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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淮一直以为女孩子的住的地方,都是五颜六色的,摆了不少花,还会堆有一些大大小小的玩偶,就算这些都没有,但也不至于他现在看到的那样,木桌木椅,一架子的书,电视机,仅此而已,空空荡荡,冷冷清清。    成淮一蹦一跳的来到木桌旁边,看向堆在椅子上的书,拿起最上面一本瞧了两眼,随意的翻了翻,是那些让他看了就头疼的诗集,看着还没有漫画书有趣。    他抬头,见项宛看着他,又看向他手里的书,他笑了笑,讪讪的放了回去。    项宛将书从椅子上搬下来,对他说,“坐吧。”说完就往厨房走去。    成淮单脚垫地,将椅子脚腾空两只,翘着二郎腿,手搭在另一张椅子上,大爷似的坐着。位置正对着厨房,他眼睛直直的看着那个背影,边哼着曲,边摇晃着椅子,看来,某少爷对这“医药费”讨的,很是满意。    可能是太过得意忘形了,他那只“猪蹄”占得空间太大,顶在桌子边缘,没来得及放下,身子还往后摇晃,结果直接给摇地上去了。    正煮着面条的项宛,听的嘣的一声,转过头,只看到一个缠满了白布的一大坨,架在椅子上,颤抖着……    成少爷脸皮厚,没觉得多丢脸,爬起来后,也不坐着了,单脚往厨房里蹦去。    他开始找话题,“你一个人住在这?”    “嗯。”    “住多久了?”    “三年。”    “喔……那你跟邻里关系都挺好的吧,嗯……我觉得吧,能成为邻居也是一种缘分,你觉得呢?”成淮见她不再回答,也不恼,开始自言自语,“你瞧,那么多个城市中,十三亿人口里,偏偏我俩就待在同一城里。濂城的多个公寓中,偏偏我俩就住在同一栋,还是同一楼,可不就是缘分吗……”    项宛面无表情的听着,端起一大锅面条,对挡在她面前的成淮说:“让一让。”又看向他的脚,好心的提醒:“这锅面重,一会我手没劲,会把你另一条腿也给伤了。”    成淮乖乖的让开,嘴里不禁嘀咕着:“伤了好啊……”    随后又蹦跶在她后面,继续叨叨:“嘿,以后要是有什么事我可以来找你吗,我刚来这,哪都不熟的,我就只认识你,你看就今天,要不是你给我煮这面,我得饿一晚上了。”没听见她的声音,成淮再默默加了一句,“还有我这脚啊,疼。去哪都不方便……”    项宛抬头看了他一眼,盛好面条搁在他面前,嗯了一声。    成淮一听,嘴角咧的都快到耳垂处了,赶紧坐下来,捧起碗,呼噜呼噜的吃起来,也不管烫不烫了,反正心里是乐开了花。    没一会他就将那一锅面吃了一大半,就像真的没有吃饭似的,屋子就只有他吃面的声音。    成淮往旁边瞄了眼,目光停留在不远处,两手捧着书,正看得认真的项宛身上。    她虽是靠在书架上,但却是站的笔直,脚板像是粘在地上似的,书都翻了好多页了,也一动不动,唯独她散落在前面的头发,随着翻书拂过的风轻轻飘起,又垂落。    成淮所幸将捧在手上的碗放下,撑着脑袋,继续看。    仔细观察了一会,他发现她有一个看书的小动作,每翻一页,她的食指会在封面上摩挲两下。    可能是一直在屋里回荡的呼噜噜吃面声没了,一下子安静不少,项宛抬起头,便发现坐在桌前那人正看着她。    和在报纸棚子前见到的一样,成淮将筷子磕在右边,上齿和下齿压着,稍微一动,筷子就上下摆动。    跟着动的,还有他那两道浓眉,时不时挑一挑,找存在感似的。往下是他的眼睛,阿伍曾用过一句诗来形容他的双眼,一寸秋波,千斛明珠觉未多。相比于阿伍的欣赏,大北则吐槽过他,大老爷们的,眼睛像个姑娘似的,又大又亮,镶了钻石一样。    成淮的面部有棱有角,皮肤挺好,小麦肤色,说糙不糙,说嫩也不嫩。还好他没像姑娘似的,脸白细嫩,不然,大北那种糙老爷们肯定还会吐槽他。    他鼻子的山根较高,较粗,但都恰到好处,鼻梁挺拔,骨骼明显,整体线条流畅,轮廓分明。    他的嘴唇会有一些歪斜,看起来拽拽的,听说有这种嘴型的人,特好强,性格偏执。成淮嘛,的确好强也会争,但争不过他大多会直接抢。偏执的话,讲的有些重,就他那没心没肺的性格,三分钟热度,心思比天变得还要快。    但也说不准,要是真的有物或者是人,让他上心了,他那都是使出浑身解数,死皮赖脸的,不得到誓不罢休啊。    见项宛也看着他,他也没躲,还凑近些,下巴搁在桌子边缘处,依旧把自己的白牙亮出来,就开始自报家门:“我叫成淮,不是陈浩南的陈,是成吉思汗的成,淮是淮河的淮。二十五岁,身高嘛,去年量了量有一米八八,我看着我这岁数了,应该是不长的了。”    项宛听了呆了下,然后微微笑了,感觉是因为自己在房东给她看的合同上就知道他的名字了,所以觉得他这样解释,直愣愣的,还挺有趣。还有他那身高,要是再长的话,怕是要直接撞天花板上去了吧。    成淮见她笑了,赶紧抬起头来,把咬着的筷子扔一旁,眼睛亮亮的问:“那你呢,叫啥?”    项宛把书盖上,转身放回原位,才回他:“项宛。”    “向东向西的向?温婉的婉吗?要不你写给我看吧。”成淮又重新拿起那根筷子,站起身,朝她伸出手掌。    项宛对上他那十分诚恳的眼神,默了默,接过筷子,抓在中间,用筷子头往他手上写。    一横一竖,有点轻,有点痒。那时候的项宛并不知道,有朝一日,她也会如这木筷掠过的痕迹一般,无声的将自己烙印在他的心里,心甘情愿的。    不管怎样,反正站在她面前的成少爷,此刻是乐的,等她写完,自己握着拳头,嘴里重复了几遍,“项宛,项宛,项宛……”    然后就开始有些得寸进尺了。    “你看噢,你知道了我名字,我记住了你名字,咱俩就算是交朋友了,作为朋友,又作为邻居,而且还是我第一天搬进来,作为新邻居,跟你讨一件礼物不过分吧?”    成淮顿了顿,去看她表情,后者没什么变化,他则继续说下去,“我这人,交朋友都是用心的,所以我觉得拥抱最实在了。当然,友谊这东西太贵重了,要是你觉得拥抱太轻的话,我也是受过一些些西方礼仪教育的,咱可以亲亲亲……亲脸。”他指着自己的脸蛋,将话说完。    得了,流氓还是那个流氓。    项宛听后,眉头开始皱起,成淮一瞧,赶紧改口,“开玩笑开玩笑。”说着拿起旁边的一红苹果,“这个行吧,就送我这苹果。”    “嗯……”他凑近她,“还是说,你也受过一些西方教育,想要亲……”话还没说完,项宛抓起一苹果,塞他嘴里。    手里一个,嘴巴一个,这样特别行。    “面吃完了。”项宛出声,意思是,你的面吃完了,可以走了,说着就把大门打开。    成淮将口里的苹果拿在手上,“行,我回去了。”一瘸一拐的往外走去,刚走出去就回过头,当着她的面,用嘴巴亲了亲那红彤彤的苹果,然后笑着道:“晚安啦,亲爱的邻居……”    嘣的一声,他刚说完,门就关上了。    成淮摸了摸险些被撞塌了的鼻子,耸了耸肩,两苹果在手里来回扔,没有像刚刚在屋里那样,整一个伤残人员,又瘸又拐的,而是大摇大摆的走回自己家去,嘴里还哼着歌,特欢快,就差跳个霹雳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