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奚刚走到东街口雨就下起来了,她拔腿就跑,却仍然淋了个够呛。
一连下了好几天雨,今早起来她观察外面天色,以为今天放晴了,不想老天欺骗了她,这雨又密密地下起来了。
一口气跑到酒店门口,她拍拍衣服,扒拉头发,唉声叹气。
一束樱花闯入她的眼帘,就搁在酒店大门一侧,花瓣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显露出几分凄凄凉凉。
她的视线在花束上面停留几秒,顿了顿,走过去将歪倒的花枝扶正。
这是林奚看到的第三束樱花,前天早上一束,昨天早上一束,今天又有一束。
云英镇是个旅游小镇,镇子外盛放着大片的野樱,绵延百里,远远看去像一片看不到尽头的粉雪。因为变异的缘故,这片野樱不分春秋,四季不败,因此吸引了源源不绝的游客前来赏花。
观光客很多,因此小镇还算繁华。
小镇上有一家酒店,名为无名酒店,是镇子上十分不起眼的一家。
酒店有三层楼,外形方方正正,里头的装饰跟外形保持着高度一致的朴实无华,不怎么受客人喜欢,就算收费一贯低廉,也依然揽不到多少客人。
呃,正是林奚面前的这一家。
无名酒店是林婆婆的私产,而林奚是林婆婆的宝贝乖孙女儿,呃,乖孙女儿这个称号是林奚自封的,事实上林婆婆只是在23年前扔垃圾时多看了躺在垃圾堆里的林奚一眼,结果就很不幸被年仅一岁的小林奚给讹上了,这一讹就是二十多年。
前几日,林婆婆似乎终于明白过来自己吃了个大亏,于是冷眼一扫,把林奚赶出了酒店。
林奚本来一直住在酒店,就算是前几年去外地上大学,每逢寒暑假也是必回酒店的,可以说她迄今为止的人生中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酒店里度过的。
林奚惨失去安身之所,并没有慌张,转身就在镇上租了个便宜的屋子,一有时间还是往酒店这边跑,跑来帮忙。
当然,大多时候无名酒店并不忙碌,特别是这几天雨水多游客量锐减,酒店的房间基本都空置下来了,更是清闲,可林奚不管酒店忙或是不忙,她每天都会来酒店报到。
她今天来得稍晚一些,一进去,正在前台算账的林婆婆撩起眼皮看了她一眼,那只是十分冷淡的一眼,眼中没有掀起一丝一毫的波澜,下一秒便又低垂下头,像是没有看见自家的“宝贝乖孙女儿”。
对待林奚,林婆婆似乎总是非常冷漠,她不爱笑,脸上的每一条皱纹看起来都严肃巴巴的。
跟婆婆不一样,被林婆婆养大的林奚的性格非常开朗,像个小太阳。
而且还是个厚脸皮的小太阳。
“婆婆,今早的早饭都有些什么呀?”空着肚子而来的林奚一边问一边朝自己的左边张望。
无名酒店在一楼设置了前台接待区,在前台的对面则隔出了一块儿安置了两副桌椅,以便为入住的客人提供就餐地方,此时就餐区里就有三个客人在吃早饭,林奚正在看的正是客人桌上的情况。
林婆婆听了她的无耻发言头也不抬一下,淡淡道:“本店不养闲人。”
林奚咧着嘴笑:“我不咸,我是酸甜口的!”
林婆婆:“……”
林奚并不觉得自己惹人嫌,她顾自跑进后厨,去寻吃的。
厨房里立着个呈省点模式的保姆机器人,林奚向机器人要了一份早餐,拿到早餐也不出去,就在厨房里解决了才抹着嘴巴走出厨房。
林奚自认为自己是来给婆婆帮忙的,但酒店要用到她的地方并不多,等到就餐的三位客人先后离开后,林奚就完全闲了下来。
她哪儿也不去,就待在酒店里看书。
她看的是一本童话画本,乃酒店的某位小客人友情所赠。
林奚24了,以她的高龄,着实很难从一本子供向的读物里获取到乐趣,因此看了没几分钟就一连打了三个哈欠。
她合上了画本,趴在桌上歪着头看前台处的林婆婆。
林奚发现婆婆比她记忆中要矮了少许。
婆婆老了。
林婆婆走出前台,朝店里的垃圾桶而去,要去处理垃圾,林奚见了立马回神,跑过去抢先一步把垃圾袋提起来,道:“垃圾我去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