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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并没有那样做。  因为他望见她的眼神,里面蕴藏着认真和专注,没有多余的遐想。  他不敢造次,也打消了那个绮丽的想法。  “好了。”沈透站直身子将棉签扔进垃圾筒,然后小心叮嘱:“你手上的伤口最好不要碰水,回去的时候用毛巾擦擦就好。”    林立宵举举自己的手,问:“那我怎么把湿毛巾挤干?一只手可干不了。”  “你家里没人吗?”  “我自己一个人住,家里除了我就只有空气。”  沈透说:“实在不行,你今天就将就一晚,别洗了。”  “我还以为你会说,我帮你洗洗。”    沈透想笑,却憋住了。  原来冷脸BOSS也会讲笑话,虽然是个冷笑话。  一切处理妥当之后,沈透开始收拾急救箱。  “对了,我还没有问你呢,你怎么跟小繁在一起,又怎么会跟彭喜打起来?”  刚才光顾着帮他处理伤口,想问的问题一个都忘了问。    林立宵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说:“我是在公司外的马路上遇到小繁的,我看她一个人,就好心载了她一程。结果到小区门口就遇到了彭喜,那家伙一见到我,二话不说就抡起拳头砸了过来,说实在当时我也有点懵。”    听完林立宵的描述,沈透沉默了片刻,然后问:“小繁怎么会在你公司门口的马路上,难道去找周时光?”  “有这个可能吧。”  当时,他也没多想。  沈透又问:“但是彭喜怎么会知道小繁的事呢?”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你最好问一下小繁。”    沈透猜测说:“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他一定把你当成周时光了,所以才会打你。”  这个猜测,林立宵基本同意。  “还有,你有没有劝劝小繁?”  沈透有些语塞,“有,劝过了,可是……”  好像适得其反吧,而且还说了一些奇怪的话。  林立宵见沈透欲言又止,知道事情很棘手,他也不并催。    天渐渐暗了下来,屋子里的关线也开始变得暗淡。  秋日的白天越来越短了。  沈透走去墙边,按亮了灯,房间内瞬时明亮一片。  “好像天不早了,我也该走了。”林立宵站起身,扬扬手,“还有这个,谢谢你。”    沈透扯起一抹笑,说:“其实应该是我们谢谢你,要是当时你不在现场,都不知小繁会发生什么。”  彭喜的品性,沈透太清楚了,蛮横、无理,闹起事来跟疯子没有什么区别,她现在想想都后怕。  可林立宵却说:“如果当时不是我送小繁回来,而是小繁一个人回来,或许彭喜不会做出这么过激的行为。”  这事说到底还是周时光惹的祸。    沈透说:“不,彭喜来,显然已经知道小繁的事了,你在与不在,他都会那么过激。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也永远包不住火。该来的事总会来,藏不住的。”  “那……如果需要我帮忙,仅管开口。”  沈透垂下肩,叹口气摇了摇头,既而她瞟了眼厨房的方向,说:“你晚饭还没吃吧,要不就留这吃晚饭?”     沈透进厨房烧菜,林立宵就留在了客厅看电视。  客厅的左侧就是厨房,而厨房的门是玻璃的。  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只要有心将头稍稍偏一点,厨房里的情形并能看得一清二楚。    电视的声音有点大,节目是林立宵每天必看的一档财经节目,但今天再精彩的节目也不及厨房里正满碌着的身影。  在他的印象中,母亲从没给他们兄妹和父亲做过饭。  因为家里有专门请的做饭保姆,根本用不着母亲动手。  不过他曾听父亲讲过,母亲根本就不会做饭,所以只能请保姆做。  虽然保姆做的菜色香味俱全,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他想,应该是爱吧。    他记起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说一个女人肯为一个男人下厨,说明这个女人是爱这个男人的。  不过要说沈透爱她,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但她肯邀他留下来吃饭,至少应该不讨厌了吧。  他突然有点感激起叶枝繁来,虽然这样的感激有点不厚道。    “开饭了。”  沈透将做好的菜摆到餐桌上,然后走过去叫林立宵,顺道敲了下叶枝繁的房门。  三人落座。  桌上是三菜一汤,油焖大虾、糖醋鱼、软骨小排和西红柿鸡蛋汤。    叶枝繁夹了块软骨小排放进林立宵的碗里,笑笑说:“我姐做的菜可好吃了,你吃过一次肯定会再想吃第二次。”  “真的?”林立宵舒展眉头,夹起小排放进嘴里。  沈透盛了饭给两人,然后说:“你别听小繁瞎说,我哪有那么厉害。”  林立宵嚼着小排,心情愉悦。  今天他难得胃口大开,光米饭就足足吃了两大碗。    吃完了饭,沈透送林立宵出门,顺道倒垃圾。  林立宵边走边不忘夸赞一下沈透晚上做得饭菜。   沈透怪不好意思的,“你已经夸过很多次了,从大虾开始,然后是糖醋鱼,再然后是软骨小排,一直到番茄鸡蛋汤,你不累啊?”  “我都没夸累,你倒听累了。”  沈透站住脚,望了林立宵两眼,“扑哧”一声乐了。    楼道里很安静,晕黄的灯光照下来,将两人的影子拉得好长。    林立宵问:“你工作室的生意怎么样?”  沈透说:“还可以。晓雾挺会跑业务的,以前在‘远大’还真是屈才了。我们打算请一个人专门送货,搬搬抬抬什么的,我们两个女孩子真是吃不消。”  “看来你的工作室在不断壮大中,发展不错。”  “但愿吧。”    林立宵又问:“你喜欢什么季节?”  沈透望了眼楼梯间外星光闪烁的天,说:“就现在这个季节吧。不冷也不热,很舒服。”  “那你喜欢爬山吗?”  “不喜欢,爬不动。”沈透实话实说。  “秋天登高望远不是最好吗?”  “去观景台也可以看啊,还有电梯可以坐。”    林立宵细数道:“你喜欢秋天,不怎么会喝酒,不喜欢爬山……你还有什么喜欢的或不喜欢的东西?”  沈透问:“干吗,做调查啊?”  林立宵说:“对,先调查一下,说不准以后有用呢。”  沈透纳闷了,“我又不是你的员工,干吗要调查的那么仔细?”  “我员工还犯不着调查,你不一样。”    他望着沈透,眼睛闪闪发光。    沈透默了一下,原本想问“怎么不一样”,但还是硬生生的将这话给逼了回去。  这话不能问,也问不得。  “那个……我就送你到这里吧。”  两人站在一楼的林荫道前,刚才林立宵说的话,让沈透的心“突突”跳得厉害。    不过她并不想去探究那话中的含义,因为觉得没有意义。  月亮不知何时被云彩遮住了光,两人站在暗影里,看不清彼此脸上的表情。  “不用再送了,我的车子就在这。”  沈透的目光越过林立宵,望向他身后的车子。    黑色的宾利此刻几乎跟夜色融为一体。    “那再见,我上去了。”  沈透转过身,走得相当匆忙。  “沈透……”    林立宵在身后叫了一声,她整个身子凝了一下,继尔又快速地跑上楼了。  望着那个消失在楼道里的身影,林立宵嘴角扯起一个弧度,轻轻吐道:“跑那么快干吗,我只是想告诉你,你手里的垃圾都还没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