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真不喜欢他!一丁点都不!
北堂亦泽并没有生气,目光落在她脸上,“你伤好了,连伤疤都看不见了。”
沈卿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脸,原本被沈嫣划出的血口子,自己已经治好,而且连伤疤都搞定了,一丁点痕迹都看不出,就像完全没有受过伤似的。
她放下手搭在大腿上看他,正要说话,他却先开口,“现在这样子,更好看了。”
沈卿沉沉舒出口气,就见他站起身走过来,从袖子里拿出一支步摇,抬手就给自己戴头上,吓的她立马躲开站起来,跟他拉开距离后古怪问,“你干嘛?”
亦泽晃了晃手里步摇,上面大红色珍珠串成的流苏晃动,就听他道:“这支步摇,价值起码二十万两,黄金。”
沈卿虽然早知道这家伙是土豪,但听到这句话,还是震惊了,这才仔细去看。
步摇是用极其上等的血玉制成,那颜色纯正如鲜血一般,钗身雕刻着凤凰飞舞的细致图案,栩栩如生,那凤凰看着,仿佛要从玉上飞出来。
而这凤凰有九尾,每一条尾巴都用红色珍珠串起来做流苏,一晃一晃,如同天边彩霞般梦幻美丽。
红珍珠极其昂贵,还要用这么多颗串起来,这支步摇的价格,她丝毫不怀疑对方撒谎。
沈卿好奇问,“所以呢?”
“我身上伤口又裂开了,你帮我包扎,这支步摇送你,就当我的医药费好了。”亦泽淡淡笑着,恍如夜晚绽放的昙花,美到不真实。
沈卿想了想,觉得好像哪儿不对,古怪问,“就包扎伤口,用得着这么贵的东西吗?你给银票就行了。”
亦泽轻笑,“再贵的东西,还能贵的过我的命?”
她一想,也是啊。
就在她想的时候,亦泽走了过来,白皙如玉的手指拿着猩红如血的步摇,插在她发髻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