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路恩绝对不会再次使用这个邪恶仪式。
但是在一个陌生世界,身无分文,语言不通,举目无亲,周围的人不仅不像小说里写的一样心存善意,反而带着某种莫名揣测打量他独树一帜的装扮——
他上身是一件连兜帽的藏青色大衣,长度大致能到小腿,款式类似哈利波特里巫师袍的现代改版。
平时穿出去也不会显得特别突兀,他就是看中这一点,当时毫不犹豫买下,结果后来一个多月每天只吃一顿饭。
下身则是同样颜色的呢裤,是在定制裁缝店照他另一条名牌裤子仿做而成。
除了颜色改成他需要的种类,其他则看不出多少差别,然而价格只有名牌的五分之一。
统一的深色,让他看上去像一口井,低沉而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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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恩漠然扫过所有暗藏恶意的窥视,他的眼睛特别狭长,微微眯起之后就像两条裂谷,瞳孔反射出的光反而比常人更为凝聚。
再配上棱角分明的鹳骨、高耸尖锐的鹰鼻、以及类巫师的装扮,如同电影中的冷酷反派。
因为这副不合群的长相,他在地球时就常被误解,虽然看上去挺帅,却没有女生敢于主动接近,他又不是擅长表达的类型,就一直没有对象。
每当节日街上张灯结彩的时候,他独自穿行于情侣之间,身上散发着像初高中到处巡视的教导主任一样的冰山气息,能让一对对狗男女松开紧紧牵着的手。
虽然等他从中间走过,这些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愚蠢人类又会把手牵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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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这幅模样却起到正面作用,他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冷漠凶狠,仿佛稍微触犯就会以疯狂之姿撕咬回去的鹰犬。
暂时能够震慑宵小,但是就像寓言故事中老虎小心地试探驴子一样,当他被发现徒有其表,只有装腔作势的本事的时候,周围这些身上、脸上到处挂着疤痕,手上、腰间随意能见刀剑的恶徒绝对会把他敲骨吸髓。
然后抽着用他的血肉换来的雪茄,不屑地说,这人就这点本事。
那种结局想想都让路恩不寒而栗。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他就必须超越他们,在他们最擅长的领域。
恶人只能恶人磨,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他必须获得确实的让他能够自保的力量,而他手上也确实有这样一番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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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恩看向被他从天而降砸死的倒霉蛋,这个可怜的家伙手上还握着一把长柄镰刀,明晃晃的锋面上倒映着灰褐色的乱云,一看就知道不是收割庄稼的版本。
就算周围那些虎视眈眈的混蛋一时半会不敢触犯于他,用不着多久也会有人来找他寻仇。
所以为什么要犹豫,那本破书上写得明明白白,人类死亡之后灵魂只能存在三分钟时间!
再等一会儿,他在这个陌生世界的新手大礼包可就要烟消云散!
路恩终于狠下心来,将长镰从脚下倒霉蛋的手中抽出来,用锋利的镰刃割开左手掌心,流淌出火光一样明亮的鲜红血液。
他左手手掌向上,避免鲜血流失浪费,右手则是蘸上鲜血,就地勾勒绘制血祭仪式的图案。
他在地球上练习过很多次,最后成功绘制,这次也是轻车熟路。
只不过祭品从鸡鸭牛羊一类的牲畜,实打实地改为高级祭品,他心里不能说没有罪恶感,但在开始绘制之后就迅速消散。
倒不如说,反而觉得有些荒诞。
路恩为了来到超凡世界,曾为犹格·索托斯举行祭祀,但即便如此,他也从未想过真的以人类灵魂作为祭品。
或许这位无限时空的支配者正是不满他献上的低劣零食,才将他投至这样一种糟糕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