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眺望不远处穿着皂衣、负责行记录事的刀笔吏:
“可记全了?”
众人点头,皆忙称没有遗漏。
惊满意点头。
作为一县之尉、法家之徒,他深深明白审讯时先入为主观念的可怕,因而并未被证人的话左右,对证言采取了听取但不信的措施:
“证人陈述已毕,下面由尔等自证玉佩为自身所有物。先由告官者陈述!”
乐洛拱手道:“玉佩乃贵人所给,其称价值不菲,在无钱之时,可用之换取钱财作应急之用。昨日我曾经对母亲说过玉佩之事,上吏可遣人去我家询问。”
惊没有应下,也没有反驳,而是转头问道:
“张叔,玉佩从何而来?”
“惊公,此乃我家传之物!小人家里有兄弟四人,田七十余亩。吾在家中排行第三,父亲对我格外宠爱,在临死之际,将玉佩秘密传给我,让我好生保管。”
惊挑眉:“汝家中兄弟可知玉佩之事?”
“不知!”
惊沉默了。
正堂中回荡着刀笔吏刻画竹简的回音。
过了一会儿,一旁负责侍奉的佐史沉声汇报:
“县尉,言辞已全部记录完毕。”
“嗯。”
惊点头,扶正衣冠,站了起来:“将简牍封存,今日‘案’审就此结束,三日后,由蔡彭祖主持‘验’审,届时,案件将会水落石出。将人带下去好生看管。”
说完,他从案几上拿起一款竹简,从一侧离开。
刀笔吏们则用竹筒把记录信息的竹简封存。
竹筒盖边缘,还滴上了染红的膏油,膏油凝固,盖上四方印玺留下印记,当做封条。
“验”审,即二审结束之前,谁也不能看其中的内容,哪怕是二审法官蔡彭祖,也没有资格打开。
此乃大汉律规定!
乐洛等人再次被关押回汉狱,正堂安静了下来。
……
……
三日,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一眨眼便过去了。
三日后未时,乐洛与张叔三人重新被带到正堂。
这一次不仅主审官,就连场上负责记录、维持秩序……的官吏都换了。
在人群中,乐洛看到了熟悉的身影:陈仲。
可见,今日的审讯团队由廷尉署组成。
流程与三日前一模一样。
蔡彭祖办事干脆利索,仅仅小半个时辰,就把一切问完了。
“蔡公,一切记录完毕!”
蔡彭祖面无表情坐在主位上:
“验”审结束,把“案”审文书取来,立刻对比。
“诺!”
几个斗食小吏急匆匆的退了出去,回来的时候,每个人手里都抱着一堆标记了次序的竹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