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确实想要将这个连根拔起,只可惜这些徒藏的太严实,军队毕竟刚来这里,对这片地域的熟悉程度肯定比不上在此扎根数百年的贵教。”明瑾恭维的话语让这位大祭司嘴角的弧度都上扬了好几分,“所以寻找这些徒的消息就拜托给你们了!”
“请将军放心,这些徒也是我们蓝教的死对头,他们一点慈悲心都没有,又总是欺骗那些善良的人们,他们所信奉的上神根本就是伪神,压根就不值得人们耗费自己的信仰!”对于这种和自己争地盘的,大祭司觉得还是要尽早铲除,以免影响蓝教教徒的信仰。
双方友好的交谈了片刻之后,就达成了一致想法,由蓝教发动教徒寻找徒的蛛丝马迹,之后报给大晋军队,由军队出动将他们铲除!
等将穆拉提送走之后,一直等候在外的青奴提着早膳进来了,“将军下次再有要紧事物,也不能耽误了用餐,否则总是这样,胃可受不了!”
“是不是出征的时候阿爹和你说了什么,怎么这次出来,你都有往管家方向发展的趋势!”明瑾合理怀疑,是不是这次出征前,他爹给青奴培训了,这次出来后,这家伙明显贴心许多,以前送饭都是拎个食盒过来就结束了,饭菜什么还得自己端出来的。
但这次却是细心体贴了许多,会观察自己喜欢吃什么菜,爱喝什么汤,洗澡的时候也记得将干净衣物事先准备好了,总之,比自己院子里的那几个丫鬟也不差了。
“以前是属下不懂,倒是委屈了将军!”说到这里,青奴还有些不好意思,他从小到大都是作为伺候羊群的奴隶,哪里懂伺候人这一套的弯弯绕绕,自从被点为将军的勤务兵,他自认还做的挺认真的,而且将军也没对自己有什么不满。
谁知道这次老爷来了后,才知道,自己这样的在侯府都是不合格的,得退货。为此,他还特地跟在老爷身后那几个小厮身边学了许多东西,“等我退役了将军若是要我的话,我就去给将军当管家!”没错,他也就这么点出息了,不想着升官发财,想着给他们家小将军当管家,最好能一辈子都跟着将军。
明瑾听了这话,笑着摇头,“你怎么就不能目标大一点,给我当管家算是怎么回事!”他觉得以青奴在战场上的那股子劲儿,还是能够攒够军功,混个小队长当当的。
“我生来本就是下贱人,专门伺候羊群的,现如今能伺候将军,都不知道比原先高了不知多少倍了!”说到这话,青奴一脸认真,“与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那些同伴,现在还在别处做劳工赚钱,哪里能和我一般,幸得将军看重,进了先锋营,如今这日子,过的可比之前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了,等我攒够军功,成为大晋人之后,就去将军府上报道,给将军做大管家!”
明瑾见青奴是认真的,倒是顿了顿,随后观察了一番他的神色,发现他这些想法均是发自肺腑,这倒是不好拒绝了。只是,他还是觉得青奴给自己做管家,有些大材小用,“你能进先锋营,是靠你自己的本事。若是你以后退役还这样想的话,那以后我府上的管家之位就给你留一个位置,至于能不能拿到大管家的位置,可就要看你的实力了!”
“将军放心吧,老爷说了,只要你同意,他会专门派人来教我这些的!”行了,就说青奴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果然是他阿爹在后面撮蹿的。明瑾现如今也不能强迫他改了主意,只能希冀以后,他退役的时候能与现在有不同的想法。
用着今天的早饭,明瑾又在脑海之中过了一遍刚刚与那位大祭司的谈话,发现没有漏洞之后,才放下了心,接下来就让他看看蓝教在这片土地之上,到底有多少影响力。
一旁的青奴默不作声的看着自家将军边吃边思考事情,也不打扰,只进了屋子开始收拾起沐浴间的脏衣裳来。
等明瑾用完早膳,看着青奴抱着脏衣裳出来,还是提了一句,“要不要再到后勤要一个勤务兵过来,省的你每天还要早早跑过来我这里。”
“没事。”青奴对于现在这种现状很是满意,他本来就是伺候将军的,可不想再来一个人和他竞争,“将军你的事情又不多,我只负责每日三餐外加收拾衣物,这些脏衣裳也有专门的后勤清洗,这么点事要是再来一个人,可就有些浪费人力了。”
明瑾看青奴再次拒绝,也就不再提这件事了,他想起大哥拜托的事情,决定还是先和青奴知会一声,到时候郑云霜那姑娘到了,也好有人照应。“对了,就在这两日,我这边会来一个新人,到时候你多照顾着点,别一上战场就让她被敌军砍了。”
“就是昨天平西将军说的那个定国公府继承人?”青奴昨天因为服侍两位用饭,倒是听到了他们的谈话,“那是位姑娘,我来照顾不好吧?”说着这话,青奴收拾桌上空碗碟的速度却是不慢。
“有什么不好的,郑云霜十三岁就进了羽林卫训练,之后又去了征北军,在军中生活了好几年,虽然她表面上是个姑娘,但那身武力值可不低,狠起来的时候,你未必是她对手。”明瑾对于一切靠自己实力的人都不会抱有恶意,所以他对于郑云霜这个立志想要当将军的姑娘,还是很欣赏的。
“她可比你有志气多了,人家想当将军,你却想着退役后给我当管家。”说到这儿,明瑾还叹了口气,“等那姑娘来了,你就知道了,她从小也是在武勋世家长大的,熟悉军中一切,也熟悉与咱们这样的军人相处,性子也直,脾气和你一样,倔。来了之后,你记得带她熟悉一下咱们先锋营,让她以最快的速度融入进来!”
青奴见将军做了决定,便也点了点头,“我明白了,将军。”这话音刚落,外面李明琛就领着个高挑的黑皮青年过来了。
“四郎,你在就好,看谁来了!”李明琛见屋内四郎刚用过膳的样子,倒是有些不好意思,没办法,他身后还有一个暴力狂,不把她甩给四弟,他怕是早饭都吃不上口。
毕竟也没见谁家士兵刚来,就提着两把大刀要和将军练一练手的。
明瑾一早就瞧见了他大哥身后那个黑皮青年,身高比大哥矮了一寸,但剑眉锋利,鼻梁高挺,穿着一身玄色短打,还背着两把大刀,整个人利索无比,和几年前两人初次见面相比简直像换了个人,“郑云霜,你这几年都干什么去了,怎么黑成这样?”
简直不敢想象,京中那个皮肤白皙,眉眼温润的大家小姐是怎么脱胎换骨,成了这样一个让人看不出一点姑娘样子的青年的!
“李小四,没想到你一眼就把我认出来了。”郑云霜看着比几年前长大了许多的少年郎,嘲笑到,“你大哥眼力就不行,我都与他打了一架,他竟然都没认出我来。”
随后她看着依旧皮肤白皙,俊美不凡一点不似军中汉子的李四郎,又看了看身边皮肤黝黑,只有牙比较白的李大郎,疑惑,“你们兄弟这差别也太大了吧,不知道的还以为在外征战的是李明琛,在后方坐镇的是你李小四呢!”
“我这天生的,没办法。”明瑾对于自己现如今的白皮肤也不太满意。毕竟军营之中都是粗糙汉子,突然出现一个贵公子一样的少年郎,本就引人注目,若不是明瑾武力值爆表,战场上犹如杀神转世,军功赫赫,无人敢惹,就他现如今这身皮囊,在军中就会惹出很多麻烦来。
“不过,你现在这个样子,你娘知道吗?”明瑾上下打量着郑云霜,猜测定国公府的世子夫人八成不知道现如今她的宝贝女儿变成了什么样子。
原先还有精神调侃李家兄弟二人的郑云霜一听这话,整个人都焉了,“别提了,谁知道北地野风那么大,在那边吹了一年之后,我就不敢回家了。之后几年全是找各种借口,又让爷爷帮忙,才没回京,否则我娘铁定得将我关在家里,不准我再参军!”若是让她娘知道她现在这个样子,整个定国公府都要被眼泪淹没。
明瑾同情的看了她一眼,幸好他爹和府中老太太通情达理,虽然不满意他参军,但也不会阻止,还会尽力帮着自己帮着自己去完成梦想。
李明琛见两人交流的还算顺畅,就不担心这姑娘以后的日子了,只要四郎在战场上愿意照顾着点,这郑家二姑娘也就不会有性命之危,至于受伤,打仗嘛,总不可能皮都不破吧。只要没死人,都不算是大事。
“行了,接下来你们聊,我那边还有事,先走了。”趁此机会,李明琛脚下生风,回去了。
“你先在我这边做勤务兵,平时让青奴带你,等上战场的时候跟在我身后适应一下,要是没问题,到时候我就将你下放小队,怎么样?”明瑾见大哥留都没留,直接走人,干脆也说起自己对她得安排方案,随后一指身后安静的好似背景板的青奴,“这位就是青奴,也算是你的领路人了,记得跟在他身后好好学,可别闹了笑话,到时候我可不会因为你我旧识就帮你。”
郑云霜随着李明琛进来之后就注意到了屋子里面的另一人,高鼻深目,皮肤白皙,眸翠发红,典型的外夷人长相。这让她很是好奇,没想到专打外夷的先锋营里竟然有一位外夷士兵,而且看样子还和李四郎关系匪浅,这可真是太令人吃惊了!
“我都没问题,不过以后倒是要麻烦这位了!”她对于这个安排并不排斥,毕竟郑云霜并不认为自己强悍到了李小四那个地步,第一天来军中就直接空降成先锋官,第二天就能够骑着战马带着士兵拎着长枪拿着长刀直接在战场上与敌人对砍到压着他们打杀。为了小命着想,她还是从低等级难度开始自己的将军路吧。
青奴在人进来前就已经仔细打量过这位国公家都子嗣了。只是他再也没想到武勋世家的小姐会将自己搞成这个样子,别说是女子模样了,这直接丢到先锋营去都不会引人怀疑。
“你以后就跟在我身后,正好这几日大军修整,可以让你尽快适应一下先锋营的生活。”青奴露出一个笑容,开始为这位刚来的姑娘细说起先锋营的事情来。
明瑾见二人相处愉快,没有气场不和的样子,便不在多管。他待会儿还要去主帐与此次出征的主事大将汇报情况,所以干脆起身,“青奴,我外出一趟,你记得带着她先认认地方,熟悉一下人脸,别上了战场认不出战友就丢人了。”
郑云霜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李小四将自己托付给属下后,直接甩手走人,看都不看自己一眼。她还有些忧伤的摸了摸自己的黑皮脸蛋,随后就被那粗糙的手感给打醒了,又看着身边同样俊美的同僚,整了整精神,郑云霜才开口,“你以后直接喊我郑二,以前我队友也是这样喊我的。对了,还没请问,你与李小四什么关系,他看起来挺信任你的啊!”
青奴将手中收拾好的食盒塞入郑二手中,然后自己打包好将军的换洗衣物,听到这话,他有些奇怪的看了郑二一眼,“我是将军的勤务兵,自从将军来了佂西军之后就一直是我服侍,对了,我带你去认一认伙房和洗衣房在哪里,以后你自己去可不能走错地方。”
“你跟在李小四身边这么久了啊!”郑二感叹,随后又看了一眼这位出色的容貌,不知想起了什么,嘿嘿笑了起来。
到是青奴,听着她对将军的称呼,皱起了眉,转身看着这位武勋家的子嗣,严肃警告,“以后在征西军,千万不能对将军不敬,更不能像刚刚那样称呼将军,否则,你会被人揍的。”
郑二愣了一下,这几年的军旅生活让她磨去了原先的大家小姐的举止,多了一层军痞的气质,“为什么?”
“将军在征西军中是大部分人的偶像,而先锋营,则视将军为信仰,你这样乱叫,出去绝对会被围殴,他们可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和来头,先锋营内本来刺头就多。”青奴好心提醒,“将军来的第一天也是一挑多,直接将先锋营全都干趴下,才得了他们的认可。”
“没想到李小四,”意识到自己又说错了话,郑二赶紧改口,“不,是先锋将军原来一开始是这样压服那些兵的啊!”
“对,将军当时个头才到这里。”青奴比划了一下自己都肩膀处,“但气势却强,来了先锋营直接就提着武器去了练武场,找人切磋,还直接放下话,要打败所有人,结果,先锋营所有刺头,武力高强者都被收拾了一遍,然后第二天一早上战场,又和杀神一样,将敌人直接杀的崩溃,也将先锋营众人直接震慑住了,所有跟着将军上战场看到他杀敌时候样子的征西军,之后都不敢在将军面前耍滑头。”
青奴当时还没认识将军,还在西域小国当着照顾羊群的奴隶,这些还是听方归,张雄他们说的。每每听到这个,他还是觉得热血沸腾,恨不能当时就追随在将军左右,为他护翼。
别说青奴,就算是郑云霜此时听了都为之神往,也是从这一刻开始,她清晰的意识到,李小四再不是京中那个普通勋贵子,而是执掌征西军最凶猛的先锋营统帅,左翼军统领,被战场敌人称之为杀神转世的少年将军了。
两人说完这话,便沉默了下来,郑二跟在青奴身旁,看着他不断与认识的人打招呼,再不经意间介绍起自己现如今的身份,先锋将军勤务兵,郑二能够很明显感受到区别。一开始这些人只淡淡瞥一眼自己,一旦知道她是先锋将军的勤务兵,态度立马变了。各个在了解了她的基础情况后,都会拍拍他的肩膀,让她伺候好将军,否则他们可不会客气。
等一路走,一路介绍终于将食盒送到伙食房,脏了的衣物送到洗衣房后,郑二才松下了一口气:这做勤务兵竟然也不轻松,里面的弯弯绕绕竟然也有一大堆。
此时,迎面走来了一个面上带疤的男子,他看着二人,好像很是惊讶,“青奴,你怎么身边跟着个人?”
“这是将军新选的勤务兵,我带着出来熟悉一下!”看着熟悉的人,青奴面上也露出了轻松的表情,这一路走来,出于对身边人的好奇,他的同僚们可是问了不少问题。
“哟,咱们贤惠的青奴是怎么想开的,以前将军也说找勤务兵,结果你说不用,怎么现在又让了?”要说他也是佩服青奴这小子,每天训练的要死要活的,还得起个大早给将军送饭,处理一些杂事,之前将军看他辛苦,就找了个勤务兵,结果这出征了,勤务兵没跟过来,这小子就又凑上去干活了。
真是年轻人精力好不知道休息,哪像他们一把年纪的,早上宁愿多睡一会儿,也不想早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