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你把她带回去吧。”
余初朝着曾老太点了点头,“要不现在就去收拾东西吧。还有啊,你这种人吧做鬼都没有机会的。”
余初其实不太明白原主怎么就能够喜欢一个只见过一次的男人,真是奇奇怪怪。
而且就这样为了那个新婚之夜就抛弃她的男人养孩子。真是好“善良”哦。
“什……什么?”曾老太有些没有反应过来,直接看着余初。“你说什么?”
“你不是要把她带走吗?带走吧不过这些年她吃了我多少东西,我们还是要算一算的。
你们说的对,我又不是她亲妈,为什么要养着她呢。
这些年我在她身上花的我都记着账本呢,我这就回去拿。你看你什么时候给我?”
这话还真是真的,原主这个人吧有个优点就是喜欢记账就是什么都要记得清清楚楚才行。
因为她的脑袋总是不清醒容易忘记事情,只有记下来了才能够知道她做了啥。
所以她的回忆里有很多的本子,都是记账的本子。
这件事除了原主自己,谁都不知道。
曾老太懵了,卡壳了完全不知道怎么反应。
这个余初不是应该马上道歉说以后一定会好好对待方燕,然后她提出带方燕回去住两天然后再带点粮食什么的回去。
这个时候还是挣工分,每天挣得多以后分的粮食还有钱才多,不管买什么都要票和钱。
他们家过得紧巴巴的哪有钱再养一个方燕,每次过来都是让方燕给她拿东西还差不多。
但是曾老太转念一想,那个余初他们过得这么好不就是因为有津贴,如果能够把那个津贴拿到手……
“行啊,你要不想管方燕我自然会接回去,妈你把方燕她爸方许的津贴给我,还有各种补贴的票交给我。
那是方燕的爸爸的东西,不是你能够要的,还有那个房子那也是方燕的跟你没有关系。”
这么一想,曾老太觉得其实也不是不能养着方燕。
就是一个丫头随便给口吃的就行了。
以后还能有很多的票和钱,有那么大的一个房子。
以后如果把方燕嫁出去还有彩礼。貌似划得来啊?
曾老太的眼睛里闪过光,好像已经可以想象的到以后很多钱的时候了。
“方许的工资?”余初一听这话就笑了。“那你们要去问方许要了,这么多年我真是一根毛都没有见到过他的。”
说起来最奇葩的就是这个啊,真是一毛钱没有拿到,婚礼当天就跑,原主到底图啥啊。
“至于房子,你还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那可是余铭的爹给我们母子留的什么时候成了方燕的东西。
如果要把方燕带走,就去派出所吧把方燕的收养手续给解除了,你再把我这些年花在她身上的钱还给我就行了。
现在就去还是明天去?”
曾老太能够来的这么快,那就说明她们提前商量好的,就跟以往的每一次一样,只要想要方燕从家里拿东西了就会来一出,可惜了她还真不是原主那个蠢货。
那个男人一开始就是算计她,没有领结婚证反而让她收养了方燕,就连婚礼也不过是所谓的大家一起吃饭,吃了饭他直接带着包就走,那根本就是把原主当成了冤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