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这是我的餐费和所有攒下来的钱,您要是让我给郑雄,我二话不说就给他,不再和他吵架,他推我下坡我都一声不吭。”
郑邦民之前还只是郁闷,但看着女儿这小心又惊恐的样子,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的揉了一把。
这是自己从小娇生惯养长大的女儿啊,即使是现在家里条件再不好,也舍不得苛待家里的三个孩子。
他严肃的看向李秀兰:“妈,当初老四不愿意养您,把你送我这来,砸锅卖铁我都养,您是我妈。但现在还让我给四弟养儿子?我没钱,养不起。”
然后转身护着郑乐乐就往她的屋子里走。
“丧尽天良的啊,这是要逼我老婆子去死啊,你们这些没良心的一个个都想逼死我这个老婆子啊,我家邦安那是忙,没时间照顾我,我领着我自己的孙子怎么了?啊!我的大孙子啊,我可怜的大孙子啊。”
仿佛郑邦民不顺带养着郑雄就是天理不容,十恶不赦的事情。
郑邦民听的扎心,紧紧的蹙着眉头。
郑乐乐却是低着头,哪里还有什么委屈巴巴的样子,反而像是一个计谋得逞的小狐狸,露出得意的坏笑。
进了屋,郑邦民把郑乐乐按在床上:“你别想有的没的,爸就是再窝囊也不能让你们受了委屈,你刚摔了,好好休息。”
外面没多久就传来争吵的声音,郑乐乐将存钱罐放回桌子上。
实际上,那里面哪里有什么钱,苦了一辈子的她怎么可能将自己的钱白送给那一家吸血虫,不过是想要用行动刺激一下郑邦民,让他看清现在的形势而已。
她比谁都清楚四叔那一家子的德行,若是想要让家里好起来,那么,拔走那条吸血虫,就是当务之急的事情了。
郑乐乐小睡了一会,等她醒的时候,屋子里安静了许多,她出了房间,就见李秀兰坐在桌子前摘豇豆,见郑乐乐出来,狠狠的瞪了她一眼。
她没有挑衅李秀兰的兴趣,便打开门出去,去找林昭。
郑乐乐一家五口住在城郊村最里面的院子里,家家户户的通道不过五十公分。
院子满打满算才不过十平米,里外总共有三个屋子,每个屋子的平米都不超过十五平方米,并不大。
最中间的是客厅,左边是林昭郑邦民的卧室,右边是郑乐乐和妹妹郑圆圆的卧室,而弟弟郑耀在客厅安了一个小床,刚好能睡。
而厨房都是在小的也就能转个身的院子里搭起来一个简易的,卫生间在院子后面,更是敝塞。
现在李秀兰是睡郑耀的床上,郑耀和父母睡。
拉开门走了出去,林昭正在做饭,看到大女儿走了出来,招呼着。
“乐乐,还难受吗?”心疼的摸了摸她的额头,确定温度适中才放心。
“没事了妈,我爸呢?”
“送郑雄回家去了。”
郑乐乐这才微微松了一口气。
上辈子郑雄是在郑家住了三个月的,他们家在那段时间没少丢东西,最后还是因为郑耀和郑雄打架,被打伤了眼睛,差点失明,她爸才发了怒,将人送了回去的。
“乐乐,家里没酱油了,去打点酱油回来。”
说着就从兜里拿出来了三毛钱递给郑乐乐。
郑乐乐应下,却没有接过那三毛钱,等出了门,辨别了一下方向,郑乐乐就朝着小卖部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