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归家,王珩一回来,就见一家人全部聚集在厅堂。 花氏见到他,立刻站了起来,脸上满是担心神色,问道,“怎么样,学里的课业难不难,夫子有没有为难你,同窗间相处得还愉快吗?” 王珩将背上的笈囊除下,耐心地一条一条回答他娘的问题,“学里的课业不难,目前还跟的上。夫子也没有为难我,陈夫子是个负责的先生,教的很好。和同窗相处的也很愉快,而且我还新认识了两名新朋友。总之,今天一天都很平安,很好,娘你可放心了。” 花氏听王珩这样一说,提了一天的心总算放了下来。她虽然知道幼子去官学不会出什么事,但心里就是放心不下,一整天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现在听王珩条理清晰地一说,终于放下心来。 “哎呀~我就说嘛,咱们珩哥儿可聪明哩,一点不比斐哥儿差啥,去学堂绝对没问题滴,就你一天瞎担心。” 花老太太看似埋怨的说了花氏一下,其实心里也明白,做娘的哪有不但心孩子的。 有句话不是说么,儿行千里母担忧,珩哥儿虽然没行千里,但也是头一次离家,也差不多啦,担心是正常滴。 “来,珩哥儿让外祖母好好看看,瘦了没。” 王珩被他外祖母很是仔细地打量了一番,最后花老太太很认真地说,“瘦了,看这小脸黄的,让你娘好好给你买点儿补品补补,读书可费脑子哩。” “娘,这事儿还用你提醒么,我早就把东西买好啦。俗话说吃啥补啥,我特意卖了猪脑子,就是为了给珩哥儿补补脑。” 花氏在一旁笑道,很为是她自己的注意感到得意。 王珩:娘勒!你说的是真的么,真的不是在拿你儿子开玩笑?猪脑子,你是要把你儿子补成猪脑子么,就是再聪明的脑袋瓜也经不起你这样补啊。 不过,王珩看着他娘笑得开心的脸,终究没把这话说出口。 花老太太可不这么想,一想闺女早把补品准备齐了,当即赞了一声。 觉得这些年她闺女总算是长进了,不枉费她的时时教导,“这就对啦,你们娘几个先说说话,我这就去给珩哥儿把猪脑炖上,熬上几个时辰,正好当宵夜用。到时咱们都喝点儿,补补脑。” 王珩嘴角抽抽,没有打击他外祖母的热情。 做为一个美食爱好者,爱吃的吃货,他很清楚以形补形,吃啥补啥只是人们长久以来约定成俗的规定,没有什么根据。 就说炖猪脑吧,在《本草纲目》中记载有治风眩脑鸣的功效,但他一不头痛,二不眩晕,吃它真没啥用。 而且吧,猪脑中虽然含有各种磷脂,对脑健康有一定的作用,但它也含有大量胆固醇,吃多了,极易引发中风等病症,尤其是对中老年人来说。 所以说,猪脑子吃多了,真的有可能补成猪脑子的。 为了他及家人着想,王珩想他还是劝一劝他娘少买些猪脑子吧,倘哪天真把谁补成个傻子,哭都没地方哭去。 直到花老太太走了,王玫两姐妹才插得上话。一开口,王玫的声音中就带着打趣的意味,“哟~瘦了啦,让阿姐瞧瞧,是脸瘦了,还是胳膊瘦了,腿瘦了。” 王玥也难得配合道,“我也看看呐,唔,我怎么瞧着还胖了呢?” 王珩对着两人无奈一笑,叫道,“阿姐、二姐,你们怎么也跟着起哄呢。” “好啦,我们不说了,再说娘就要锤我们啦。”玫姐儿走到花氏的身边,笑嘻嘻地说。 花氏笑骂道,“胡说!我什么时候锤过你们,说话越来越没边了。” “哼,娘你都把动作都写在眼里啦,我和阿姐啊,这叫适可而止,我们要再说,您可不就锤上了。” 王玥将头搁在花氏的没受伤的肩膀上,蹭了蹭。 自从上次亲眼看见她娘受伤后,王玥更加的依赖她娘了,总感觉如果她稍不注意,她娘就会在她眼前消失似的,这也是她能静下心学习刺绣的原因所在。 花氏没有说话,拍了拍小女儿的头,她也逐渐发现了玥姐儿很依赖她,但她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希望随着时间的流逝,玥姐儿能够看开,真正的走出来。 气氛一时间有些沉闷。 王珩为了活跃气氛,特意把在学里遇见褚安妤的事情说了说。 最后道,“之前真的没有见到过相似度如此之高的的龙凤胎,阿煊和妤妹妹站在那儿,就像在照镜子一样。” 花氏同样啧啧惊奇,道,“我之前也见过龙凤胎、双胞胎,大多数是小时侯长得像,随着长大就有了自己的特点,比如这个高点啊、胖点啦,像你说得这样的倒是少见。” 说完还不确定的问问,“真的有如此相像?! 王玥也同样一脸好奇地问,想象不出两个人一模一样是什么样子。 王珩点头,非常肯定。 比之花氏、王玥都好奇龙凤胎的长相,王玫关注的东西就有点不同。 她瞅着王珩直看,道,“你打架了,而且还赢了?”语气中颇有些可惜之意。 王珩:……阿姐,你到底在可惜甚! “赢了。所以不用阿姐你出手了。” “唉~我就说你们读书人身体太弱了,一戳就能戳个跟头。像揍你这样的,五个人都赢不了,要我一只手就可以啦。” 王珩无语,“阿姐,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厉害呀。我已经很厉害了好不好。” 王玫斜了他一眼,哼一声道,“那是他们太弱了。我说,你要不要每天早上和我一起打打拳? 之前你懒得起么,我就不督促你了,现在既然起得早了,就锻炼锻炼。也不求你练成啥高深武功,能强身健体就行。” 末了还不忘再看一眼他弟的身材,“打打拳也能早点儿把你身上这层软肉减下去,也好长长个儿。” 咱能不三句不离他的婴儿肥么,能么!王珩内心咆哮,决定以后一定要勤奋锻炼,长高个儿,让她们再说他的婴儿肥! 最后,王珩和玫姐儿约定每天卯时起来,和她先打半个时辰拳,再进行温书。 晚饭过后,王珩回到自己的房间,准备将今天陈夫子所交的字都写一遍。 经过一天的背诵,王珩已经能将《三字经》全部背下来,但在书写上却犯了难。 前一世他已经习惯用简体字,如今冷不丁地使用繁体字还真不习惯。而且不习惯不说,有些字还不会写,不是缺横,就是少捺。 更何况,写字所用的笔是毛笔,相对于铅笔、钢笔等硬质笔的便于上手,毛笔考验更多得是人的心性,长期的积累。 要不然怎有古语云,字如其人,看一个人的字,就大约知道这个人如何。 毛笔字难练,是公认的。 而科考的第一块敲门砖就是字,在糊名制的制度下,想要博得考官好感,第一个要素就是字。 只有字写好了,才有再谈其它的资本。否则字写得一团乱,任凭你写得是锦绣文章,考官也不会理你,一个大大地叉,便否定了所有。 大齐朝科考,应考的字体是台阁体,其字看起来大小齐平,方正、光洁。 所以王珩一早就决定要练习台阁体,至于其它的草书、行书、隶书等等,不是他不练,实在是没那精力。 王珩现在处于初学期间,使用的纸墨笔砚也都是最常见的。 比如墨是普通的松烟墨,笔是野生黄鼠狼尾巴毛制成的狼毫,砚是普通的石砚。 至于纸,则是最便宜的毛边纸,泛着黄色,最适合初学者使用。 别看毛边纸卖相不好,价格可不便宜。对于初学者来说,最好的练字法是一张纸上写一个大字。 一刀,也就是一百张纸却要花费十三文钱,不可谓不贵。 所以许多人在练字时,通常都是正面用完反着用,直到不能用为止。 王珩研好墨,深呼一口气,正襟危坐,开始临摹墨迹。 对,就是临摹。他之前就在书铺买了一本标准的台阁体字帖。 每天坚持临摹一百张大字,从每一个字的起笔、走向、收笔都细细揣摩一番,尽可能的还原原书写动作,掌握每一个动作的诀窍。 一段时间下来,写的字总算不是软绵绵,软趴趴的了,勉强入眼。 在练字的时候,尤其要注意的是姿势,只有采用最正确的姿势,才能事半功倍。 所谓最正确的姿势,就是指在写字时要做到腰要直、肩要沉、颈要扣、足要平。只有如此才能将一个人的精、气、神高度统一,专注地进行书写。 将一百个大字临摹完毕后,王珩觉得整个人就像跑了圈马拉松,忒累的慌。 松口气后,他决定趁热打铁,将陈夫子布置的课业,九十字《三字经》再默写一遍。 毕竟陈夫子说的可是背和写,如果写不出来……呵呵,他可不想上学堂的第二天就挨板子。 再将九十字默写完成,确认无误后,天色也将摸黑,落日的余光眼看就要湮灭,屋内的光线也暗了下来。 点上灯,王珩又翻看了看启蒙的另两本书《百家姓》和《千字文》。 之前他在家看得多是他爹为他娘淘换的一些杂书,比如他娘刺绣需要用得到的经书,还有一些小说、野史什么的。 正儿八经全篇的启蒙书籍他也是头一次接触,以前接触的都是一段或者几句。他想看看,以他如今的记忆力,今晚能否将它们全部背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