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诺初想起曾经的很多事。
《绝仙》刚出的时候,她大概还在念小学,这本书不温不火,正如她没有高光的少年时代,平凡的蘑菇头,满是淤青的腿上套着长裤,总是在公交站一个人等待。
母亲死的时候,大约是五年级,她矮小而懦弱,在几个亲戚家辗转,学会了在白眼和嫌弃里找一口饭吃。
那也是她第一次看到《绝仙》,大姨家的小孩像往常一样拿走了她的高分数学考卷,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向自己的母亲献宝,而这一次被发现,她却是那个跪在门口的人,那时表哥的书包丢在门口的鞋架上,一本书滑落在她面前——《绝仙》。
就算在后来《绝仙》爆火要翻拍电视剧的时候,她也闭口不和那些逐热点的人谈论剧情,只是说自己看了个开头。
孟晚缨是除了母亲,最早活在她心底的人。
孟晚缨也是那个始终活在她心底的人。
在公交站,在每一次头被按在水里,在一句句“她不是我们家的人”背后,在没有任何经济支持而打着好几份工的大学。
她不怕,在另一个世界有着一个名叫孟晚缨的姑娘也在黑暗里苦苦挣扎,挣扎着去照亮深渊,去成为同样能被爱的人。
要是我也能被她等就好,要是她能来到我的世界就好。
虽然过程是我来到了你的世界,但是,孟晚缨你让我重生了,我从来没有这么向往,这么期待过一个人的回应。
诺初睁开眼,怀里尚且年少的姑娘亲昵地用鼻尖蹭蹭她的脸。
“师姐,那天的话……”
“笨蛋,你以为我会当真?”诺初摇了摇头,把怀中的人恨不得融入骨血。
孟晚缨永远也不会知道,那天她“杀死”过一个诺初,即使肝肠寸断,崩溃之后的诺初,依旧选择用生命成就她的姑娘。
我的生命,因你而坚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