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奴?
当程成看见这个词的时候,脑中一连串的记忆都涌了出来。
一般来说,只有被吸血鬼咬伤的人,才会被称作“血奴”或者“血仆”。
这种人丧失了人类的理智,只会忠心耿耿的侍奉污染自己的嗜血族。
这种人对鲜血的渴望,甚至比嗜血一族更加强烈,
终生沦陷于无穷无尽的饥饿痛苦之中。
‘这个家伙,竟然是一只血奴!这就意味着,有一只嗜血族从古书中复苏,降临在了飞云城。’
程成心中有了一个不好的念头,他继续盯着铁椅上的王小明,发现这位少年就算被铁链束缚,依旧不改其狂暴凶性。
王小明十分精瘦,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但他晃动铁椅铁链的时候,却爆发了超乎寻常的野蛮力量。
这是堕落为血奴之后,阇城一脉的黑血,给他带来的超凡力量。
‘没救了,彻底没救了,现在就杀了他,反而是最大的良善。’
程成摇了摇头,已经放弃了施救,甚至准备击杀王小明。
这种“血奴”如果继续留着,就是一颗定时炸弹。
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引爆,造成更大范围的灾祸。
“王老板,你儿子的模样很奇怪啊,像是感染了某种精神变异疾病。你儿子最近去过哪里?接触过什么奇怪的人?”
赵鲁也是一脸懵逼,他从来没见过这种面目狰狞的人类。
“我儿小明很乖,学习也不错,每天放学之后都去我开的歌厅休息。
两天前,他从歌厅回家之后,就像是中邪了,一开始性情大变,狂暴易怒,对我这个老子也拳打脚踢。后来吃生肉,喝生血,连我也不认识了。
我儿小明是个好孩子,二位巡夜使,请一定要救救他。”
王干望努力回想着,前几天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说了出来。
“我们会尽力的。”
赵鲁依旧认为王小明是得了某种精神变异疾病。
他缓缓上前,想靠近一些,以便于仔细观察,下定更准确的结论。
但,赵鲁还没走出两步,就被程成拉住了胳膊,提醒道:
“千万不要靠近,千万不要被他咬伤,不然,你也会变成他那种样子。”
“怎么?你知道他中的是什么邪?得了哪种精神变异疾病?”赵鲁相信了程成的话,将他拉到一边低声询问。
这事情也没必要隐瞒,程成一五一十回答:
“我家乡流传着一种传说,有一种古老的怪物,名为嗜血一族。
它们最喜欢喝人的鲜血,被它们咬伤的人,会被转化为血奴。
一旦人类被转化为血奴,便再也变不回来了。
王小明已经变成了血奴,彻底没救了,必须枪杀。”
“我怎么没听过这种传说?你家乡哪里的?”赵鲁问道。
“赤县。”程成继续说道,“不相信的话,拿一只活物试一试。”
“好。”
赵鲁虽然没有听说过“嗜血族”的传说,但对程成的手段很敬畏,也对程成所说的话,保持谨慎的相信。
他将屋内的鸟笼打开,抓出其中的一只金丝雀,扔向王小明。
吼!
王小明瞬间张口,一口咬死了金丝雀,但不吃肉,只吸血。
王小明嘴里的两颗青色獠牙,像是空心的针头,扎入金丝雀的尸体中,很快就将金丝雀体内的鲜血吸干。
啪!
血被吸干之后,王小明松开了嘴,金丝雀尸体掉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