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八章 一个陷阱,一个怪胎(1 / 2)娱乐:开局抢陈道民角色首页

还好他们隔得地方没多远,就几分钟的时间。

香江中环,干诺道中一号。

友邦金融中心。

十九楼。

新丽财阀的公司里,张言见到了林见岳。

在办公室的还有他的律师,以及一个短发的年轻外国女人。

“小张老师,欢迎,快请坐。”

林见岳表现的很热情。

在张言坐下后。

他对指了指生后的人说道:

“下午还是事情,我就不耽搁时间,开门见山的说了。”

“这就是我找的外国代理人,我会她的名义和你投资在香江注册一家工作室,具体我们两人之间的项目,和次说的基本没有什么差别,你看看合同的条款。”

“各种条款如果需要律师咨询的,你可以咨询一下,我的要求就是尽快,我们将这个合同签了,然后我把钱直接汇到你的私人账户。”

“如果能晚签,晚我这边也是可以打款的。”

说着他就让律师将签好字的合同,两份一起给了张言。

然后让张言先看看。

他表现一副很急的样子。

诺亚接过合同内容仔细的看了一下。

确实和次说的基本吻合。

最主要的股份,林见岳的代理人占了40%,张言有60%。

也就是只要他签字后打款,就算林见岳不干了,他也有6000万的钱。

当然如果开始开设工作室,搭建团队,这笔钱就会开始缩水了。

要一直到张言接到下一场戏,才算开始盈利。

林见岳出手就是一个亿,这份气魄,不是哪个老板都有的。

他非常相信,张言能带给他的利益。

他甚至在第一年的时间里,只收取10%的分红。

唯一这份合同里的比较霸道的就是。

他在出了这1亿后,往后的时间里,在建设公司,他不会再出一分钱。

所有的钱,全部都由张言一个人出。

他就只管分红。

账目的钱已到账,他就会划走自己的那份。

面还写到,张言在五年后才能出售股份,并且他有优先收购的权利,如果张言没通知他,把股份卖了,那么就是违法行为。

所有的股权交易,都必须他们两方在场。

里面还有一些附加的保密条件。

比如不能让人知道,背后的金主是他这类的要求。

张言看了以后,没有表态,和林见岳笑着握了个手。

答应尽快给他答复。

林见岳则是邀请两人一起吃个午饭。

张言没有拒绝他。

两人饭桌,认识了一下那个短发女子。

叫做凯瑟琳.比尔。

是个美国人,是林见岳在海外投资的代理人。

相当于他的傀儡。

她会说一口蹩脚的粤语,然后在两人面前炫了半天。

这个女人是96年的,比张言还小两岁,在大学的时候就已经在帮林见岳办事了。

看她的样子和林见岳有些暧昧关系。

一口一个哈尼。

听得张言浑身鸡皮疙瘩。

果然有钱人,从来不差这些。

吃完饭后,张言和林见岳告别。

霍文君在林见岳面前,好像是没资格同桌,同车。

每次她都被撵走在一旁。

这会儿刚到车库,就看到她,打开窗把头伸在窗外,在啃面包。

“唔!这么快?”

看到张言后,她几下就把面包塞嘴里,然后拍拍手,对着座车的张言问道。

张言晃晃手里的文件袋。

“晚我找律师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