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班德姐貌美如花:
【小李啊,现在招工来不及啊!五一这几天的客人忒多了,你就当帮姐一个忙!等我找到了顶替的人再走,奖金翻倍可以吧?】
【熊猫人鞠躬感谢.gif】
“……”
李安渠抿紧唇角,本就不算美妙的心情持续下沉,想起前年陈彦德二话不说借他好几万块的事情,冷漠拒绝的话反倒说不出口了。
最后再帮一下吧。
【好。】李安渠回复道。
于是妥协的下场就是……
别人在家翘腿享受,吹空调、喝冷饮,他第二天又特么要加班。
带薪加班也还是加班。
“喂,大哥,你能不能解释一下?”
常言道,人靠衣装马靠鞍,反过来也成立。
同样的套装穿在不同的人身上,自然是有着不一样的效果,好的愈好,差的愈差,全靠同行衬托。
打底一件白衬衫,外搭黑色马甲的制服完美勾勒出了李安渠劲瘦的窄腰,一双大长腿被严严实实地包裹在修身的长裤里,透出一丝禁欲感来。
如非必要,陈彦徳实在是不愿意跟这184的崽站在一起,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
“……这,小李啊,你人气有多高,你自己心里不清楚吗?你懂的,众、众望所归嘛。”
陈彦徳轻咳一声,眼神飘忽不定,飘来飘去就是不敢抬起来直视李安渠的眼睛,心虚得显而易见。
——他微信里好几页消息都在问李安渠有没有排班呢!不排就不来了!
——这崽马上要走人了,多排几天班算是三赢啊!
陈彦徳在心底无声地咆哮道。
“人气有多高与我无关,你又在瞎琢磨什么?啧,算了,老子来都来了。
“陈彦徳,下不为例,你明天要是再排我的班……我真的会抽你。”
李安渠等了半天等不来满意的答案,索性不等了,回身走到工作台,拎起冰桶擦拭。
男人天生缺乏黑色素,发色浅淡偏亚麻色,酒柜顶上莹白色的光打下来,让这略长的发丝焕发出金色的光泽来。
身形挺拔,笑起来魅惑众生,一双桃花眼含情脉脉,不笑时的面容冷峻张扬,抿紧唇线、垂下眼帘忙碌的样子招人得很。
哪怕他站在那什么也不做,也是活招牌一块,吸引无数飞蛾前来扑火。
领班陈彦徳掐着腰站在不远处端详着,摇头叹息两声“祸水”,心下感慨自己生不逢时——
倘若再早个七年八年的,他肯定要把这块“活招牌”追到手。
如今逐渐萌生了一种诡异的慈父心态,陈彦徳巴不得看李安渠去拱别人家的白菜。
正打算安排人员做最后一遍大清洁,陈彦徳倏地想起一件大事来,搓着手笑眯眯地靠近吧台。
“小李小李,我跟你说哈,你今天算是来对了,加班不亏!晚上九点半,有个乐队要来我们‘落星’演出!”
方才光线昏暗没注意到,现下灯光灼灼,李安渠一转头就看见了德姐深紫色的眼影,黑黝黝的假睫毛,当即不忍直视地闭上自己的眼睛。
明明是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还非要打扮得花里胡哨。
“……关我屁事。”
他对乐队不乐队的兴趣不大,他只想放假。心情不佳,他连营业式的微笑都不愿施舍。
“是whisky乐队啊!”
陈彦徳拍了拍手,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眼中闪烁着追星族一般的光彩,激动得险些破音。
只要李安渠努努力,把那人变成他“儿媳妇”,他也算是追星成功了吧?
“特别是他们那个主唱吴凛,真心绝绝子,基圈天菜,人见人爱!”
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通,李安渠get不到点,只觉得陈彦徳吵闹得不行,太阳穴突突直跳。
他眼皮子一撩,漠然道:
“……这人谁?”
未等陈彦德回答,李安渠先一步失了耐心,放下手里的冰铲,略一抬手阻拦,“不用说了,我不关心,您赶紧忙去吧。”
言下之意就是:别来烦老子,谢了。
“好好好——你小子真是的!等下看过演出别后悔呀!”
陈彦德笑得一脸高深莫测,期待着李安渠的真香时刻,双手负在身后,老大爷似的走了。
·
“落星”的场地很大,全然不负“A市最大夜场”的盛名。
摇摇晃晃的蹦台加以固定,放上音箱、立麦、演奏设备与座椅,台下的舞池再一清场,搬走几张无座圆桌,妥妥的演出现场有了。
九点半已至,人群变得越发拥挤,摩肩接踵,热度节节攀升。
一种汹涌的狂热被摆到了台面上来,令人不自觉地沉醉其中,难以自拔。
矫饰的面具被全部剥离,人人都挥舞着手臂,嘶吼应援,在原地蹦跳着,放肆地宣泄情绪。
“whisky!whisky!whisky!”
“吴凛!吴凛!吴凛!”
“……”
掰着手指算下班时间的李安渠压根想不到,打脸竟然会来得这么快。
音乐响起时全场轰动,掌声如雷鸣,他却没什么反应,依然自我地忙活手头上的事情,手执小小的盎司器往冰壶中倾倒酒液,只隐约觉得歌曲有点耳熟。
直到副歌部分来临,像是给了李安渠当头一锤,身形顿时一颤,差点将手边的酒杯碰倒。
“Same as I ever was.
“I"d do it all because——
“Life"s too short to not live Wild.”*
人生苦短就该活得肆意疯狂。
这首歌原唱是女声,婉转空灵的声线,高音部分很难,李安渠大学时经常单曲循环一整天。
原调经过降调处理之后,一把磁性低沉的嗓音同样可以诠释出歌曲中的洒脱与灵动,全凭歌者的功力。
奇妙的反差感迫使李安渠放下手中的调酒器,侧目向台上望去——
站在前排的男人身量极高,一头黑发剪得利落,露出光洁的额头与深邃的眉眼,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深色长裤,脚踏一双高帮的白球鞋。
普通的扮相,不普通的人。
他身上挂着一把纯黑的电吉他,身前的立麦架也是墨色的,上头夹着的话筒却是干净的白。
在灼眼的彩灯照射下,黑白对比就形成了强烈的视觉冲击,扎人眼球,移不开视线。
有人天生就适合舞台,配得上光芒万丈。
这是李安渠看见吴凛时的第一感受。
眼前一亮,等他意识到自己盯着吴凛看了很久的时候,第二首歌都已经结束了,“快”到他来不及注意歌词。
李安渠不由自主地笑起来,原先沉闷的思绪一扫而空,涌上心头的第二感受则是……
这人应该没对象吧?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