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9章:慧姐杀人(2)(1 / 2)青春雄起首页

死者的名字叫秦雅银,年龄二十六岁,职业:无业,性别,女,其人住在我们县最好的小区,花园小区,

花园小区都是有钱人居住的,这是大家的感觉,而一个无业的女人住这么好的房子,她的钱哪里来的,这个很可疑,这是其一,需要警察迅速调查清楚,也就是:她靠什么生活,她到底做什么的,

这几天警察也没闲着,对秦雅银的全面情况进行了调查,知道女人是外地人,来我们县有两年时间了,开始的时候,是在一家娱乐场合打工,当服务员什么的,后来就不当了,被人带了出来,那人是谁,不知道,好像这女人经历了好几个男人,最近的一年她交了一个男友,两人经常在一起居住,

在一起居住是什么意思就不多说了,谁不懂啊,那男友就是王斌,胖子,

王斌开始的时候是警方怀疑的重点,但是一通调查下来,在秦雅银被害的那个夜里,王斌在夜总会潇洒呢,喝酒,他不在案发现场,他是深夜两点多回自己住的地方的,也就是他的家,

他的家是别墅

住在环湖路那里,也即当初李美家附近,

我小时候的同学李美家从侯河镇搬到县城的时候,就在县城的别墅区买了别墅,后来李美父亲做生意失败,就卖了别墅,这事我前文交代了,这里强调的意思就是王斌当晚是回他的别墅的,没有去女朋友秦雅银那里,他在夜总会玩,喝酒,这都有朋友作证,警方在调查取证时,讲清了作伪证的后果,那些人看起来也不敢说谎,再就是那晚喝酒,还有王斌的前女友在场,那女人也作证了,所以王斌被警方排除了杀人的嫌疑,

那么是谁,是谁非要谋杀秦雅银呢,她是一个无业的女人啊,看起来也不像是有钱人,虽然住在很有名气的花园小区,但这并不能说明她有多少钱,

银行那里也来了证明,秦雅银名下的存款也就五万元而已,

李局等大家都发了言之后,就说了自己的看法:首先,这案件基本上可以定性为谋杀,

我一听就笑了,李局皱眉,就叫我站起来:陈小明,你笑什么啊,你说你的看法,

我想我说什么呢,我也不知道什么啊,就低头,李局道:你不知道情况,也说不出什么来,你小子还要笑我,难道我说的不对,你一定有自己的想法,说啊,说出来让我们大家听听你这个警校毕业的高材生的见解嘛,

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说自己的想法,我说秦雅银是死于谋杀,李局说的没错,原因就是我们法医的鉴定结论,刚才刘队也说了,女人的太阳穴那里被打进去一个钉子,女人的死正是因为那个钉子,各位老大哥,我陈小明是这么想的,一个人自己会干这种事情吗,比如秦雅银,她想死的话,怎么做,她就是想做,也做不出来用钉子干死自己啊,再就是一个想自杀的人可以用很多的方法,用钉子钉到自己的太阳穴那里,这个不太可能,这一定就是他人所为,所以刚才李局说是谋杀,我赞成的,我想大家的结论也是这样的,这女人死于他杀,这是我要说的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一个人要杀人有很多办法和手段的,比如投毒啊,用刀啊,用枪啊,等等等,而用钉子杀人,这个技巧太高超,而且极其具有隐蔽性,这说明什么,说明杀人者是一个很会杀人的人

我这么一说,大家都看着我,我就在心里想,其实我说的这些狗屁,大家都知道的,谁特么不知道啊,这里都是老司机,我拽什么拽呢,但是李局叫我发表意见,我总不能说外行话啊,于是就这么说了一大通,

警察们都笑了,说对对对,陈小明,你继续,

是的,人家要听我的真刀真枪的意见呢,而不是听我忽悠,我急了,脑门子上都是汗,忽然,一个咯噔,我想起一个案例来了,

我在警校读书四年,当然也不是混出来的,对用钉子杀人这事,我记得老师说个一个案例的,于是我继续道:1947年,在汉口就发生过一起用钉子杀人的血案,死者好像是36岁,叫汪什么的,人名我是想不起来的,是当时的一个老板,很有钱,一个姓刘的什么人,好像也是什么老板,但是赌钱输了,于是就想害这个姓汪的有钱人,他们知根知底啊,所以刘就找人绑架了汪,目的当然是要钱,那个汪为了保命只好开了支票给姓刘的,可刘拿了钱之后就要杀人灭口,他是怎么杀的呢,将两颗3寸长的铁钉钉进了汪的太阳穴,汪当场毙命,命案发生之后,警察局去了人,警察在现场进行了勘察,结果一直不知道案犯是怎么杀人的,很迷惘,后来还是一个有经验的老法医掀开了死者的头发,才找到了原因,也就是一个小伤口,很小的伤口那里被头发挡住了

我就说了这么多,

李局就问我什么意思,我正想解释,刑警队刘队长插话道:陈小明,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你的意思就是杀人者是一个很有杀人经验的人,

对,我道,要不然这凶手怎么就知道用钉子杀人,一般人是想不出来这手段的,这是其一其二,钉子杀人还要有一个前提,死者是不能反抗的,也就是说死者被杀的时候,实际上她已经被控制了,不能动了这是一种情况,但是还有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