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空林,呜呜的猫头鹰,叫声就像哭丧一样回响着。
一身斗篷的人,站在苍苍古树下,耳后微微一动,再一抬头,就看见成群的萤火虫朝着自己飞来。
光点渐渐成阵,虫阵渐渐落满了她的衣袖,变得横平竖直,浮空显出一个偌大的“水”字来。
斗篷下的人,眉心稍微舒展,抬头仰望漫天星斗,心里想着,最近都该是大晴天。
随着一挥手,光字飘散,人转身也慢慢末入深林。
等人渐渐远去,隐藏在一旁窥视已久的另一伙人,终于拿着手电筒一拥而,想要为刚才过分诡异的奇观,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一番搜索,却让他们十分泄气。
于是有人怀疑人生的问:“先生,你说这萤火虫餐风饮露的东西,刚才发生的一切,不是比什么吸引什么蜜蜂蝴蝶儿,更奇异吗?”
“如果不是我们中了什么幻觉,那刚才的场景,就应该是传说中的“冥虫降”了。”
“什么技术,这么玄乎?”
“你们想想,萤火虫最喜欢什么?”
“坟,是坟!”
“知道萤火虫,为什么喜欢坟吗?”
“我知道,因为萤火虫生长是要依靠腐肉完成的,直到成虫,因为朝生暮死,所以基本不进食。”
“可是小月,生物习性是很难去改变对吗?”
“所以教授,你是在暗示我机巧出在那个女人身对吗?”
“她身有腐殖质?”
“不明确,但基本原理应该是这样,刚才的一幕,应该就是那个女人所说开祭坛习俗里的“虫选”这一环。”
“看来我们运气很不错啊,一来就看见了这么要紧的奇观。”
“先生你说,搞这么多花里胡哨的,到底有什么用,这一群人难道真的以为,自己是什么神仙使者?”
“都说了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了,最开始这些繁琐的仪式被人精心打造出来就是有着明确意图的,神乎其技就是一种最好的迷惑伪装,本质它还肩负起了密电码一样的功能,而这番折腾的好处在于,它甚至无从破解。”
“你们这么一通吐槽,嘴巴倒是很溜,可我要是问你们,能不能学会,你们一定都傻眼了吧?”
“我们说什么新兴科技,智慧人类,但你想想长城,金字塔,人类老祖宗面前,永远都是弟弟。”
“先生说得对,我也没敢不服气,别的也就算了,就那本鬼东西,天就是再给我几辈子的脑仁儿,我也想不通。”
“所以我会再设法联系秦孟瑜,这样的机会,我此生恐怕就这么一回了。”
这是秦孟瑜在泸沽湖边儿住的第三天早晨,他很喜欢一大早起来就围着湖边跑步,洗脸,揪着几片树叶草根子,也能把玩一晌午。
她所有的举动万绫都是能理解的,浪漫,惬意,是作家刻在基因里的情怀。
但很快的,田雨走过来,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使得她看着原本几分温润的眸色,瞬间布满阴云。
等到田雨退去,她一丝丝凉薄抿唇,讪讪看着秦孟瑜自言自语一句:“真不愧是文化人啊,还跟我玩起了“花乘流水传春信”那我也只好陪你玩玩了。”
浑然不知其所以,这一刻的秦孟瑜甚至还为自己的机智有些沾沾自喜,心情不错的朝着万绫走来。
万绫也早就准备好了,一副妥帖周到的面孔,不等秦孟瑜先开口,她就先提出了:“要是我让你把东西给我,你留在这儿等着,你会答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