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章 水(1 / 2)窥密之眼首页

比索是新大陆和旧大陆都通用的纸币,一比索就相当于一枚铜币,百分之一的银币,千分之一的金币。

金比索其实是沿用了这种汇率的叫法,一金比索实际就是一千比索,而二百金比索就是二十万比索。

中年人说这里是黑店真的保守了,这个价格大概就相当于他前世的乡村旅社住一晚就要收人二十万一样。

因此罗兰觉得自己的表演应该是合情合理的。

这种地放敢收他二十万,他一气之下枪走火了也属正常。

枪声应该足够引起小镇居民的注意,等他们将目光集中在旅店的时候,他就能找机会潜入那座教堂了。

而老板被罗兰故意恐吓了一番,也做出了一些让步。

“先生,如果您不满意我们的价格,我可以给您便宜一些,请不要破坏我的酒,它们可是很贵的。”

老约翰粗糙的皮肤像鳃一样翕动着,从喉咙处发出两块铁片相互摩擦的尖锐声音,听得罗兰不住地皱眉。

“好吧,你直接说多少钱。”罗兰直接打断了老约翰的话,听他说话实在是一种折磨。

老约翰从柜台下拿出一个本子,在上面装模作样地画了一些奇怪的符号,然后做出了一个“慷慨”的让步。

“我们印斯茅斯一向欢迎外来的旅人,因此我只收您两枚金比索的费用,您再赔偿我两枚金比索的酒钱,一共是四枚金比索。”

既然目的已经达到,罗兰也不想再和旅店老板浪费时间,痛快地付了四千比索,拿着自己房间的钥匙潇洒地走上了楼。

罗兰径直走上三楼,也就是旅店的最顶层,打开了门牌号为“312”的房间,在仔细检查了三遍确定房间内没有异常后,做回椅子上的罗兰脸上才露出了肉疼的神色。

在离开货船的时候,好心的商人给了罗兰两万比索的“遗产”,让罗兰一度有一种陡然而富的幸福感。

结果他先是在海上漂了三天,被迫进入了这个叫印斯茅斯的地方,又直接被旅店的老板坑走了五分之一的资产。

而且,如果他行动顺利的话,他根本不会有要回那四千比索的机会;而如果计划失败,他大概也不会再考虑钱的事情了。

更重要的一点是,罗兰发现他严重低估了自己所拥有的火力。

经过在货船上的战斗后,原本就紧张的左轮子弹只剩下了四颗,虽然他得到了大量燧发枪弹药,但这种实在武器实在太过落后了。

它的威力和准确度确实尚可,但最致命的一点是打完一枪后至少还要三十秒的时间用来重新装弹,然后才能开出第二枪。

他那三百发子弹要他一直保持最高效的状态两个半小时才能全部打完,这时间都够他给自己挖好几个坟了。

不过现在说这些已经没用了,他已经身处小镇之中,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找到离开的方法。

自从见到老约翰后,罗兰总有一种不妙的预感,危险似乎正在悄然逼近,但他却对一切一无所知。

罗兰看着窗外的天色,只等天色稍稍暗下来,他就从窗户离开旅馆,去他梦中所见的教堂一探究竟。

至少他也要弄清楚梦中的那顶黄金头冠和那个少女究竟代表了什么,才能做出下一步的行动。

可他的计划似乎从一开始就遇到了一些小麻烦,因为镇民们并没有如他想的那样被枪声吸引来旅馆一探究竟,而是依旧在忙着自己的事情。

“这样可不太妙。”罗兰心想,他又端起了燧发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