一辈子光棍,被赶出叶家大门,也不会看那个景瑟一眼!” 叶崇贤觉得他这话有点搞笑:“哈,有这么严重吗?” 叶南浔斜了他一眼,冷哼一声:“你们不会懂的,你要是喜欢就自己去接人家吧,我要去吃饭了。” 说着,他便加快了步伐。 提起景瑟叶南浔就会想起那一段辛酸的往事,想起小时候他被某人支配的恐惧。 那个妞从小就高傲得很,长得又不咋滴还天天使唤他干这干那。偏偏那时候他还打不过她,小学一二年级打不过,四五年级了还是打不过。女生发育又比男生早,读五年级时景瑟就已经比他高出一个头了。 就这样,怨气一天天的在叶南浔心中积累。 后来读初中了,他终于逆袭了,只是那时候他也有了不和女生斤斤计较的意识,景瑟也不再天天使唤他了,他也就没打算报复什么的。 后来景瑟走了他还高兴了好长一段时间呢,没想到时隔五年,那个小魔女又要回来了,想想他就觉得头疼。他虽然不打算报复,但心里还是很记仇的,所以又怎么可能乖乖听话去接景瑟呢? 身后苏子辰叶崇贤两人对视一眼,今天叶哥(堂哥)好像不太对劲啊? 然后急忙跟上。 *** 景瑟打车来到中关村这边找了家酒店暂时住下,因为太困了连饭都没来得及吃就睡下了。这一觉就睡到了晚上八点,景瑟还是被饿醒的,肚子很不合时宜的发出了“咕咕”的叫声。 她起床洗漱了一番,然后换了身衣服出门。 景瑟坐电梯来到楼下餐厅,吃饱了之后准备出去转转路消化一下。 她独自一人走在北京的街道上,白天时的燥热已经消散了不少,微凉的夜风拂在面上,给人的感觉很是舒适。 中关村发展很快,五年多不见比以前更加繁华,景瑟一边走一边看着这灯红酒绿的景象,心里莫名生出一些感触,但更多的是久别归故里的亲切感。 路过路边摊的时候她还嘴馋买了些小吃,其实她从小就很喜欢吃这些,只是作为一个标准的处女座,景瑟是有些洁癖的,觉得路边摊不卫生,所以吃的很少。而且因为她所处圈子的缘故,吃这些廉价的东西可是要被周围人嘲笑的,她从小就很高傲,又怎么会允许别人嘲笑她呢,就算想吃那也是自己一个人悄悄咪咪的吃。 谁能想到这个人表面光鲜亮丽,背地里却喜欢吃路边摊呢。 她出国以后就更加吃不到这些地地道道的北京小吃了,时隔这么多年再次吃到,还是记忆中的味道。 景瑟在外面逗留了一会,觉得无聊,便按照原路返回了酒店,洗漱完之后就上床睡觉。旅途劳顿,即使白天的时候才补过觉,她还是很快就入睡了。 翌日。 景瑟起了个大早,收拾完东西之后就下楼吃了个早餐,然后又去前台退了房。 今天的天气同样很热,一出酒店门景瑟就给自己戴上了墨镜和遮阳帽,然后急急忙忙打了辆车,上去给司机报了个地名。 路上有些堵,用了大概半个小时到达香山清琴别墅区,景瑟付了钱下车。 先是四处打量了一下,变化是有,不过好歹是自己生活了好几年的地方,她还是认得路的。 看着自家已经略显老旧的别墅,景瑟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走上石梯,拿出钥匙开门。 门一打开,阳光就照射了进来,空气中漂浮着的灰尘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景瑟下意识的拿手在鼻子面前挥了挥,然后走进屋内。因为走之前窗帘那些都是拉得严严实实的,所以现在屋子里很暗。客厅很大,该搬的东西都已经搬了,只剩下个别大型家具,显得很空旷。 她将包和行李放在玄关处,然后走到落地窗边,将厚重的帘子拉开,阳光全部照射进来,客厅瞬间就变得亮堂堂的。他们家当初决定买这别墅很大部分原因就是采光极好,环境也好,周围也没有公寓什么的会遮住。 窗帘上的灰尘沾到了她的手上,家里又没有水可以洗手,她便拿出包里的湿纸巾擦了擦。 景瑟思量着,自己既然要长期在国内定居了,那肯定还是住自己家的房子舒服些。 只是这房子太大了,现在又这么脏,景瑟一个平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肯定是做不了卫生的,那只有等下打个电话叫家政公司的人来大扫除一下了。 这么想着,她拿出手机正要拨号,门口却突然传来了一阵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