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沈思玺拿出其中一封信封里的信,待他用淡淡的嗓音机器似的读出来:“2010年8月8日,路过学校操场,两个班的生在打篮球,而我的目光自始自终只在最耀眼的那个少年身上,那个人就是你,陈润,那一刻,你穿着白色球衣的帅气形象永远烙印在我的青春里,这也是上天送给我最美的十七岁生日礼物……”
云歌浑身僵住了,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
漂亮的凤眼呆滞的看着沈思玺,她感觉到自己的手指在发抖。
眼前的这张稍显成熟的脸与记忆中的那张脸少年的完完全全重合上。
沈思玺又拆开了另一封信:“2011年4月13日,他们都说女孩没脸没皮的去倒追一个男生,尊严都要掉光了,我不在乎,我要在你平淡的青春岁月里留下一道最浓烈的色彩。陈润,我脾气不好,不会一直等你,行不行你给个信!”
“2011年5月9日,今天你主动跟我说话了,好开心,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呢?”
“2011年5月18日,为什么又不理我了……”
云歌眼里蕴满酸楚的涩意,胸腔里压抑着一团火。
模糊的视线里映着的这个男人,她曾经迷恋过,为之伤心失落过,她曾经把他捧在手心里怕流失,这份小心翼翼的情感在对方眼里却一文不值,他给的回馈是将她的喜欢搬到台面上,羞辱。
他的声音,像一把把利剑刺进她的心脏。
就像这些天,她在他眼里大概也是一个跳梁小丑,他没有捅破戳穿,不过是为了看她继续献丑,好娱乐作为无情资本家的他。
嚯得一下,云歌扯过他手里的那封信,“嘶──”,信封被她撕成碎片,往空中一抛,像雪花一般飞了下来。
“你……”沈思玺在看到女人眼里的湿意后,怔住了。
云歌咬紧下唇,声音冰冷坚定:“不喜欢,但请你别伤害。”
起身时,眼里的泪水终于忍不住流了出来。
她向门口走去,忽然,身后响起沈思玺沉闷的嗓音:“你的菜。”
“不要扔了,点的外卖罢了,你才不配吃我做的菜!”
云歌换上自己的高跟凉鞋,砰得一声巨响,电子门被种种摔上。
沈思玺听着回音,气极反笑,这暴脾气跟以前一模一样啊。
看着满地的碎纸片,他叹了口气,蹲下去捡。
撕得这么碎想要拼起来都费劲。
忽然,视线捕捉到茶几桌下,不知何时掉落的一个白色耳环。
他捡起端详了会,应该是某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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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姐,从明天开始,给我安排工作!我要工作工作!”
半夜三更被云歌催命夺魂般的电话吵醒,李爽内心相当的崩溃,但对这祖宗说话时又不得不轻声细语的:“这几天是有很多品牌方要找你合作,工作室也有不少剧本等着你去挑选,可你不是说要休息一段时间吗?”
云歌披头散发的坐在床上,脸色泛白像个女鬼似的,她狠狠抓着头发,叫道:“再休息我就要发疯了!”
不愧是365天可以无缝进组的工作狂,才两三天没工作就要发疯,只可惜连带着她工作室的员工也要逼成工作狂,逼得发疯了!
良好的工作素养告诉李爽再困再烦也不能对金主说话语气不好:“好的,云宝你先稍安勿躁,现在是凌晨三点,我再快也不可能半夜给你安排活儿。”
“行吧,上点心哈。”
云歌挂了电话后,李爽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终于把祖宗送走了啊~
她倒头就睡死过去。
然而这一边,云歌却一夜难眠。
为了不让自己的脑子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半夜三更的,几百年没搞过卫生的她变身劳动楷模,将三百多平的房子里里外外打扫了遍。
房子的石砖地板玻璃窗家具等被她擦得一尘不染,光可鉴人。
只是干完这些,她又失魂落魄的跟个丧家犬似的。
不知不觉已天光大白。
大约七点半的时候。
一阵突如其来的门铃声将呆坐在沙发上的云歌给震醒。
她刚搬的新家,没几个人知道她的地址,大清早的不知道谁过来按门铃。
云歌走到门后,通过监控看到门外的人。
是他!
丢了一夜的魂瞬间被唤回。
她转身看向玄关处墙上的全身镜。
妈呀!这是什么鬼样子!
顶着一双熊猫眼不说,全身灰头土脸的像是刚干完农活回来的村姑似的。
不行,不能这样出现在他面前!
几分钟后,清洗一番和换上干净的衣服,云歌戴着墨镜走了出来,虽然来不及化妆,但只要够自信自会发放光芒。
沈思玺站在门口,等了几分钟见没人开门,正要转身离开。
下一秒,门被人从里头着急的推开了。
云歌双手环胸趾高气扬的,没有好脸色也没有好语气:“干嘛?”
沈思玺看到她的打扮后微微讶异了下。
他摊开右手,掌心上躺着一个白色的耳环,明知故问:“这是你的?”
云歌斜着扫了眼,本以为他过来是有什么重要的话要跟自己说,或是为他昨晚自以为是的行为道歉,敢情不过是为了一个耳环。
“沈总可真是拾金不昧的活雷锋。”
冷嘲热讽了句,云歌粗鲁的抓回自己的耳环。
下一秒就要狠狠摔上门。
忽然,一只手掌按住了门板。
“还有事吗你?”
云歌看着沈思玺总是一副冷冷淡淡,好像没什么事能让他有情绪波动的样子就来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