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章 【赌约】(2 / 2)我就是音乐皇帝首页

赵璐果断点头答应。

她怕万一自己点头慢了,对方就反悔了。

像这样上赶着送钱的傻子可不是天天都能遇见啊。

本来她觉得自己在这个公司已经爬到头了。

但现在她突然感觉,或许还能再往上爬一爬……

“你们稍等一下。”

只见她非常熟练地在电脑上操作一番,打印了一份打赌协议书……

“都是按照你说的弄的,你们看看吧,如果没有问题就在上面签字吧。”

周俊逸接过来。

那份协议书上写道:

“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到林梦合约期结束,由周俊逸为林梦写歌,本公司会无条件配合其新歌的发行和宣传,在合约期结束之前,林梦的唱片总销量若超过韩菲以往的总销量(取整数为五百万张),本公司将立即与乙方两位艺人解除合约,且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违约费用,甲方还需保证在与乙方解约后,不会利用自己的关系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针对或打压。

若在合约期结束之前,林梦的销量未能超过五百万张,则周俊逸需无偿向本公司提供十首原创歌曲,甲方可对歌曲质量提出要求,直到乙方提供的歌曲得到甲方认可为止。”

这份协议需要周俊逸和林梦一起签字。

因为李楠和崔娜严格来说不算星乐的员工,她们都是别的经纪公司外派过来的,她们跟星乐签的合同是在周俊逸和林梦合约期间担任他们的经纪人,如果周俊逸和林梦解约了,她们也自动解除了和星乐的雇佣关系。

“等等!”

这个时候,从头到尾一直没有发言的崔娜突然开口:“这个事情我和林梦这边之前也不知道,我觉得要不我们再商量一下吧?”

崔娜今天是真的懵圈了,她怎么可能想得到,本来只是简简单单出个歌的事情,竟然也能被这些人搞得这么复杂,又是打赌又是解约的……

真让人头秃。

这个周俊逸也是的,你要拿我家林梦解约的事情当赌注,至少也要经过我们的同意吧?

“娜姐,不用商量了,我愿意签!”

林梦却是拉住崔娜说道,她的眼神充满着笃定的意味。

“……”

崔娜看了看她,又转过头看了看周俊逸。

不知道为什么,她此刻有种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被人拐跑了的感觉。

这小子是给你喝了什么迷魂汤吗?就这么相信他?

不过对此她也不再多说。

因为赵总监那边明显是很想签订这个赌约,她也不好当面阻挠。

而且她仔细一盘算,这个打赌对林梦来说其实是非常有利的。

因为这次事情这么一闹,已经算是和赵总监翻脸了,等合约期过了,林梦是不可能继续留在这家公司的。

所以这个打赌无论输还是赢,林梦也不会损失什么。

反正输了也是周俊逸去写歌赔给公司,要是赢了的话……

不仅出了几首新歌,总销量还超过了五百万张。

那她就已经迈入了一线歌手的行列了,未来的前途一片光明。

只是……

这真的有可能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