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狗!”
晚七点,滨海市郊野外公路旁一男子驻足于汽车边,面朝一片树林,操着嗓子大声呼喊。
再看这男子右手中牵着一条狗绳,另一端却是空空荡荡正随风摇曳。
这人的宠物犬挣脱,跑进树林没了踪影。
他在林中找了好几圈,依旧没有看到自家爱犬,本打算五点离开,到现在已经足足耽误了两个小时。
此人相貌端正,棱角分明,眉宇带着一股凛冽,区别于如今小鲜肉清一色的白肤红唇,皮肤呈古铜色,更显男性阳刚,给人的感觉是英俊但绝非俊美。
恰在此时,手机铃响,男子接起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焦急的询问声:“林桦,你去哪啦,屋里怎么没人?”
林桦稍稍挑眉,无奈叹息一声,徐徐说到:“小叔,我一个人待在家里闷的慌,就开车带狗随便转转。”
“瞎转悠什么,不要命啦,赶快回来!”
“就算天天待在家里,也活不过半年,还不如趁活着多看看外面的世界。”
闻言电话那头,沉默片刻,似是无言以对,随即低声到:“总归有办法的,你也别自暴自弃,你真不打算住院啦?”
当听到住院两字,林桦不由想起半个月前自己时不时呕吐且伴随着强烈的头晕,不得已去医院检查。
在诊断室内,一名戴着厚重眼镜双鬓斑白的医生,拿着核磁共振图片冲他说到:“你得了恶性脑肿瘤,肿瘤位置特殊……”
话说一半,却不言而喻,听见医生所说,林桦清楚自己和这红尘俗世的缘份算是尽了。
随后医生告知他继续恶化下去最多只能存活半年,建议其住院观察。
林桦却拒绝了,他不想在最后的时光伴随着化疗的折磨狼狈离开。
待医生拿出止痛处方药,告诉林桦每天用量,看着眼前平静出奇的男子,似是感叹说了声:“我想我们不会再见了。”
“下辈子还有机会。”
林桦说完便转身离开诊断室。
他也不清楚当时怎么回事,人这辈子最大的事莫过于死亡,原以为死亡降临时自己多少会有点触动,但真就面对死亡林桦却没来由的平静。
林桦身边朋友不多,上大学时双亲失踪,唯一的亲人就只有大自己十六岁当警察的小叔林国雄。
这会,打电话过来的正是林国雄,听到问话林桦随即回应到:“住不住都一个样,你也别太担心,我这就回来。”
“好,我在你屋里等你,快点回来,车开慢点。”
两人挂断电话,听见自家小叔让自己快点回来,却又让他慢点开车,前后矛盾的话语,不由让林桦哭笑不得,感慨人有时真的是矛盾综合体。
却在此时,树林里一道黄色身影跑出,朝着林桦这边过来。
朝林桦跑来的是其养的一只金毛犬,这只金毛本来是小区里别家狗下的崽,刚好林桦想养宠物,于是从小区那人家里买了一只。
起初起名内瑟斯,不过却习惯性的叫着傻狗,时间长了,叫内瑟斯没反应,叫傻狗立马靠过来,久而久之便成了这只狗的名字。
只见金毛跑到林桦脚边爬伏在地,嘴里正叼着一根棍状物不断啃咬。
林桦见状来不及思考,立马蹲身一把攥住,飞快从狗嘴里夺了下来。
他最怕遛狗时,这狗把地上捡起的东西吃掉,很多宠物犬就是因为吃了街边丢弃的食物,从而中毒死亡。
林桦拿着狗嘴夺来的东西,起身打开身旁车门,指着副驾驶的位置没好气朝金毛吼了声:“进去!”
感受到主人语气的不善,金毛飞快钻入车内,林桦关上车门,来到路边打算将手里的东西一把给扔了。
当他抬手就要丢掉时,下意识瞟了一眼手中之物。
突然发觉这东西好像有点不太对劲,质感很硬,呈棕黑色,被卷成轴状,看样子可以展开。
好奇之下林桦顺手打开,发现这东西是皮质,写着一些文字还配有三种手势的画图,每只手的形状各不相同。
这让林桦不由联想到寺庙某些神像的手形,和绘图上的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再看了看上面记载的文字很眼熟。
“古字……”
林桦小声嘀咕,如果上面是现代繁体字林桦也能认得出来,可这玩意姑且就当它是羊皮制成的,上面所记字体似是更为久远时代的,眼熟之余却又不敢认定。
打量着手中满是牙印的羊皮纸,林桦重新叠好,心中不由暗道:“这傻狗,该不会给我叼来了什么文物吧?”
虽说他对古玩这一行不甚了解,却也听过一些古籍是按字数计算价格的传闻。
思及此处,林桦不由内心一热,可转过头心里又不是滋味,随口道了声:“来的真不是时候,好好活着的时候,想发财却不来,快咽气了倒是来了一笔横财,命啊……就会玩人!”
林桦也不纠结,来到车内关上车门,扭头看向副驾驶位上伸长舌头不断哈气的金毛。
揉了揉它毛茸茸的脑袋,笑呵呵到:“傻狗,你真要是捡了值钱的东西回来,这辈子狗粮就不用愁了!”
说完手握方向盘启动汽车,行驶离去。
汽车行驶在公路上,没一会穿过人迹罕至的城郊,驶入都市。
夜色如墨,车内深沉的乐声在耳边萦绕、回响。
公路旁的街头,每个人的故事在即兴上演,都市霓虹极具诱惑的色彩,描绘着这座城市的梦,无论是美梦、恶梦、白日梦,全是人们追逐的身影。
透过车窗,林桦看着早已习以为常的街头夜景,不由内心起了浪花!
才大学毕业两年的他,就要面对死亡,他可以平静接受死亡的降临,可心底依旧有着强烈的不甘,即便隐藏的很好!
他不甘就这么悄悄消失,不甘在未解开父母行踪之谜便挥手告别,也不甘还没品出人间滋味,就浅尝辄止!