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吃过早饭,周思雨和沈绵绵就一起出发去学校。
学校在镇上,骑车子差不多要二十分钟,走路却要四十分钟以上,沈建华给两人买了一辆二八杠自行车,给两人上学用。
到了村口,周思雨就说,“姐,车胎气不多了,我先骑着去前面打气,你慢慢走着,我打完气回来接你。”
没给沈绵绵说话的机会,她骑上自行车就走了。
沈绵绵这种小短腿,根本追不上。
从前,周思雨吃了饭碗筷一丢就早早的去了学校,她收拾完东西走路到学校基本上都快到了上课时间,走路慢了还会迟到。
偶尔赶上一起,也会像现在这样,早个借口把她抛下。
好在今天出门早,走快点不至于迟到。
杨家村挨着的是马树屯村,路过那个村口时,有一个背着书包的男生,在低头上自行车链子,由于后面的脚撑坏了,他上起来有些费劲。
沈绵绵快步上前,伸手帮忙扶住自行车。
男生抬头看了一眼沈绵绵,没说话,低头继续上了车链,这才起身说了一句,“谢谢。”
看清男生的样子,沈绵绵一愣。
这张在记忆力都已经模糊的脸,慢慢和一个名字对上。
陆思远。
她的同班同学,两人是属于那种互相知道,却没说过话的关系,这家伙在学校就是小霸王一样的存在,没人敢惹,看谁不爽就揍谁,经常把女同学骂哭,还和她一样不交作业,不同的是,他学习那是该死的好。
把前三名成绩拿捏的死死的。
老师对他是又爱又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