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六章 魔祖头颅嘎嘣脆(新书求收藏)(1 / 2)洪荒:我的铲屎官是通天首页

沈默年不知道为什么,在显出原形的时候,总能多一些莫名的勇气。

作为深知洪荒凶险的后世之人,做事难免畏首畏尾,可是猫族的勇气似乎是刻在基因里的。

一旦幻化出原形就能获得无尽的勇气,这也使得沈默年终于正视起了自己与无当的感情。

有人问被人暗恋会有感觉吗?

置身火炉旁怎会感觉不到热?

沈默年自然早就知道无当圣母的心思,可是他总觉得男女之情是最大的因果,难免陷入无尽的纠缠。

可是

人生在世,一定要爱着点什么,恰似草木对光阴的钟情。

沈默年与无当初次遇见,无当就愿意为受伤的沈默年奉献出大师伯炼制的丹药,这是何等的珍贵?

而后,众人来到须弥山,无当竟一改自己数个会元的装扮,特意为沈默年穿上了她认为年轻男孩子更喜欢的淡粉色。

再到刚刚,当所有人都转身就逃时,唯有无当想的是留下来。

这一切的一切,就算是一块极冰,这般放在心口也该捂化了。

沈默年觉得自己的勇敢不只是来源于猫族的基因,而是有了属于自己想要守护的人,即使沈默年可能只是将她还算当做最好的伙伴,但也足够值得了。

于是,困扰了沈默年近五百年的魔障,终于也在今天打破。

“签到!”当沈默年吼出这句话时,他大概已经能猜测到自己将要面对的是怎么样的敌人。

且不说,魔祖神魂可能直接将他夺舍,自此沈默年就道死身消。

就算自己侥幸活了下来,还击退了四尊大罗境界的剑魔,面对六位准圣的拷问,沈默年估计也难以继续存活。

但这一切都不重要了,沈默年本就是重生一世,且这一世已经活了近万年,怎么也够本了。

怎么就不能搏一搏?

果然当沈默年喊出签到二字时,须弥山的天地骤热变色。

方圆数万万里的乌云全部聚集了起来,然后围绕成了一个赤红色的漩涡,旋涡的中心电闪雷鸣。

而现在巫妖量劫天机未现,甚至已经有胆颤懦弱者以为这是号称整个洪荒的劫难量劫开始了。

这和沈默年之前的设想一模一样,这般阵势若是在昆仑山签到,恐怕沈默年就活不到现在了。

可事到如今,沈默年也只能苦笑而已,“终究是没能忍住啊。”

不过沈默年也并不会后悔,人死不过头点地,脖子掉了碗大的疤,死前能见识到这种阵仗也算没白来洪荒一回。

只见那赤红色的旋涡中渐渐出现了一个古铜色的头颅。

那头颅双目微合,双耳垂肩,神情肃穆,端庄威严,俨然一副戒律严格的智者形象。

沈默年在心中暗自揣度,“这就是从系统里签到出来的东西?看起来是一个保存完好的头颅。可是这跟我想象的所有洪荒大能的形象都不符合,会是谁的呢?”

“魔祖!我们的魔祖!回来了!”陷仙剑魔已经激动的对着半空中的头颅嘶吼了起来。

他们四人本以为再也见不到魔祖了,毕竟他们也是规划了数个会元才堪堪逃离铸剑魔殿而已。

若是再规划复活魔祖,那就更不知是什么岁月的事情了。

而且现在的洪荒大势早就不是他们四个大罗金仙能够掌控的了,显然局势比他们闭门造车时想象的更加严峻。

可是现在魔祖的头颅竟然就这样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要知道,虽然这只是魔祖的一个头颅而已,可魔祖当年施展天魔解体大法的时候,就是将每一块躯体都附带了自己的一丝神魂。

而头颅却是神魂最多的一个。

甚至传言,如果能找到魔祖的头颅并激活,那单单是头颅中的神魂就足够魔祖恢复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