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了半晌,声音略带嘶哑问道:“就要开始了吗?”
云筝转头回看他,看着面前这个男人,这个男人还比她高出一个头,看他的时候,头总需要微微仰着,尽管如此,她看出了他眼里的那丝惋惜。
“就在十二年前你带我逃出京城的时候就开始了,不是吗?”
“你知道我不是说的这个,你大可不必去冒这个险。”
“长安那个地方,又不是什么龙潭虎穴,算不得冒险。”
“我担心你。”
“我知道。”云筝摆摆手,”不过这个担心你大可不必。“
不想听他再说什么,挥挥衣袖转身走到案几面前。
取一张纸,提笔沾上昨夜未干的墨汁,开始写信。
一手干净利落、苍劲有力的楷书在信纸上缓缓展开,她的字迹没有普通女子的秀气,反而是那种苍劲有力的大气。
若是懂行的人来品评她这一手字,只会觉得这字的主人是一位胸怀天下的枯瘦老头。
“去岁邀讲于京师书院,谓家中有事,今年相报。
今余已毕家事,宜邀君往书院,当以七月十八日发,计八月朔抵京。”
提起信纸,吹了吹书信上面的墨迹,待干了后折进信封。
信封上写道:“吾友复礼亲启”。
放下手中的书信,抬眼看向窗台处的背影。
与他相识已有十五年。
这十五年,他们经历过太多的风风雨雨,在风雨中两人相互取暖,相互依靠。
一路的相濡以沫、同甘共苦,让他们有着超越旁人对彼此的信赖。
尽管如此,他们中间总有一层让人看不清的纱。
他总想着去捅破那层纱,而她总在他即将捅破的时候将纱又加厚了几分。
因为他们各自有各自的梦。
记得初见他时,他比现在还无赖。
那时候的他,端的是花花公子的架势。
而那时候的她是异世界来的一具孤魂野鬼。
同时她还是伯爵府的一个丫鬟。
伯爵府很大,伯爵的子嗣也很多,足足二十多个,光嫡子都有四个。
而六岁的公子只是一个青楼女子所生的庶子。
将公子生下来的时候,公子的生母就去世了,之后一直照顾他的是他的奶娘。
之后他奶娘也死了,其他的人也不愿接手养他,因为有资格养子嗣的基本上都有了自己孩子,所以谁还会说养他。
主母也只找来了一个十岁的她,让她照顾六岁的小公子。
醒来的第一眼,就看到一个软软糯糯的小公子守着自己哭。
也是这一哭,惹得她心生爱怜,让她有了留下照顾这个小公子的决定。
后面的时间,各处管事总是克扣他两的吃穿用度,正在长身体的两人总是穿不暖吃不饱。
于是她利用异世界的知识,在这个世界开始一些能够养活两人的买卖。
这一做就是五年。
所以遇到宁烨的时候,她已十五岁,在这个世界生活了五年。
也适应了古代的男尊女卑的生活。
为了方便打理生意,她总是一身男子装束,久了后也很难被人瞧出来。
而那天,她自认为自己的男子装束可以隐瞒所有人。
没想到遇到了久经风月场所的宁烨,而他在第一眼就看出来她是个女儿身,却偏偏假装不知道,硬生生地把他拉到自己旁边,陪他喝酒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