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岭棉镇虽然只是两千多人的小镇,可因为地处交通要道的岭南县,每年收粮的商队、差役,有一部分都要经过岭棉镇。
靠山吃山,既然生在这车马便利的地方,自然要做生意了。
佘美清满意一笑,抬眼就看到镇上唯一一家当铺的招牌:聚福当铺
聚福当铺的老板是个微胖的中年人,平时不常来店中,偶尔来翻翻账本,查看库房,今天刚把屁股坐稳,佘美清就进门了。
“小姑娘当东西啊?”
掌柜倒不因为佘美清衣着朴素而瞧不起,摆出了做生意的样子。
“掌柜伯,我要当它。”
佘美清取出了布里包着的砚台,当铺高高的柜台只露出她一个脑袋尖。
掌柜结果砚台,左右看看,缓缓张口,“砚台不是什么上好的砚台,好在维护的不错,值个三钱吧!”
柜台前的脑袋尖晃了晃“掌柜伯,这砚台我不赎了,您再加点儿,买的时候也...也花了二两呢!”
“哈哈哈哈哈哈”
柜台里掌柜的哈哈一笑“小女子,你不必蒙我,我虽没见过太大世面,可这东西送到我这,我一打眼便知道它值钱多少,你这砚台,买时最多不过一两”
佘美清头皮一紧,感情第一次撒谎就被无情戳穿了?
“况且你这砚台确非良品,活当死当差别不大,我收回来,也只是过过手而已”
听闻掌柜的话,佘美清有点慌,原本以为这砚台咋也能弄个五六钱,能让自己买点粮食再置办点生活用品,三钱显然不够。
“掌柜伯,您再给我涨涨,五钱如何呀?”佘美清扬起笑脸“这砚台与新的一般无二,三钱太少了......”
出了当铺大门佘美清确信,自己那欧气不沾的体质被带到了年朝,为什么同是穿越,小说里那些男女主不是富家子弟就是有金手指神秘空间,自己一无所有就罢了,连基本的讨价还价都输吐了血。
好说歹说这砚台死当了四钱,既然有了钱,当然得先填饱肚子,等到衣食不缺,佘美清心里的发财梦就得一点点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