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零三章 欢喜冤家(2 / 2)在柯学中阻止犯罪首页

只是这个原因,或许东马自己知晓。

清楚的记得,在原着中诸伏高明曾提及过“雪中之笋”这个成语,并从解释中得知,这个成语来自华夏。

现实世界中,文学系毕业的东马,查阅了诸多资料,甚至询问过一些教授,都只得到了否定的回答。

因为“雪中之笋”这个成语,是日本人根据三国时孝子孟宗的典故,而创造出来的。

如果只是根据词面来看,“雪中之笋”便是指的冬笋,仅仅如此。

同样是来自三国时孝子孟宗典故的成语,华夏有的只是“哭竹生笋”。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

讨厌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

如果真的要什么理由,那就跟诸星大画蛇添足,在麻婆豆腐中加了草莓,自己看见时的心情是一样的吧。

“这样啊……”

诸伏高明只得作罢。

“没事!”园子将东马挤到了一旁,兴奋地说道:“你可以和我交换联系方式啊!我和这家伙可是朋友,有什么消息都能第一时间告诉你!”

叛徒!

东马一听这话,自然是不乐意了。

果然没有对象束缚的园子,就跟脱缰的野马是一样的。

“小心我直接以‘侵犯隐私’的罪名起诉你!”

“喂!不要以为你这家伙成了律师,就了不起啊!”

“我只是在拿起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权利!”

“你——”

二人开始不顾周围的争论起来,堪比一场精彩的辩论赛。

“呐,柯南。”小兰俯身看向了一旁,正看得专心致志的柯南。

微笑着轻声说道:“你觉不觉得,东马和园子,好像欢喜冤家一样?”

欢喜冤家吗?

虽然看上去没什么感情,或者每次见面都恨不得掐死对方一样……实际上,却是形影不离,或是牵挂彼此的关系吗?

柯南毕竟不是什么恋爱方面的专家。

再加上之前东马曾说过的话,更是让在旁人看来,或许如此的局面,变得有些棘手起来。

但犹豫了一下后,柯南还是选择附和小兰的说辞。

“小兰姐姐说得对!”

反正自己现在,只是柯南罢了。

杯户中央医院。

到达东京,将园子和小兰都分别送回家后,东马又开车带着柯南,来到了医院。

也就是志水佳奈住院的地方。

302号,便是她所处的房间。

既然是来探望病人的,哪有空手而来的道理?

故而在路上,东马顺路买了一束并没有浓郁香味的鲜花,以及水果礼盒,作为慰问的必需品。

“东律师——”

在床上低头看着手中杂志的志水佳奈,听见了滑门的动静后,便立马抬头望去。

自然看清了前来的东马,以及抱着一束鲜花的柯南。

也正是趁着这个机会,柯南还终于能够打量,那个“傻女孩”究竟是何许人也。

五官单拆来看,都意外的不错。

但组合在一切,却显得像是没加盐的汤一般寡淡,可以称得上是平平无奇。

如果要用一种植物来比喻的话,那一定就是路边随处可见,不惹人注目的“狗尾巴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