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堂深处的一家小食肆里,服务员小哥在给角落里的这一桌上菜时,好奇地多瞄了几眼。 只见小方桌上,两个男生相对而坐,各自的桌面上分别摆着一枝热烈的非洲菊和一朵娇嫩的粉玫瑰。反而是坐在两人之间的漂亮女生,桌面上干干净净的什么都没有。难道这年头都流行男生佩花了吗?还粉玫瑰……小哥不忍细想,上了菜后快速退开了。 “你怎么过来了?”丁歌问项舟,“我记得你们学校离这边还挺远的,开车都要一个多小时吧?” “刚好在这附近办事,看到群里的消息就过来了。” 听他提到群里的消息,周维韬不置可否挑起了嘴角——他想起王博涵在私信里说的话了。心想那家伙如果是在上海念书,也一定会立刻赶过来吧。 似是感觉到了来自对面的视线,项舟也看了过去。 两方视线在桌子上方冷淡相交。 有时候一个眼神,就足以释放所有的信号了。 丁歌却对两人之间的气氛毫无所觉,给三个玻璃杯倒满啤酒后,端起了自己的那一杯:“来,为我们的认识干杯——我猜再也没有人能像我们这样,半夜被抓去山顶上认识了,哈哈哈。” 另两人顺着她端起了杯子,只是周维韬在碰杯的时候,加了一句:“也为我们的觉醒干杯。” 丁歌抿了一口啤酒后,带着点可惜的口吻道:“可是这种觉醒,都没法像小说或电影里描述的那样,给我们带来额外的力量……” “有啊,”周维韬笑了,“它给我带来了改变自己的力量——我决定转专业了。” 丁歌愣了一下,下午周维韬还什么都没说呢。“你想要转去哪?” “我想转医科。” “是因为师兄说,当医生的分数高吗?” “不全是。其实我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当一名医生,但这几年的舆论环境对医生这个职业不是很友好,而且医患关系也紧张,到我高考的时候,刚好出了一个医生被刺的新闻,我妈看到后就不准我学医了,说这个职业又穷又累不说,不被患者理解的话还有生命危险……” 丁歌平时看新闻不多,听到这里也开始担心了——陈岩也是学医的,以后也会有生命危险吗?可是家长们都不让孩子当医生的话,以后谁给大家看病呢? “后来我就听了她的话,念了经济。但现在想想,如果这只是一场考试,怕什么呢?穷没关系——反正钱也带不回另一个世界,危险也没关系,就算最后真的被伤害了,说不定还能早点回龙界呢。这样一想,就决定还是去学医吧。既能完成考试,又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感觉人生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支持你!”丁歌被他说得有些莫名的热血,她看向另一个老乡,“项舟你呢?你也会想转个专业吗?” 项舟耸耸肩:“我现在读的物理,就是我喜欢的专业。”只是多了一个辅修专业而已。 “物理?”丁歌托着腮,想的有点远:“感觉和我的专业一样,都不能帮助得分呢。” “为什么要去考虑分数?那个所谓的考核听上去只是一个入职测试而已。如果你现在为了得分,强迫自己做不喜欢的事,那到了另一个世界后按你的表现,被安排的工作很可能还是你不喜欢的事。不如想做什么做什么,最后按你的心性来。” “有道理!”丁歌连连点头,她发现她的小伙伴们都好有想法。可是,“我好像都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事情,也没有梦想,体会不到你们这种为梦想燃烧的感觉……” 项舟听出她语气里的低落,忽然有点想拿出“小舟舟”的手机,给她发一个抱抱。 饭后周维韬说要送丁歌回学校,直接被她拒绝了:“我准备骑单车回去,你难道也骑辆单车送我?那太傻了……” 于是两个男生看着她用手机扫开一辆共享单车,再目送她消失在路口。 等丁歌离开了后,剩下的两人有点冷场。 周维韬努力扬起嘴角发出邀请:“我回学校,一起?”结果对方看都没看他,在拿起手机拨电话的间隙里回他:“我回家,你自便。” 周维韬并不意外他的反应。虽然是昨晚才认识,但他早就知道这人:物理系的项大少,他们经济学院的辅修生,而且还把辅修专业的成绩念的比一众主修的学生还好,反客为主地拿了他们学院的奖学金。 两人道别后,周维韬往地铁站走去,突然想起项大少家里似乎挺有钱的传闻。他有些疑惑地回头看了一眼——只见路边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一辆黑得发亮的车,刚刚还和他们一起吃小炒、AA九十七块饭钱的人,现在正坐进那辆一看就价值不菲的豪车,扬尘而去。 周维韬有些咂舌:看来那个传闻是真的。 但其他人有钱又怎样呢?别人的日子过得再花团锦簇,也和自己不相干。 周维韬想着自己做好的决定,迈着不急不缓地脚步向地铁站口走去——他有自己的路要走。 * * * 这周末项舟原本并没打算回家,他昨晚和今晚都有课,嫌家离学校太远,就没回。但他家离K大远,离丁歌学校倒挺近。而且现在这时已经赶不上今晚的课了,索性回家住一晚。 他回家的时候,爸妈都不在,他也习惯了,直接回自己房里——先拿了个精致的瓷花瓶,把那支拿了一路的粉色玫瑰蓄到水里。 安顿好花枝后,他特地在手机上查了下粉色玫瑰的花语,嘴角翘得有些高。他点开丁歌的对话框,明知故问:【你知道粉色玫瑰的花语吗?】 【你欠可可一首歌:是初恋的爱哦。】 【你欠可可一首歌:等等,什么情况?有人送你粉玫瑰啦?他绝对是喜欢你!】 尽管知道不是这一种情况,但看到她这样说,项舟的心还是像是个被吹鼓的气球一样,有点飘,还有点小膨胀。 【如果你给男生送花,就是喜欢他吗?】 【我吗?我不一样,我经常给男生送花啊。这是我的工作。】 ——好吧,他就知道是这样。 【对了,今天我在工作之外,也给两个男生送花了,两个很好的老乡。】 【很好?】 【嗯,一个老乡很勇敢,勇于追逐自己的梦想,我送了他一枝非洲菊;另一个老乡则很可爱,所以我送了他一枝粉玫瑰。】 【可爱?】项舟觉得自己的手指又涨起来了,打字都不利索。 【对啊哈哈哈,我刚认识他的时候还以为他有点不好相处,没想到他就像我的小表弟一样——看到另一个人手上有花花他没有,竟然还会委屈地放冷气,哈哈哈哈,感觉有点小闷骚,怪可爱的。】 有点小闷骚的老乡看到这里,很想学她发个“友尽”的表情包……他看向桌上的那朵糟心的粉色玫瑰,抿着唇把花骨朵转了个方向。 手机又叮了一声,他看到她发了个背影上画满阴影的表情:【今天和两个老乡聊了后,发现小伙伴们都好有想法啊。和他们比起来,我可能是最没出息的一个了,没有梦想,没有爱好……】 项舟动了动手指,终于把那个表情发了过去。 【[抱抱][抱抱][抱抱]】 他很认真地打字:【可是你爱生活啊,这就是最了不起的爱好了——很多人都做不到的。】 【真的吗……】 【当然,什么都没有还能傻乐,这是多难得的一种品质】 【……再相信你善良我就是猪】 项舟笑着继续打字:【而且梦想又不是胎记,本来就不是与生俱来的啊,之前没有的话现许一个也来得及。】 【……可我已经想了一路了,就是想不到啊。】 【那就把找到一个梦想,当作现阶段的梦想好了。】 ——那就把找到一个梦想,当作现阶段的梦想好了。丁歌念着这句话,有一种心头忽然被人擦亮的感觉。 是哦,她可以把找到自己想要做的事,当作一种梦想。 她捏了捏手指头,对明天前所未有地期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