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chapter 1(2 / 2)你不爱他了他最爱你首页

两人都年轻,身体扛得住各种弄,但周时轲不是很能招架得住傅斯冕,傅斯冕一开始会很温柔,将周时轲哄得晕头转向,说什么姿势就什么姿势。

但真正的傅斯冕是粗暴直接,是具有攻击性的,每次都能让周时轲浑身颤抖,连声求饶,连手指头都虚了脱。

傅斯冕这次出差两个月,两个人只能通过手机联系,加上傅斯冕本身就内敛含蓄,周时轲埋在傅斯冕的脖子里,重重地咬了他一口。

“乖乖,腿张开。”傅斯冕扶着周时轲的后脑勺,轻声说道。

周时轲的脖颈绷直,双腿被傅斯冕用膝盖抵开。

窗外的雨下个不停,沙发上的抱枕被丢到了地上,静谧的室内时不时一声抽泣和低喊。

结束的时候,傅斯冕单手就将周时轲抱了起来,周时轲双腿盘在傅斯冕的腰上,整个人都软绵绵的。

“哥,说你爱我。”男孩子闷声闷气地撒娇。

傅斯冕失笑,“我爱你”

花洒里的热水浇下来,周时轲看着傅斯冕将沐浴露挤到手心,有了泡沫之后才抹在自己身上。

“哥,我也是,我爱你。”

傅斯冕始终淡然。

周时轲仰头看着傅斯冕,微微有些出神,朦胧昏黄的灯光里,傅斯冕的脸一寸寸变得模糊,和记忆里站在主席台上的穿着白衬衣的少年完全重合。

周时轲因为在家里待不下去了,被发配到申市读书,吃住都由表叔负责。

转学来江城的时候,他正好高一,开学典礼那一天,傅斯冕作为高三学生代表上台发言,他穿着白衬衫和黑色长裤,裤型将他的腿拉得长又笔直,衣角飞扬,他眉眼俊秀清冷,声音从话筒里传出来,让人耳朵都能酥掉。

周时轲是个声控加颜控,他喜欢唱歌,对声音好听的人自然就喜欢,而在之后的主动接触中,周时轲对傅斯冕越加无法自拔。

可惜傅斯冕已经高三了,在周时轲还没能把人拿下的时候,他就已经去了大学。

周时轲在接下来的两年,咬着牙,考去了傅斯冕所在的大学,再一次成为了傅斯冕的学弟,没有了不能早恋的校规掣肘,周时轲终于开始可以光明正大地追求傅斯冕了。

他以为傅斯冕很难追的。

学校里喜欢他的人用卡车都拉不完。

但周时轲只用了三个月,就追到了傅斯冕。

他知道傅斯冕喜欢干干净净的小男生,他跟舅舅说,将本来要准备买给自己的超酷火红色越野换成了低调的奥迪,又扔掉了花里胡哨的眉钉耳钉,洗掉了肩膀上的纹身,衣柜里的潮牌被款式简单设计大方的毛衣衬衫代替。

他本就脸嫩,当时说他是高中生都有人信,就算是现在都大学毕业了,看着也比傅斯冕小上好几岁。

傅斯冕说:“我们可以试试。”

于是周时轲就和傅斯冕在一起了,直到大学毕业,周时轲又毅然决然地来到了傅斯冕的老家江城,反正家里不需要他操心,跟着傅斯冕也是一样的,傅斯冕真的对他很好。

凌晨时分,周时轲被雷声惊醒,他翻了个身,正好翻进傅斯冕的怀里。

“雨好大啊。”周时轲呆呆地说,“你明天可以不去公司吗?”

傅斯冕没醒。

周时轲抱住他的腰,“明天周六,我想你在家陪我,或者我们出去玩。”

周时轲伸出手指去摸傅斯冕的眼睛,往下,是鼻子,然后是嘴巴,傅斯冕的每一个地方,他都好喜欢。

在嘴角那里还没停留多久,本来熟睡着的男人睁开眼睛,冷漠的眼神将周时轲看得一怔。

但很快,傅斯冕的眼神温和下来,他含住周时轲的指尖,舔了舔,“睡不着?”

周时轲被他舔得脚趾都蜷缩了起来。

“还疼不疼?”傅斯冕动了一下,将周时轲抱在了自己腿上,“不疼我们玩会儿再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